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写好“三篇文章”确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落实落地
本网讯 近年来,保山市严格贯彻落实干部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要求,扎实写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宣传、填报、核查“三篇文章”,为全市干部队伍建设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写好宣传文章,确保“学得透”。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广泛宣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法规”的精神要义、基本原则、报告要求等。线上充分运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推送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指南、填报注意事项小视频以及曝光因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节较重受到处分的案例;线下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举办专题培训、向市管干部发送宣传短信、开通集中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咨询电话专线等方式,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自觉学习“两项法规”,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
写好填报文章,确保“内容实”。认真梳理近年来查核发现未如实报告的常见问题,印发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易错环节提示清单,对填报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和具体内容进行明确提示,便于填报时逐项查对。出台《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阅签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建立领导干部自审、组织(人事)部门初审、党委(党组)负责人阅审的“三级联审机制”,发现信息不全不准或错填漏填的及时指出、退回纠正,确保应审尽审,切实提高填报工作质量。
写好查核文章,确保“审得严”。坚持重点抽查和随机抽查双结合,2017 年以来,全市共查核 1676 人次,对存在漏报情形的给予了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限期改正等处理,对存在漏报情节较重、瞒报情形的给予了诫勉、取消考察对象资格、调离岗位、免职、纪律处分等处理,全市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如实报告率从2017年的77.43%提升至2019年的9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