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介绍《我们与恶的距离》
最近台湾电视剧《我们与恶的距离》收获了豆瓣9.3的评分,我今早也跟风看了一集,实在想与大家分享。
尼尔波兹曼说,电视媒介本身即是娱乐性的,用以娱乐本无可厚非,可若是用以严肃性的内容报道,企图将印刷传播时期的思维用在电视媒介上,便是大为不当的。他以美国严肃电视教育内容《芝麻街》为例,对试图用电视媒介报道严肃内容的做法进行了批评。
也有学者认为,类似《芝麻街》这样的严肃性内容以电视方式加以播出,只会扩大知识鸿沟与数字鸿沟。(联想我国目前为贫困山区儿童所提供的所谓远程教育,一定程度上可以对教育公平有了另一种思考角度)
作为互联网的原住民,我们大可更为包容的看待电视的娱乐性问题,毕竟现在真正带有严肃性的内容整体水平已然下降。印刷时代的余晖或许还照耀在你我的b612星球上,但纵观互联网魔弹论时代的传播形态,你就会发现,图片和视频等具象而非抽象的方式,是大多数人接受知识的主要方式。
不过我们也大可不必过分惋惜或者悲痛,媒介的传播效果总会经历这样的过程,即总会有一个激情淡去的过程。就像我们新买了玩具一样,或者说爱情一样。
回到电视本身。
在我看来,尼尔波兹曼有些低估了人的媒介素养培养和学习的能力。在经过相对系统的批判性分析学习之后,人们对于信息的甄别能力和应用能力也会随之提高。下面的介绍就是建立在大家有较好的媒介素养的假设之上的。
为什么介绍《我们与恶的距离》?
以我目前看到的层次来分,可以划分为两类:
第一个角度是法律,帮刑犯辩护的律师本身有着进入全台湾第二大律师事务所的能力,而他却选择了关注弱势群体,扎根在了小的律师事务所。
他想弄清的是导致刑犯随机枪杀行人的犯罪“真相”,不仅是刑犯本身,而是放在以恶更大环境中去考察,例如宏观如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微观如个人心理等,在此基础上促进社会的发展。
也就是说,他是律师行业中有“良知”的代表,并且尽可能公正的看待这一刑事案件。
第二个角度是新闻,借助舆论影响司法是律师们的常用做法,药家鑫案已经成为一个经典的案例,但是,这部剧的新闻界绝不只是受律师操控的配角,因为受害者家属就是新闻从业人员。(一去世孩子的母亲在偏娱乐性和煽情化的媒体,父亲在偏严肃的先驱报)
不仅如此,仅仅在第一集中,就将新闻业目前所面临的困境,新闻从业人员的迷茫,初入职场的新闻系学生的成长,鲜明的刻画了出来,有点台湾版小newsroom之感。
至于业务上的专业性,构图精美,演员演技以及配乐之类,基本都可以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