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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读后感4篇1100 1400字

2020-07-31 09: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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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本书,其实是在很多年以前,那时候我在上初中,看到我的一个同学家里有这么一本书,就借来看。没想到这一看就是魂牵梦绕,这本书超乎我想像的精彩。我用了一夜的时间看,并且一度痛哭流涕。其实这对于我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因为在那个年纪,我的同龄人还在看金庸和的时候,我就开始看这种所谓“伤痕文学”的作品。这种经历,让我的青春变得索然无味。

这本书的名字就叫作《血色黄昏》,她的作者是老鬼,他是先生的儿子。后来去了美国,很多年以前我看到过一个报道,好像他在美国一个城市里面开垃圾车。报道作者的口气是一个感慨,因为一个有点名气的中国作家竟然只能在美国开垃圾车。但是,我想如果他看过这本书的话,他一定不这么想。这个叫作老鬼的作家,这个叫作马波的男人,这个杨沫的儿子。在他的青春岁月面对了那么多的痛苦,垃圾车又算得了什么?可是,即使是这样,我们也很难给这个作品定位,于是我只能说他是一个“伤痕文学”。但是他文学吗?难道我们就要把一代人的青春的损耗归于文学的范畴,然后再去细细品味吗?我想,不尽然。

老鬼的这本书国内已经很少,我还是出国后发现了一个英文的版本。但是我的英文水平又不足以了解它,于是我就了电子书。我不爱电子书,因为它没有书籍的一种外在形式,可是,我有时候又不得不依靠他,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悲哀。老鬼的这个新版本加入了一些新的内容,比如说他人生第一次的性经历,这点让我很感兴趣。但是还有一些内容被删除了,其中就好像有他们当年在工棚里睡觉,啃羊骨头,然后手淫的情节,说实话,我深感失望。你不知道,我在 14 岁的时候对这些情节有多么感兴趣。

老鬼的这本书讲的一个背景的中学生,为了响应上山下乡的号召,毅然的和几个伙伴去内蒙插队的故事。其实,这并不是一个故事,这是作者真正的生活经历。那种血色的黄昏,略带残酷的青春,有时候让我们不寒而栗。他被批斗,就是因为说了几句不合时宜的话;他写血书,就是因为要得到一支枪,想和敌人拼命;他们去救火,然后为了一个没有任何意义的荒山,69 个青年人被活活烧死。他们的死亡毫无意义,所以他们注定会被遗忘。这个世界的历史,注定是英雄史,小人物哪怕去死,也毫无声息。然后他想过逃亡,想过坦白,想过背叛,想过爱情。最后,他只能看着他心爱的姑娘远去,然后拿起一把她吐出的瓜子皮塞到自己嘴里。这是我见过的最独特的生活和最不堪的爱情。

每次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总会想起一句话:青春若此,可以一死。我想,如果是我的话,我会在自己的脑袋上开一枪,然后倒在草丛里,慢慢的变得干枯。可是老鬼活下来了,而且给我们带来了这样一部作品,我不能不说是一种奇迹。

在这本书里,你看不到任何关于幸福的东西,这可能就是它的意义所在。

成语不寒而栗:栗:畏惧,发抖。不冷而发抖。形容非常恐惧。如:《史记·酷吏列传》:“是日皆报杀四百余人,其后郡中不寒而栗,滑民佐吏为治。”又如:岂果脂粉之气,不势而威?胡乃肮脏之身,不寒而栗。——清·蒲松龄《·马介甫》

成语不合时宜:不合时宜[bù hé shí yí],意指不符合时势趋尚。语出《汉书·卷一一·哀帝纪》。[源]《汉书·卷一一·哀帝纪》(二年)八月,诏曰:“(时)〔待〕诏夏贺良等建言改元易号,增益,可以永安国家。朕过听贺良等言,冀为海内获福,卒亡嘉应。皆违经背古,不合时宜。六月甲子,非赦令也,皆蠲除之。贺良等反道惑众,下有司。”皆伏辜。丞相(朱)博、(赵)玄、孔乡侯(傅)晏有罪。博自杀,玄减死二等论,晏削户四分之一。语在〈博传〉。[典故]西汉末年,由於国势衰弱、社会紊乱,加上成帝喜好鬼神之说,又无子嗣,因此宠信方士。其中一名方士甘忠可,揉合黄老道学与儒家之说,诈造《天官历》、《包元太平经》。因汉帝自认属火德,甘忠可便假托道教真人赤精子,说汉家逢天地之大终,当更受命於天,以致天下太平,永固汉室之统治。甘忠可后因干预朝政遭弹劾而被诛杀,但他的弟子夏贺良等人仍密传其道,他的仍然盛行於贵族间。成帝崩后,继位的哀帝也好此道。夏贺良等人仍以赤精子的名义,说汉室国运中衰,建议哀帝改元易号,并增加漏箭上的刻度,可永保国家的安定。哀帝接受了他的建议,下诏以建平二年为太初元将元年,改号为陈圣刘太平皇帝,漏刻以百二十为度。但二个月后,哀帝见毫无成效,又发了一道诏令,自承误信方士之言,做了些不符时势所宜的事,因此收回成命,并将夏贺良等人发监问斩。“不合时宜”就是直接摘自典源的一个成语,用於表示不符合时势趋尚。

《黄昏》鉴赏 1433字

台湾的“情歌”周传雄曾说过:“自己很喜欢《黄昏》,这首歌改变了我整个下半辈子,因为我本来从歌手转到幕后,可是,那首歌在亚洲受欢迎,使我又回到幕前当艺人。”周传雄的《黄昏》就像自己走过的音乐道路一样,家境不好使他有着比别人更为艰辛的成长史,这首歌也一样,把其中的强烈悲怆忧郁之感表现的淋漓尽致,童年时期就有了音乐的梦想和天赋的他,在那一刻得以实现,听周传雄不加丝毫渲染地淡淡道来,平静中却体会着别样的辛酸。《黄昏》是一首旋律比较缓慢,色彩比较阴郁的歌曲,但渗透着一种忧郁的张力,很有力量感。不仅有强烈悲怆之感,更注重的是情感的细腻、真挚感。歌词非常感性,富有诗意,旋律比较缓慢,易于抒情。周传雄的《黄昏》的创作,仍然遵守个人在音乐上既定的模式、套路,毕竟风格的根深蒂固也非一朝一夕之事,况且个人的创作气质、艺术特性的如影随形这更会加深颠覆、改变的难度。不过《黄昏》依然是一张趟流行浑水的专辑,依然秉承着周传雄过多的音乐情怀。也许这是周传雄在音乐上的一个底线。周传雄并没有从此在音乐的编曲上玩花样,玩风格,而也正是因为周传雄坚持的流行的创作,则是让他的音乐里里外外不管旋律的构架如何改变,不管编曲的着力点如何不同,挥之不去的就是那份感觉,那股味道。周传雄的用心之处不仅仅表现在创作上的精致,同时歌曲的内容也尽可能体现出应有的内涵性,而编曲上也都尽可能地推陈出新,以提高专辑的品质,丰富音乐的可听性,展现出周传雄在音乐上的张力。旋律的精致性实际上是周传雄音乐中最让人放心的部分,尽管他的曲调总在一个固定模式中流转回旋,但是可听性、品性之高却又不能不让人折服。而每一张专辑中,周传雄必然会保留一定量的传统情歌作品,《黄昏》不仅注重强烈悲怆之感,更注重的是情感的细腻、真挚感。在内容形式上,老搭档陈信荣包办的所有词作赋予了整张专辑更多元化的内容特色。专辑中除了有传统谈情说爱的作品之外,还有描述速食爱情的《匆匆》,也有具送别意味的《赋别曲》。而《黄昏》突出了灰色金属的质感,但是不喧闹,反而让整首歌充满张力。在《黄昏》中,运用的全是灰黄的色调,给人一种压抑沉闷的气息,总让人觉得郁郁寡欢,满心的憋屈说不出来,灰黄的天空,一望无际的枯黄秋草暗淡的城堡,黑色的钢琴,长长的杂乱无章的头发···每一处都牵动着我们的心。歌曲中以周传雄在漫漫秋草灰黄中歌唱为主线,再加上昏暗的天空,似落非落得夕阳,在云层中明灭穿行,若隐若现。在此基础上加入了周传雄在城堡前弹钢琴的线索,特别是在古堡中穿行,走走停停,若有所思的状态,和第一条线索相互交织,错综复杂,融为一体,让整个情节扑朔迷离,似乱而非乱,乱中有序,结构完整。《黄昏》最精彩之处,莫过于高潮部分撕心裂肺的欢畅,那仰天长啸,把阴郁的色彩推向了最高点,把其中渗透着的忧郁的张力最大化,在那一刻翻江倒海,充满力量感。他不仅把强烈悲怆之感唱到了极致,更注重的是情感的细腻、真挚感,像黄昏的天空,像灰黄的天空下的枯草,每一次夕阳穿行的悸动,每一次微风下的寒颤,都有生命感,感动着一切,唱出了痛,唱出了伤,唱出了自己真挚的心!“每次唱这首歌都很感动,一种很复杂的心情,或许跟歌曲的有关。写这首歌的那段日子,我写的歌没有人要听。我曾经写了50首歌都被唱片公司退回来。当时是1998年,我刚从歌手小刚转作制作人周传雄,对未来还看不清楚。”正因为这首歌让他看到了光亮有了希望。所以,每次演唱会上,他必唱的是一首改变了他下半辈子生涯的歌曲《黄昏》。

成语扑朔迷离:扑朔迷离[pū shuò mí lí],意指指兔子雌雄的特性。语本古辞〈木兰诗〉二首之一。但因雌雄两兔在一起奔跑时,难以分辨,因此后用“扑朔迷离”形容事物错综复杂,难以骤然明了真相。亦用於形容景色迷蒙。[源]古辞〈木兰诗〉二首之一(据《·卷二五·横吹曲辞》引)爷娘闻女来,出郭相扶将。阿姊闻妹来,当户理红妆。小弟闻姊来,磨刀霍霍向猪羊。开我东阁门,坐我西间床。脱我战时袍,着我旧时裳。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出门看火伴,火伴皆惊惶。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典故]古乐府诗里有一首〈木兰诗〉,叙述一位女子代父从军的故事。这个名叫木兰的女孩子,有天在织布时,突然停下来叹气,烦恼着日前朝廷下了徵召令,要召她父亲上战场。木兰觉得父亲年事已高,可能无法承受战地生活,而家里也没有哥哥可以代父亲上战场。於是,孝顺的木兰决定自己女扮男装,代父亲去从军。在军中,木兰凭着坚忍不拔的精神,过了十二年都没被发现是女儿身,还建立了不少功绩。凯旋归来后,她婉拒了君王赏赐的官位,只要求能回乡过原本的生活。木兰回到故乡后,家人非常高兴地迎接她。她回到房间,脱下军装,换回女儿装,出来与同袍见面,大家都惊讶得不得了,这个在军中一同出生入死的战友,竟然是个女孩子!〈木兰诗〉最后以兔子来比喻这段女扮男装的奇事。在平常时候,兔子是很容易分辨雌雄的。雄兔脚扑朔--个性比较好动,脚会不安分的乱踢;而雌兔眼迷离--个性比较静,常将眼睛眯起来休息。但两只一起奔跑时,是很难分辨雌雄的。后来“扑朔迷离”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形容事物错综复杂,难以骤然明了真相。亦用於形容景色迷蒙。

成语郁郁寡欢:郁郁:发愁的样子;寡:少。形容心里苦闷。指闷闷不乐。如:战国楚·屈原《九章·抽思》:“心郁郁之忧思兮,独永叹乎增伤。”又如:在她给余永泽和王晓燕的信中充满了悲天悯人和郁郁寡欢的情绪。——杨沫《青春之歌》第一部第六章

黄昏菩提读后感 1440字

菩提是佛祖何时在我脑海中留下的印记,即使冥冥中也没有一点回忆,我想这对佛祖是一种亵渎、大不敬。为了赎罪,我常常想佛的智慧,菩提树下的冥思苦想以及慈悲为怀的宽容之心。于是菩提也就成为我心中的圣洁之物。

最早接触菩提是读六朝的谒语,“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由于学识和年青,对这种一切归于虚无的博大思想还只是似懂非懂。但一种向往,一种神圣,一种不可侵犯还是由心底升起。后来进了大学,学校在一座山的东麓,山上有寺,住持还挺有名,晨起锻炼,黄昏散步就经常光临,那时的山、寺皆不收门票,进的山门拾级而上,一步一级本身就是对佛的礼拜,于是就想对佛了解更多。读完《》和其它一些介绍佛教的著作,才知佛祖是在菩提树下悟道,佛教从此才发扬光大,菩提也就成为佛祖的象征,成为佛教的圣树。从此就有了对菩提的景仰。但生长于北方的我始终没有能见过菩提蔓妙的风姿。之后的多年虽也多次到南方,但一直都是独来独往,即使修的百年,换来的也只是擦肩而过,菩提对于我始终是一种无和梦。于是我想到了“无提无树,无镜无台,本无一物,哪有尘埃?”

这几年潜心工作,家庭幸福,生活美满,也不作他想。常上网逛逛,偶尔去聊天室看看,不期遇一福建网友名曰:黄昏菩提,勾起我许多对佛的记忆。问名字来由,答曰:黄昏菩提名字来自于一次泉州之行,那次到是傍晚,站在菩提树下抬起头,看到透过树叶的夕阳格外炫目的美丽,菩提树叶与夕阳交相映衬,越发让人目不转睛,那一刻我就被震撼被感动了。当然没过多久夕阳西下后这份震撼人心的美就消失了。不过让我感动的是在消失之前的绚烂的美。所以我叫自己黄昏菩提,我希望自己接近黄昏的岁月能有一份绚烂,哪怕只有片刻,毕竟绚烂过呢。梦中的菩提何在?

人到四十体力明显不行,忙完一段感觉精气神都已没有,同事说出去玩吧,于是决定到八闽大地,那里有山有水有大海,有黄昏菩提,还有心中的圣树。南方碧水蓝天,绿树,感觉挺好,就是太阳有点大。在集美游玩时同事都去游泳,我站在树下纳凉,远处鸥鹭掠过,海天一色,厦门大桥如长虹连接陆岛。近处同事在池中嬉戏,一脸笑容,一身轻松。导游过来问我为什么不去,我笑了笑没有作答,想能看到别人幸福也是一种幸福。导游指着我身后的树说:“这是菩提树你认识吗?”这就是菩提,我心中的圣树。来的突然我到显得很是平静,抬头看看树叶,摸摸树干,百年的承诺换来的并不只是擦肩而过,闭上眼睛我感受到了一种幸福。几个女同事过来要合影,我站在中间,就站在菩提圣树之下,我微笑着,女同事也微笑着,镜头闪过,这一刻是否已凝固?我想佛祖的伟大,并不只是其大智慧,更在于他把别人的幸福当作自己的幸福,而且愿意为别人去创造幸福,从这个意义上讲佛的真谛并不是只无,还有有,给予。但佛祖确实没有想到自己,他把一切奉献给了他的信徒,没为自己留下任何东西,从这个意义上讲他又是无。

在福建的日子,和黄昏菩提通了几次短信,但始终没有见面,很是遗憾。回来后我发信给她,说想念她,她回信说也很想念我。因为工作关系,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上网找她了,她也改了名字叫踏遍清秋,但经常留言给我。前段时间她说身体不好,很是担心了一回。人们说闭上眼睛花儿都归于寂,对于她,虽远隔万里,未曾谋面,我还是能真实的感觉到她的存在。

昨夜刮了一场秋风,雨也下了一会,园林过处,落叶满地,湿湿的、黄黄的,身在其中,一园秋色,满眼清风。秋是收获的季节,秋也是感伤的季节,不知远处的菩提是否依然。

成语发扬光大:发扬:发展,提倡;光大:辉煌而盛大。使好的作风、传统等得到发展和提高。如:《周易·坤》:“坤厚载物,德合无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享。”又如:最合理的孝道恐怕是继承父辈的成就,把它发扬光大,好教下一辈得到更好的精神的与物质的遗产。——老舍《四世同堂》六十四

成语冥思苦想:深沉地思索;尽力思索。如:《十月》1981年第2期:“这会儿你在这儿瞑思苦想,脑子里一定在盘算:怎么样再?”又如:我冥思苦想了很久,还是得不到答案。

读黄昏里的男孩有感 2084字

考完试,同学给我推荐了一些短篇小说,其中就包括这篇《黄昏里的男孩》。在这些小说中,“黄昏里的男孩”这个极富诗意的题目一下就吸引了我的眼球,我的脑海里不禁浮现出一幅唯美的画面。就这样,我迫不及待地开始了阅读这篇小说。

看了题目和文章的开头部分后,我以为它讲述的是一个男孩的故事。一个落魄的、可怜兮兮的男孩已经沦落在街头好些天,正当他饿得头晕眼花的时候,一个又大又圆、红彤彤的苹果映入他的眼帘。他向附近看了两眼,很快发现了这个可以使他果腹的苹果的主人,是一个年过半百、有着满头白发的水果摊摊主,他叫孙福。他盯着孙福,试探性地伸出手想要拿到这个苹果,并且多次告诉孙福他现在很饿,希望能得到他的施舍,但是都被孙福无情地严词拒绝了。终于这个被饥饿冲昏头脑的少年趁孙福不注意时,用他那黑乎乎的小手拿了一个苹果,然后飞快地向远处跑去。孙福发现后,一边快速跑起来追赶着,一边大喊着“抓小偷”。不一会儿,瘦削的少年终于被孙福抓住了——他跑不动了,没有力气了。大概是因为实在饿得受不了了,情急之下,男孩咬了一口苹果,大口地咀嚼起来。可孙福仍然不放过他,使劲掐住男孩的脖子逼他吐出来,后来,男孩还是无奈地把已经嚼碎的苹果碎屑一点点全部吐出来了。紧接着,还有对他更残酷的惩罚——孙福毫不留情地将男孩的右手中指折断了。更恐怖的是在后面,孙福并没有为自己欺负弱小的行为感到惭愧,反而是变本加厉地折磨男孩。他将男孩绑在摊前,并强迫他见到一个人就大喊“我是小偷”,直至收摊。到最后,男孩累得只能从喉咙里发出“咝咝”的微弱的摩擦的声音,这时孙福就会告诉顾客:“这个男孩在说‘我是小偷’。”终于,孙福收摊了,男孩也拖着精疲力竭的身体,晃动着断指,一步步艰难地向远处蠕动着,虚弱的、摇晃的身体仿佛下一步就会倒下,最终男孩慢慢地消失在黄昏的尽头。

读到这里,我的心也随着剧情的发展狠狠地纠成了一团。这个可怜的男孩多么的无辜、无助呀!他只是个孩子,做错了事难道没有被宽容的权利吗?何必要用那么卑劣、残忍的手段对待一个手无寸铁、瘦骨嶙峋的孩子!孩子这么小,难道不会留下心理阴影吗?或许这个孩子在以后会恐惧所有陌生人,他会以为人人都是坏人,他的未来也是不堪设想的。心里除了有对男孩的同情,更怀着对孙福做法的鄙视和反对。他竟然对男孩做出了如此令人发指的行为,凡是有人道的人都不会做出这样的行为!他对这个单纯的孩子多么苛刻啊!本以为故事讲到这里已经结束了,没想到还有下文。后面的内容讲述的是孙福收摊回到自家后,回忆往昔。想起了自己美丽的妻子和可爱的儿子,但是美好的回忆却以儿子不幸落水、妻子跟着一个剃头匠离开了他为结局。所以孙福只能攥紧那张已经泛黄的黑白照片,希望能寻找到曾经的幸福感觉……

读完整篇小说,我的心情十分复杂。读到最后,我才明白,小说真正的主角不是男孩,而是孙福。平时我们总能看到做坏事的人,但是却不知道为什么这些人要做坏事。然而文章结尾就很好地诠释了原因。掩卷沉思,虽然孙福开始对男孩所做的事情很让人无法忍受,但是他的曾经,他的无奈,他的悲伤又让人忍不住也想要宽容他、同情他。

文章始终离不开一个“偷”字。开始是男孩偷走了孙福的苹果,在惩罚男孩的期间,孙福一直在反复地提到“偷”这个字。孙福可能认为,他的那个5岁的儿子的意外落水,是上天“偷”走了他的生命;美丽的妻子撇下他和剃头匠离去,也是那个剃头匠“偷”走了他的妻子。而孙福没有从这些阴影中走出来,没有想通,而是一直这样憋着。所以每当看到小偷,或者听到“偷”这样的敏感的字眼,孙福总会变得很激动,行为很无情、残忍,他在潜移默化地改变,可能他自己并没有发现自己的这种细微的变化,但是在日积月累中,孙福却好像变了一个人。这些事,“偷”走了孙福的灵魂,让他变成了一个残酷的人,渐渐地变得麻木不仁,变得丧失人性。

文章中的少年,在被孙福惩罚后,也变得更加不堪,他的生命或许也会被上天“偷”走,如果他有幸能活下来,可能也会变成像孙福这样被“偷”走灵魂的人,这使整个故事的结尾弥漫着悲伤的气氛。而文章中围观的群众,在看到孙福用残忍的手段对待一个孱弱的男孩时,只是冷眼旁观,没有采取任何保护的行为,甚至偶尔对孙福的话还有附和。这也体现了这些群众的态度,无关自己的事情,已经不予理睬,也变得麻木了,没有丝毫的想去帮助弱小的想法,没有人情味……这些也都是被“偷”走灵魂的人。

现在,我的心里还是有点小悲伤。文章中的群众漠不关心的态度恰好反映了现在整个社会对待弱小被欺凌的态度。我想,绝不能让小说中的情景再次在我们生活的社会重演,不能让更多的人变成像孙福这样被“偷”走灵魂的人。首先,我们应该注意提高自身的修养,让自己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当遇到这种以强欺弱的行为时,对待这些弱势群体我们应该怀有爱心,在看到他们受到侮辱欺负的时候,应及时恰当地伸出援助之手。此外,我们应该忘记一些仇恨,少背负一些包袱,感觉累了的时候就放松自己。我们始终要相信一切都是有希望的,人间一直是温暖的!就让我们秉承着这种信念,一起迎接明日初生的太阳吧!看,又是新的一天!

成语迫不及待:迫不及待[pò bù jí dài],意指情况急迫,不能再等。语或出明·《读通监论·卷二四·唐德宗》。后亦用“迫不及待”形容心情急切,不愿等待。[源] 明·王夫之《读通监论·卷二四·唐德宗》德宗不许李惟岳之嗣位而乱起。延及数年,身几危,国几亡,天下鼎沸,是岂可谓德宗之宜听其嗣?使假我之爵位,据我之土地甲兵,以抗我哉?而不许之,则又兵连祸结而不解。论者至此,而议已穷,谓不先其本,而急图其末是已。顾处此迫不及待之势,许不许两言而判。徒追咎於既往,而无以应仓卒,是亦尘羹土饭之言耳。[典故]“迫不及待”是指情况相当紧急,不能再等待,可能出自明代文人王夫之的《读通监论》。《读通监论》是王夫之读了《资治通监》这本书所写的心得,其中第二十四卷里是抒发对唐德宗这段历史的感想。《资治通监》里记载,唐朝由於在各处边境设立,让他们领兵镇边,导致各节度使独揽区域里的军政大权,雄霸一方,与中央对抗,至中叶以后渐成祸患。唐德宗时,成德节度使李宝臣过世,他的儿子李惟岳想要继承父亲的职位。因德宗想削弱节度使的势力,便不答应。有大臣向他上谏说:“李惟岳现已掌握父亲的势力了,如果不正式任命他接任,必定会作乱。”德宗听了说:“这些叛贼原来根本没有本钱作乱,都是假我的名号,占我的土地,聚众为害。如果一直照着他们的意思,将来不是会更乱吗?李惟岳是一定会作乱的,任不任命都一样。”仍然坚持不允许。后来李惟岳果真集结魏博节度使田悦、淄青节度使李正己、山南东道节度使梁崇义等起兵叛乱。虽然不久后,这场乱事就被其他节度使平定,但之后又有不少节度使叛乱,使得国家好几年兵连祸结,动荡不安。王夫之认为一般人在看这段历史时,都认为德宗这种作法没有解决问题的根源,但他却觉得并无不妥。允许李惟岳嗣位或不允许,只是两句不同的话而已,评论者只归咎德宗之不许,却没办法提应急的好法子,也只是饭后无稽之谈罢了。王夫之在书中用“迫不及待”形容当时藩镇势力已经相当庞大,不容等待从根本去解决的情形。后来“迫不及待”可能就是出自此处,用来形容情况急迫,不能再等。用於人则是形容心情急切,不愿等待。如:《孽海花·第二七回》:“日危,迟留一日,即多一日损失,中堂也迫不及待,已定明日请训后,即便启行。”

成语令人发指:发指:头发竖起来,形容极为愤怒。使人头发都竖起来了。形容使人极度愤怒。如:《庄子·盗跖》:“谒者入通,盗跖闻之大怒,目如明星,发上指冠。”又如:历年以来,不知害了我们多少同志,说来真真令人发指。——清·岭南羽衣女士《东欧女豪杰》第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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