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作文如何审题
江西省都昌县城第四小学詹秋福什么叫审题?审题就是在作文前,通过对作文题目的思考和分析,了解命题者的意图,弄清写作对象、范围和重点,明确立意,并确定文章的体裁。审题是写好作文的第一步。在考场上,做好审题工作尤其重要。这一步做得好不好,将决定文章内容是否符合题目要求,文章结构是否能按照题目的要求顺利展开。近年来,小学升初中的考场作文大多是以写人或记事的记叙文为主。在命题的形式上,主要有命题、半命题和自拟题目三种形式。有的作文题的后面,还会附上一段提示语。这段提示语除了提出明确的要求之外,还能帮助考生打开思路,启迪考生展开联想,暗示考生应该写哪些内容。因此,要写好作文,首先要审清题目。在考场上,考生心情比较紧张,审题的时间也比较短,下面就介绍几种具体的审题方法,以便考生能较好地掌握和应用。第一种审题方法:审清“标志”定文体审题首先是要确定文章体裁。虽然在一般情况下,小升初的考场作文都是要求写记叙文,但是,到底是写人还是记事,这一定要审清楚。怎样才能审清楚,最好的办法就是找出题目中出现的一些“标志”,只有抓住了这些“标志”,才能写出符合题目要求的文章。记叙文题目中常见的“标志”有:“回忆……”、“记……”、“……的事”、“……的生活”、“……的人”等。如《回忆我的母亲》、《记我的同桌》、《我最尊敬的人》、《记一次有意义的劳动》、《难忘的春游》、《我的小学生活》等等这些题目,都是要求写成记事和写人的记叙文。那么,上面六道题目,哪几个是要求写人的,哪几个是要求记事呢?只要在下笔前认真地审一审,找出那些“标志”就都清楚了。答案是前面三道题目要求写人,后面三道题目要求记事,而且都是要求写成记叙文。这种审题方法就叫找“标志”。第二种审题方法:通过“缩句”看要求有些作文题目很长,可以应用学过的“缩句”的办法,把题目的主要词语找出来,然后分析那些加上去的修饰词是什么意思,这样,题目的要求就明确了。例如,《记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件有趣的事》这个题目,应用第一种找“标志”的方法,通过对“记……”、“……的事”这些“标志”的分析,就很容易判断出,这道题目是要求写一篇记事的记叙文。那么,到底要求写什么事呢?到底是要求写一件事,还是写几件事呢?我们就可以应用“缩句”的办法,把这道题目浓缩一下,把关键词语找出来,就成了“记发生……的事”。然后,再看看“事”前面有几个修饰词语,就会发现“事”字前面加了“我身边的”、“一件”、“有趣的”三个修饰词语。通过对这几个修饰词语进行分析,就明白了这道作文题目的要求。原来,这道题目是要求写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件事,而不是写发生在别的地方,或者是发生在很远的地方的事;是要求写“一件”事,而不是写几件事;是要求写一件“有趣的”事,也就是写一件新鲜的、大家都喜闻乐见的事,而不是写那些没有趣的事。通过这样一分析,这道题目的要求就审清楚了,写起来也就心中有底了。第三种审题方法:审清“题眼”定重点什么是“题眼”?“题眼”就是题目中的那些关键词。只有把那些关键词找出来,就找出了“题眼”,把握住了文章的重点。例如,下面三道题目:《我最尊敬的一个人》《我最喜欢的一个人》《我最难忘的一个人》虽然都是写人的记叙文,但要求的重点了不一样,“题眼”也不相同。第一道题的“题眼”是“最尊敬的”,第二道题的“题眼”是“最喜欢的”,第三道题的“题眼”是“最难忘的”。“题眼”不同,选择材料的重点也不相同,所写的内容当然也不相同。在写这三篇文章的时候,就要分别要从“最尊敬的”、“最喜欢的”和“最难忘的”入手。这才把握了重点。如何抓“题眼”呢?一般说来,如果题目是主谓句,“题眼”往往在谓语或谓语中心词上。如《我赞成这件事》,“题眼”就是“赞成”,重点就要扣住“赞成”来写,文章也要围绕着“赞成”展开。如果题目是动宾短语,“题眼”往往在动词上。如《过生日》,“题眼”就是“过”,文章就要写清“生日”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或气氛中“过”的,是怎样“过”的。如果题目是偏正短语,“题眼”往往是定语或状语。如《课余生活》,“题眼”就是“课余”,就要写出课堂学习生活之外,还有哪些生活和这些生活给你带来的乐趣。第四种审题方法:补充完整找区别有些半命题式的作文题,审题的第一步就是把题目补充完整。比如,有一道这样的题目:《我又想起了 那句话》(横线上可以填上“爸爸”、“老师”、“同学”……)请将题目补充完整后,写一篇450字左右的文章。这就是一道“半命题”式的作文题。根据括号里的提示,在横线上填上某一个人后,这道题目就完整了,就成了《我又想起了爸爸(或者是老师、同学)那句话》。题目补充完整后,第二步就是进行审理,看看这道题目是要求写一篇什么样的文章?是要求写一个人,还是要求记一件事?是要求“想起”那个人,还是“想起”那句话?可是,题目中并没有明显的标志。怎么办?我们就可以换一种形式比较一下。我们可以把这道已经补充完整的题目换成两种形式:《我又想起了爸爸(老师、同学)》《我又想起了爸爸(老师、同学)那句话》再对这两种形式进行比较,就可以得出一个正确的结论:前面一道题目是要求写人,而后面的题目则是要求记事。通过这样的一比较就明白了,原来这道作文题是要求写一件事,“那句话”就是在发生了某一件事,或者是遇到某一件事以后才想到的;如果没有这发生、或者是没有遇到这件事,就不会想起“那句话”的。所以,这就是要求写一篇记事的作文,一定要把发生的或者是遇到的那件事情写清楚。同时,还要注意题目中的那个“又”字。为什么呢?因为这个“又”字还暗示了两种意思:一是表明“那句话”不是第一次听到,而是以前也听到过,所以才有“又想起”;二是“那句话”不是一句普普通通的话,是一句很有影响力的话。所以,在写好一件事情的同时,还要设计好“那句话”,要突出“那句话”对这件事情所产生的重大影响。所写的事情可以是好事,也可以是坏事,但一定要和“那句话”有关系。只有这样,这道作文题才算是审清楚了。第五种审题方法:审清要求再下笔请看下面这道作文题:《告诉你我的一件新鲜事》要求:①内容具体。②以记叙为主,不能用书信的格式。③文中不得出现真实的姓名、地名、校名,否则扣分。④字迹清楚,标点占格,卷面整洁。⑤全文不少于500字。现在就不说那个题目了,就说说这五点要求。这五点要求就明确地告诉我们,内容不具体者,要扣分;不写记叙文的,要扣分;写成书信的,要扣分;写了“真实的姓名、地名、校名”的,要扣分;书写不整洁的,要扣分;字数不足的,也要扣分。如果考生一旦粗心大意,或者是以为这些规定只是小事一桩,就会糊里糊涂地丢分。文题的“要求”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①书写的要求;②字数的限定;③取材的范围;④文体的类别;⑤违规的处理等。所以,在审题的同时,审清楚这些题目后面的“要求”,同样是审题的一部分。千万不能忽视了审这些“要求”。另外,作文题后面的那些“要求”往往又是命题者的一种提示,或者是一种暗示,是在悄悄地告诉考生写什么?怎样写?所以在这简短的几行“要求”当中,又隐藏着丰富的信息,如果不细细咀嚼,认真领会就匆忙着笔,可能会给考场作文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在考场作文时,一定要仔细研读题目下面的那些看似同题目无关的“要求”。比如《家庭的乐事》,要求以“乐”字贯穿全文,写一篇反映家庭生活之乐的记叙文。这道题目的个要求既明示了“乐”字是文章的线索,又暗示了要写的不只是一件“乐事”,而是几件“乐事”。由此可知,在考场作文时,一定不要忽视对那些“要求”的审读,一定要审清“要求”再下笔。第六种审题方法:添加因素定内容有的作文题目很简短,往往只有两个字(如《成功》),有的甚至只有一个字(如《水》)。碰到这样的题目,要特别注意。因为题目所给的内在因素较少,表意也比较概括、宽泛,甚至抽象,这就给审题增加了一定难度。因为考生一看到这样的题目之后,第一感觉是什么都可以写;但是只要仔细一想,又觉得写什么都不合适。这类题目常常是由一个词构成,学生遇到此类题目往往无从下手。所以对于这类题目,只要审清已知因素,并在已知因素上增加相关的新的因素,就能准确地确定文章的写作内容,题旨也能清楚地显现出来,审题的困难就会迎刃而解了。如《成功》这个题目,它的已知因素只有一个,即“成功”,意思比较概括笼统;如果在“成功”这个已知因素上再增加几个相关的新的因素,比如,“谁成功了”,“什么事成功了”、“怎样成功了”,那么,文章的写作内容就具体了。同样《笑容》、《失败》、《过错》、《忏悔》、《欢乐》、《渴望》等题目都可以用这种方法审题。再譬如《心事》这个题目,也具有一定的迷惑性。但如果运用添加因素法,在原题前面加“我”、“老师”、“奶奶”、“班主任”等新因素,使题目成为《我的心事》、《老师的心事》、《奶奶的心事》或《班主任的心事》等等,题目的意思就显得非常明白了。总之,一句话,遇到这样的题目,一定要把空泛变成实在,把抽象变成具体,才有文章可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