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新少年作文大赛第一周高中组周冠军
《路遥归梦》
宁波市宁波外国语学校高二(3)班 杨悠笛
"车在回家的路上飞奔。
回家,家就在那里。那幢用黄砖砌成的老屋,已经很多年了。棕黑色的大门上斑驳不堪。奶奶家,似乎就是我回到故乡的唯一归宿。
我在这里出生,两三岁的学前时光在这里逍遥,上学之后每逢稍长的假期便回这里消遣。我最爱的是与奶奶家毗邻的田野与溪流,爱在那里玩泥巴,跑着跑着摔了一跤还大笑。我喜欢跟着爷爷去看他的茶树桃树和李子树。阡陌交错,他扛着锄头漫漫地走在前头,我摇摇摆摆地踩着田埂跟着他的影子。我总是走不稳,却还东瞅西望,使劲儿问他田里种的各种菜的品种。爷爷干活时,我会坐在田间等他。用手在土地上刨来刨去,捡一根小树枝,插在土里,埋紧,希望它能长大。
田边的溪里有不少鱼虾。我不擅长抓,总喜欢跟着别人凑热闹。蹲在不太稳的石头上,把手伸进水里晃一晃。那里的水,亘古不变地荡漾着斜射的阳光,轻轻地推开水草。它很清,很凉。有回在溪边的石头上淘气,把脚伸进溪里,鞋子却被顺水带走了,爷爷追了一路才追回来,我倒是光着一只脚丫在一旁乐。现在回想起来,依然甚是有趣。
有空的时候我也会去外婆家。外婆家在的那个村庄里的路都很窄,而且有些绕。弯弯的路通到深深的人家。人家门前总有几块石板。总是有水在石板上汩汩地流,老人们在那儿洗菜。日子久了,石板上生满了青苔,滑溜溜的。不知哪家的老狗总在小路上四处转悠,逢人便叫。老人家的门还是木门,门前有不高不低的门槛。小时候,我一蹦一蹦地跳上石板,很轻很轻地把木门推开一点,悄悄地钻进屋里,把外婆吓一大跳。不懂事的时候,站在门槛上,两只手扶着两旁,踮着脚望。外婆拍拍我,说,门槛不能踩。后来长大了,我才明白,轻轻踏入那扇门,扑面而来的是古诗里亲亲切切的“柴门闻犬吠”的幽静。
令我印象更深的,是那里的小路,从小就告诉了我什么叫做“泥泞”。那儿的路都是天然的泥土,稍稍偏僻些的小道还是杂草丛生,走经时当心绊了脚。一到雨天,泥路就黏糊糊的,又湿又脏,在村子里走一圈儿鞋就脏了大半。泥泞,就是在雨天的泥地上抬起脚来还有一大块泥巴被一起粘起来的脏兮兮的感觉。逢年过节,我们拎着大包小包往村里走。走在路上,这条粘人的泥路也是一大谈资。“吧嗒吧嗒”的走路声,母亲笑着抱怨这条路,一边同邻居们打招呼,她每次回外婆家都是再急切不过的了。走进几步,就看见太公抽着烟坐在后院的板凳上一摇一摇地等我们。
后来我们家买了车,开着车进村的时候对那种泥泞倒没有那么直接而深刻了。车轮轱辘轱辘在泥地上打转,卷起一层泥巴。村里有年轻人回来探望时,他们一下车走路总是踮着脚,小心翼翼地避开那些有水积着的泥坎。看着特地洗得干干净净的车,车轮一下子就变棕色了,不免有些怨气。
终于有一年回来,那儿的路被铺上了水泥。一进村门就看见笔直的水泥地,简直是康庄大道。从此不论是下雨还是下雪的日子,也不愁出行有困难,方便了不少。我们同村里的老人家们聊起,他们很自豪地跟我们说这路,这水泥路,是何时铺起来的。对于村里的人们,这样的建设可算是一件大事。“多少年咯,这俞家岙啊,终于有水泥路咯”,皱巴巴的眼皮下的目光闪闪发亮。修了水泥路之后,路边杂草依然顽强生存着,总还是能见着鸡啊、鸭啊,奇奇怪怪的花色,四处蹒跚,东啄西觅。时间久了,泥泞的日子也就渐渐渐渐褪色了。
自打我上初中起,国家各个方面城市化的建设加快了步伐。我的一年中的大多数时间都生活在车水马龙的城市里,而故乡的满田田翠和漫空繁星显得无比可爱。我的故乡,无论主观或是客观地说,它都不是一个被城市化快速袭击的地方。直到现在,那里的人们还是用柴火烧饭,坐在院子里用方言聊天。我执意于这块土地,因为它是我第一眼见到的土地,注定是我放不下的一片土地。我执意于这块土地,也更是因为我执意于这方宁静,因为从踏上它的第一刻起,只有安详。多少个夜,我趴在阳台上望它的苍穹。夜阑更静,没有汽笛鸣声,没有路灯。四面都是漆黑,是最原始的动人美丽。
而一年一年过去,我越长越高,可是故乡的房屋长得却比我快的多。大卡车、挖掘机,伴随着水泥钢筋,一步步逼近这里。原本只是偏向市区的地方,出现不少房地产等等。后来侵略的步伐就紧紧相逼,一步步扼住了田园村庄。我看着它变,无能为力。
去年年底便有所耳闻,奶奶家边上的那片田被规划进了高速公路的修建。此番回来,可谓满目疮痍。是田,却没有耕地,没有一根庄稼。一大片鲜活的田野被夷为平地,铺上碎石,浇起水泥,再拉上一条横幅,上面写着“公路建设”,名副其实的工地。溪也早就不成样了,上边修路的污水流下来,碎石烂泥掉进去,便成了一滩污浊的泥水。
我呆呆地看着这一切,不知是喜是愁。常常听人说,修路能带动一方富裕。由于这次修路,村里的老人们都在统一组织下买了保险,国家为此每个月会分配给每个人一定工资。老人们都乐呵呵的。在这地方生活了大半辈子,也苦了大半辈子,倒也可以自此少下田,多享福了。吃饭时,我也听到父亲不止一次地同爷爷奶奶说,以后能好好休息了。一家人都挺开心。只是修路,恐怕等竣工之后也会尘土飞扬,少不了噪音。而我爱的故乡的空气里,永远有一种亲切而不知名的味道,混合着草和水和泥或是其它,让人无比舒适又安心。
想不清楚是喜还是愁,我趴在窗台上问星星。一闪一闪亮晶晶。这些星,一直都闪耀在这土地上。它们会运动会旋转,可是它们永远都是星。一闪一闪亮晶晶。这些星,一直都会闪耀。
有时候我想,究竟如何才算得上热爱家乡。十六七岁的我和四十多岁的父母终究是不同了。父母的根总是在那儿,他们常想着回去看看,他们的家乡话说的顺畅,他们惦念着乡味,爱捣鼓家乡特有的美食,哪怕我们皱着眉他们依然享用地津津有味。然而我不管怎么努力,我都无法学会真正用心牵挂它。思乡于我而言更多的只是某一瞬间的冲动。只有当我的舌尖碰上熟悉的小吃,喝到奶奶手工磨的豆浆,看到那幢黄砖房子,遇到胖胖的村口的小店老板娘,我才发现,我在这里,我的家。
我不认识家乡的路,市区也好、村庄也罢,我都不认识。也许是因为我方向感差,可我更怕是我太不够熟悉它。因为路标上永远是我感到陌生的村名路口。因为我连出门坐个班车也要用笔记记,要是落在那儿便找不着北了。我会一点方言,但说在嘴上别扭的很,有时和奶奶的正常交流也成问题。词不达意,奶奶看着我笑笑,我也只能苦笑。我经常迷失,我已经迷失了。迷失在羊肠小道,迷失在语言的故乡,迷失在回家的路上。而再瞧瞧比我小五岁的弟弟,家乡就几乎彻底沦为了户口本上的一个籍贯。他甚至都不愿承认自己来自那里,他会嫌弃那里的尘埃、泥泞、渺小。车,在回家的路上飞奔;心,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寻找这条回家的路的人,越来,越少。不想回去,不敢回去,回不去。我,和一代又一代,将是复制,将是悲哀。迷失在自己的血脉里的人,血脉里都浸透了悲哀。
离恨,恰如春草生。路遥归梦,也难成。"
评委点评:读着读着眼眶不禁湿润!都说文章不忍细读,可是我却在一遍又一遍中被她所感动,我想让我共情的不仅是其饱满的恋土情结,更是对当下社会的一份哲思,思想之光永远动人。回望过去,却也能谨思未来,念老家的棕黑色的大门,忆往日泥泞的小路……哦,小路,作者的思考就开始了,脚踩泥土的踏实与口怨车脏的反差,是路变了,人变了,还是急急流年的时光冲走了一切?文章在此刻变得陡然深刻,城市化的进程把我们的老家带到哪儿去了?是空洞的户籍簿上的文字,亦或是陌生而又熟悉的方言,甚至是不值一提的遮遮掩掩的老家?理智与情感的冲突达到了顶峰,如作者所云,回家的路变得更好了,可是也更远了。
真实的伤感,真正的思考,真切的期望,这,也是此文最可贵的地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