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四川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转发《教育部关于2013年扩大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有关市州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2013年扩大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3〕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按《通知》规定,2013年专项计划覆盖区域将在2012年面向680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基础上,扩大到包括所有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832个县。经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确认,我省面向连片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实施范围增加以下8个县:南充市的阆中市、南部县和嘉陵区,广安市的广安区、前锋区,巴中市的恩阳区,凉山州的甘洛县和盐源县。
二、2013年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通知》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做好我省面向连片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2〕50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3〕13 号)执行。8个新增县(市、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相关市州招办于6月20日前将新增县(市、区)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数据库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三、根据川招考委〔2012〕50号文件,我省确定了2013年各市州连片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配额数,现一并下达,请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指导考生踊跃填报专项计划志愿。
附件:1.教育部关于2013年扩大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
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
2.四川省2013年连片扶贫专项计划分市州配额表
四川省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委员会
2013年6月14日
附件2:
四川省2013年连片扶贫专项计划分市州配额表
单位:人
市州
代码
市州
名称
配额数
合计
本科
专科
小计
文科
理科
小计
文科
理科
04
泸州市
71
66
11
55
5
1
4
06
绵阳市
34
31
5
26
3
1
2
07
广元市
228
213
35
178
15
2
13
10
乐山市
19
17
3
14
2
1
1
11
南充市
325
305
50
255
20
3
17
12
宜宾市
10
8
1
7
2
1
1
13
广安市
141
131
22
109
10
2
8
14
达州市
117
109
18
91
8
2
6
15
巴中市
340
319
53
266
21
3
18
19
阿坝州
67
62
10
52
5
1
4
20
甘孜州
41
37
6
31
4
1
3
21
凉山州
78
73
12
61
5
1
4
专项计划合计
1471
1371
226
1145
100
19
81
抄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公安厅、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3年6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