好心也会干坏事 一篇文章带你了解法家思想的精髓
法家的创始人是李悝,但是最为我们熟悉的法家代表人物应该还是,商鞅,韩非子了,其中最为大众津津乐道的就是商鞅变法,韩非子说法。
韩非子和李斯的老师是儒家的荀子,但是李斯却又鼓励秦始皇做了焚书坑儒这一件事,韩非子又被很多人认为是法家的集大成者。那么法家和儒家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我们先从韩非子的老师荀子说起,荀子认为人性是本恶,所以才会有盗贼四起,所以在后来的韩非子的法家思想中多继承了这一原则,他认为人性本恶所以要用严苛的律法来进行制约。
法家的思想简单点来说就是规律两个字,但如果细说又不单单是指规律两个字。
韩非子认为在悬崖边上即使盲人也不会掉下去摔死,因为掉下去的代价太大了,人们会极力的去避开他。火让人感觉到恐惧,所以被火烧死的人也就少,而水让人感觉到平静往往被水淹死的人会更多,所以律法应该像火一样让人避之不急。
他还问了很多人说:“如果让你当皇帝你可能会死去你愿不愿意,如果让你当了皇帝将会死去你愿不愿意”,他认为很多人会选择前者,因为选择前者不一定会死,律法必须完善,让人觉得无孔不入,所以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侥幸心理。
如果这些理念都让我们觉得很普通,那么韩非子还讲过一个理论就是,好心也该受惩罚。
这个理念在现在的谋略学上讲究的比较多,就是说每个人只要管好自己这个世界就会很好了,我们大部分人通常都会认为这种想法过于自私,人和人不就是团体社会,相互扶持才能发展到今天吗?
但是无论我们怎么否认,这个理念其实已经早已融入我们现在的社会当中了。那么就是西方管理学理念上最基本的一句话,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现在有一部分特别推崇西方的管理制度,意图用西方的管理制度来解释中国的国学文化,其实中华文化发展5000年,关于西方的很多管理学思想我们早就有了,只是一味的推崇某一种思想并不适应我们的社会文化,我们不能认为驴的蹄子很有力,蛇的腰很柔和,就把他们掺杂在一起,结果到时候跑不快也踢不动,反倒成了四不像。
韩非子讲过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皇上有两个侍从,有一个盖被子,有一个拉窗帘的,结果有一天这个给皇上盖被子的人忘了盖被子,这个拉窗帘的就好心帮皇上盖上了被子,结果第二天皇上知道了这件事,把两个人都惩罚了,盖被子的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拉窗帘的做了不属于自己的工作。
这个故事其实在整个韩非子思想中都很有意义的,拉窗帘的盖了被子实际上是做了别人的工作,那么盖被子的人就没有了存在的必要,盖被子的人拉了窗帘实际上就是抢了拉窗帘人的饭碗,到时候都这样因为好心或者是有点抢功的意思,就会造成职责混乱,出了问题也不知道是谁的,所以做好自己的事才是最应该的。
但是这种法家思想是不是绝对正确的呢?其实他也是有自己的局限性,所以才会有儒家,道家,等百家思想的补充。
就像很多人过度解读法家思想一样,在秦朝严刑律法反倒变得使社会没有人情味一样,人人哀怨。有儒家的礼义廉耻,有法家的法不容情,有道家的无欲无求,精神,灵魂,肉体,共同满足才延续了一个有5000年历史的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