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纪委发布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周口市纪委近日发布了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通报总结了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违规问题,并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了严肃处理。其中包括违规收送礼金、违规公款旅游等问题。通报指出,这些问题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损害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周口市纪委表示将继续严肃查处此类问题,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和政治生态的严肃性,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这一通报的发布彰显了对于党纪国法的坚决执行,为建设廉洁政治和清正廉明的社会风气树立了鲜明的标杆。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于扬 李玉坤
清明前夕,周口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其中牵涉发改、公安、司法、交通以及基层村支部等多个岗位干部。周口市纪委监委表示,节日期间将成立督导组,重点检查祭祀扫墓、庙会等地,对顶风违纪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在媒体上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这5起典型案例分别是:周口市公交总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刘某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春节前,周口市公交总公司在给职工发放米、面等节日福利后,刘某又决定购买白酒450件,共计67500元,以春节福利名义发放给职工。1月22日,刘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沈丘县发改委正科级干部、郑合高铁沈丘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苗某某违规收受礼品问题。11月,苗某某帮助沈丘县通慧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刚,承揽了向郑合高铁送煤的项目。春节前,苗某某收受了王刚所送的硬中华香烟两条和剑南春酒一箱(折合人民币共计2800元)。1月30日,苗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太康县马厂镇顶集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刘某违规占用村室大办婚丧喜庆问题。1月25日,刘某在没有向上级组织报备的情况下,许可其三叔刘某某在马厂镇顶集行政村村室院内搭起大棚,为刘某母亲三周年事宜设宴摆席,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1月29日,刘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鹿邑县司法局公证处主任张某某违规虚列开支、超标准配备使用公车问题。,鹿邑县公证处无事由、无审批手续支出招待费、差旅费等2.54万元;在无公车的情况下,以汽油发票报销交通、差旅费1.5万元;未经政府统一采购购买电动汽车4辆,共花费13.04万元。2月20日,张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商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反诈骗中队中队长范某某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范某某在办理任某某涉嫌诈骗案件期间,多次接受任某某的宴请,并到其安排的KTV等娱乐场所消费。1月21日,范某某受到留党察看处分。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徐华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