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现代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导则与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范
近现代历史建筑具有文化层级内的深厚韵味,也是中国建筑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研究历史发展以及中外建筑文化差异有着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优秀的近现代历史建筑被破坏,城市原本的文化底蕴也随之消失,不利于优秀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对此,我国制定了近现代历史建筑保护的相关规范,以下是这些规范的基本信息,由博信文博科技从工标网整理:
一、近现代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导则
【标准编号】WW/T 0048-2014
【英文名称】Guideline for structural safety assessment of modern historic building
【发布部门】国家文物局
【发布日期】2014-04-24
【实施日期】2014-06-01
【提出单位】国家文物局
【归口单位】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9)
【主管部门】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9)
【起草单位】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上海市文物局文物保护管理处
【起草人】林驹、谭玉峰、李孔三、于存海、赵为民、陈洋、陈小杰、郭强、蔡乐刚、朱开宇
【标准简介】本标准规定了近现代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的基本规定、原则、内容和要求,确定了安全性评估的方法和步骤。本标准适用于由各级人民政府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点的近现代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其他历史建(构)筑物结构安全性评估可以参考使用。
二、近现代文物建筑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范
【标准编号】WW/T 0078-2017
【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 for designing dossier of modern heritage building conservation project
【发布部门】国家文物局
【发布日期】2017-07-19
【实施日期】2017-12-01
【提出单位】国家文物局
【归口单位】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9)
【主管部门】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9)
【起草单位】北京市古代建筑研究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结构研究所
【起草人】韩扬、黎冬青、关建光、徐福泉、张涛
【标准简介】本标准规定了近现代文物建筑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基本原则及内容、现状勘察及文件、方案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造价经济文件、格式。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近现代文物建筑的保护工程设计。尚未确定为文物,但确认为具有文物价值的近现代历史建筑的保护工程设计文件,可以参照本标准编制。
与近现代文物建筑一样,馆藏文物也有其历史文化与研究价值,同样需要运用正确的方法对其进行保护。对于馆藏文物而言,既要保护也要达到展示目的,需要依靠专业的文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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