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争第一”和“洪荒之力”哪个更能体现奥运精神?答案令人意外
一百多年前,“奥林匹克之父”顾拜旦主持成立了国际奥委会。他曾经这样解释奥林匹克精神:奥运会最重要的不是胜利,而是参与;正如在生活中最重要的不是成功,而是奋斗;但最本质的事情不是征服,而是奋力拼搏。
我们再看看百年后的今天,在奥运会上人们追求的却是“胜利、成功和征服”,恰恰和奥运先驱们树立的理念背道而驰。
当我们看到澳大利亚游泳选手霍顿为了冠军而毫无风度出口伤人时;当我们看到一位外国鞍马运动员因失误而造成小腿骨折时;当我们看到男子举重77公斤级亚美尼亚选手受伤胳膊变形时;当我们看到孙杨获得亚军后痛苦万分时;当我们看到拳击选手吕斌诉说“被裁判偷走梦想”时;当人们在揣测奥运腐败丑闻时;当我们了解到外表光鲜的奥运冠军们背后不为人知的满身伤病时......,忽然惊醒:这难道就是我们所追求的奥运精神?
当然不是!
从本质上讲,运动的目的是为了身体上更健康、心灵上更快乐,而不是为了突破人类极限后留下的一身伤病,以及精神上的痛苦与折磨。
那么,到底是什么力量使得人们越来越偏离曾经的“奥运精神”呢?
在当今赛场上,“永争第一”成为了奥运赛场的主规则,动物自然界的“优胜劣汰”原则左右着奥运健儿的行为:在参赛者心目中,只有打败他人,才能取得成功。
自然界的法则是“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在“胜者为王”本能的驱动下,人们强烈的胜负心占据了上风,而渐渐失去了对运动本身的兴趣和对过程的享受。
从生物学角度讲,“争强好胜”是人之本性。人们都相信,“永争第一”恰恰是符合生物规律和自然法则的。
尤其是在奥运发展成为一项世人瞩目的活动时,已经成为了国与国之间在战争之外暗较实力的“战场”。再加上金钱物质等力量的加入,更是激发了人们对于“胜利”本能的渴求,逐渐淡忘了奥运精神中本该拥有的“参与和享受”。
那么,我们还有可能找到理想中的“奥运精神”吗?
我们不能否认,在自然法则之外,还有一种基于理念的精神力量对人类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和作用,这也是人类区别于动物本能最重要的因素。
人往往会在精神理念引导下决定着自身的行为、自身的想法。从古至今,“精神理念”在人类的合作、发展中起到了重大作用。
比如说宗教、神灵、图腾、部落等等,都是存在于人们的精神中。在精神的驱动下,人们往往会产生巨大的能量去完成统一的目标,甚至有违自身利益也在所不惜。
公元前1776年的《汉谟拉比法典》能让国民遵守,不是说国王发布,而是以“神”的名义来背书。
美国的《独立宣言》也是以“人人平等”的名义发布,而得到“人人遵守”。
我们都知道,“神”或者说是“人人平等”在生物学方面都不是真实的,都不遵循“优胜劣汰,适者生存”自然法则,但是却在社会和谐以及人们的协同合作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
在“奥运精神”缺失的状况下,人们更需要一种崭新精神的引导,剥离与体育精神无关的“杂质”,去寻找到理想中的“奥运精神”,重新激发起人们对于运动的兴趣和快乐,赋予“奥运”以新的生命力。
在这种力量的引导下,人们会淡化胜负观、充分享受运动带来的健康与快乐。
那么,理想中的“奥运精神”真的是可想而不可及吗?
当然不是!
其实,这种精神始终在我们身边。
比如说,我们前些时间在电视上看到的互动性质很强的“城市运动会”,同样也是国与国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人与人之间的较量,却充满了笑声和欢乐,而胜利与失败只是比赛的一小部分。
比如说,本届奥运会上韩国的李恩珠和朝鲜跳马冠军洪恩贞的合影留念,奥运让她们将与运动无关的国家分歧抛在脑后。
比如说,白岩松解说奥运开幕式时一改以往的“标准语言”,以轻松的心态变身“段子手”给人们带来的快乐。
比如说,使出“洪荒之力”的游泳运动员傅园慧面对记者提问“是不是对明天的决赛充满希望?”时回答的一句话:“没有,我已经很满意了!”
……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奥运精神,同样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