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 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
齐鲁网4月21日讯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6号),就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决策部署,对加强我省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提出,要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和加强耕地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保护,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到2020年,我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128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9584万亩,要确保建成5982万亩高标准农田。
《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管控作用,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鼓励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基层管理创新,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进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积极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和模范市、县(市、区)创建工作,以节约集约用地缓解建设占用耕地压力。
《意见》要求,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责任落实机制。建立补充耕地指标调剂管理机制,实行以县域内自行平衡为主、市域内调剂为辅、省域内适度统筹为补充的耕地占补平衡机制。
《意见》提出,要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建设占用和工矿企业生产建设活动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统筹推进耕地修养生息,积极稳妥推进耕地轮作试点,加强耕地质量调查评价与监测,加大耕地保护补偿激励。
《意见》强调,要强化耕地保护责任的保障措施和监管考核,加强耕地保护信息化建设,落实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建立立体监管网络。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追究党政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