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活动+机制”做深做实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
吴忠网讯(记者 马一萍)“康某2017年受到市纪委监委给予的行政记过处分,为什么还能在年底考核时被评为优秀等次,为什么还能全额领取政府效能奖和年终一次性奖金?”这是日前市纪委监委专项检查组工作人员在检查下辖某县政府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时,一针见血指出纪律处分执行中存在问题的一幕。
去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发挥治理效能优势,拓展执纪效果的基础上,通过“回访教育、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探索实行一次性告知”工作,更加注重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努力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断推动案件高质量发展。
同时,我市还突出人文关怀,注重将回访教育与排忧解难相结合,共回访受处分违纪人员23名,通过回访教育切实扭转了对受处分人员“一处了之”的局面,为18名党员解答奖金发放、工资调减等4方面8类问题,调动受处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动力。
此基础上,市纪委监委会同组织、人社等部门,围绕纪律处分的宣布送达、处分决定归档、受处分人职务职级和工资待遇调整落实等九个专题,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对所辖五个县(市、区)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查改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和相互交叉检查。活动共涉及市本级立案被处分人员185名和所辖五个县(市、区)立案被处分人员1807名,累计查出8大类354个问题。
针对纪律处分执行中存在的只执行一项或几项内容,对纪律处分执行相关规定理解偏差、相关部门配合协调不畅、在处分上打折扣等问题,探索实行“一次性告知”机制,将处分决定执行的宣布范围、决定入档等六个方面进行整合,根据不同等次的处分情况制作《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告知书》与纪律处分决定同步送达,要求收文单位须在规定的执行时限内全部完成应执行事项,并填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将完成结果及时反馈市纪委监委。《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告知书》细化了处分执行的内容,明确了处分告知事项及执行时间,使受处分人所在党委(党组)、单位在执行处分决定的时候能快速准确地了解相应的内容和依据,切实增强其执行纪律处分的准确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