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和学生关于论文写作:什么叫“叙多议少”?要论证不要描述!
来源:女教授跟生活的死磕 作者:吉大秋果
论文需要的是论证而不是大篇幅的描述!
后台有同学问到:“接到了一份论文评审意见,那上面写着“叙多议少”,老师,请问什么叫叙多议少?”其实我自己在评审论文的时候也会写这四个字,这四个字有“一个中心意思”和“两个基本表现”。一个中心意思就是,你这篇描述多议论少的文章,根本就不是一篇论文,因为论文是需要议论,也就是发表观点并进行论证。两个基本表现:其一,整篇文章就是个说明文;其二,即便有观点,也是没有经过论证得出的观点,下面写了一大堆罗里吧嗦的描述性的文字。我们分别来看:
论文论文,本质上是议论文,议论文要求论点论据论证缺一不可,可是我们每年评审论文的时候都会看到这样的论文:《XXX法律问题研究》
一、XXXX的概念
二、XXXX的特征
三、XXXX各国立法
四、XXXX未来发展
这种结构安排是典型的教科书式的体例,而教科书是典型的说明文,他不发表议论,他的目的就在于告诉你知识,他的主要手法是“描述”而非议论文的发表“观点”并进行“论证”。所以,这样的论文在我这就是个毙掉,连论文的基本文体都没搞清楚,别人都研究完定型的东西用你再搬到论文里说一遍吗?别闹,严肃点!
另外一种表现比较隐蔽,就是一篇论文伪装成议论文的样子,但是内里还是说明文。也就是议论文的瓶子装着说明文的酒。举个例子:(瞎说的,别瞎对号)
精神病人鉴定程序不合理
对精神病人适用强制医疗的前提就是对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行认定,这是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的关键环节。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我国只能是侦查机关申请进行鉴定,其他组织,个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无权启动。经司法鉴定,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作为证据的一种,用于整个刑事犯罪罪与非罪的认定条件之一。……
这段文字是典型的有观点没论证的例子,精神病人鉴定程序不合理,这是作者的观点,接下来作者要证明这个观点,而不是像上文一样描述这个鉴定程序是什么,这样怎么能够证明他是合理还是不合理的?正确的论证方式是:
精神病人鉴定程序不合理
大前提:标准全面的精神病人鉴定程序是什么样的?…………
小前提:我国的精神病人鉴定程序是什么样的……他们差距在哪……
结论:我国精神病人鉴定程序存在设定不合理的情况。
这两段文字就是描述和论证性文字的直观区别,如果你还不懂,那我再给你总结一下:
描述性写作:
告诉读者你所做的事
往往使用大量的引号
对一篇文献进行总结
列出清单(文学、理论……)
给出“事实”:度量、数据等。
陈述事件、想法等的历史。
给重要人物的传记
总结关于主题的已知内容
论证性写作
给出一个清晰而自信的解释,拒绝简单地接受已经说过的话
避免未经证实的主张
--断言或假设某事是真的
使用段落来发展和扩展观点
对于相关的证据和论据,总是给出清晰而准确的解释
总是用证据来支持论点
总是给出结论的理由
永远避免简单化的结论
那么,是不是一篇论文就只能论证不能描述?不是的,作者需要在描述和论证之间取得良好的平衡,需要交代场景、背景以及前提、事物本身的内容的时候是需要描述的,但是议论文之所以是议论文,是要有观点,并且是经过论证的观点,而不是有观点没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