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家里的顶梁柱”
2020-11-09 20:15:01
小路的案件刚被移送到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并没有引起承办人袁萌萌太大的注意,直到看完案卷材料,讯问完犯罪嫌疑人,望着满脸稚气的小路,她有点哭笑不得。小路17岁,辍学后到处打工,自己在外租房居住。因为出租屋被偷,小路心生报复,从别人租住的地方偷了MP4等东西。
看着稚气未脱的小路,袁萌萌想到,小路一人在外居住,远离父母的看管,很容易出事。问起为何不和父母住在一起,小路说父母管理的方式简单粗暴,不愿交流。小路的案情不复杂,但如果起诉至法院,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刑罚,会对小路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袁萌萌向院领导汇报,可以对小路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给予一定的考察期。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作出后,检察机关对小路提出了特别考察要求:搬回家和父母住。考察期间,承办人协助小路的家人进行亲情教育,引导家长融洽家庭关系。同时通过该院的“家长课堂”对小路的父母进行家庭教育培训,引导他们以科学、理性的教育方式对待孩子。
小路与父母同住期间,目睹了父母的艰辛和操劳,对前来走访的袁萌萌深有感触地说:“我是家中独子,父母都老了,我就是家里的顶梁柱。”
六个月的考察期结束后,鉴于小路的良好表现,该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对其进行了教育训诫和犯罪记录封存。小路从此在父母身边开始了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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