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汉语言文学的毕业论文:论公文的美感特征 值得模仿和参考
论公文的美感特征
汉语言文学(现代文秘方向)
摘要
在人类的生活中,无时无刻不体现着美,那么作为人类长期政治工具的公文写作来说同样存在着美感,体现着美的色彩。在公文写作的过程之中,与其他的艺术一样,美感的形成是不可忽略的。公文是企事业单位以及党政机关的一个重要的公务活动工具,作为一种特殊的文体,与其他文体相比有很多区别,有其自己的独特之处。但是长期以来,社会各界在对公文的研究中,基本都主要集中在公文写作的实用性以及其实用价值上,很少有人把公文的美感特征作为研究对象,因此,目前学界对公文美感特征这方面的研究尚不多。本文主要从公文格式、公文语言、公文客体以及公文主体四部分对公文的美感特征进行论述。
关键词:公文,美感,特征
引言
研究公文的美感特征,首先应该明确的问题就是公文是否具有审美性?对公文审美性的明确直接关系到公文写作的过程以及公文的质量,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相关学者专家以及从事公文写作的工作人员对这一问题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争议。就我国而言,持否定态度的学者大概要追溯到魏晋时代的文论大家刘勰,刘勰曾经在其注明的论著中明确指出公文乃“艺术之末品”。一直以来,由于这种思想的影响,我国学者也一直延续着刘勰的这种末品说。这一学说在被康熙年间的吴乔用了一种更为形象的阐述方式,他在《答万季野诗问》中所说的“喻之炊而为饭”中的“文”指的就是以议论形式为主的公文,其主要意思就是公文就像吃饭一样,具有养生等实用功效,但是却没有饮酒所给人带来的陶醉享受,不能够给人悲哀或是喜悦等美感的享受,也就是说公文不具有审美性。
公文之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人们认为没有美感特征,不具有审美性,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有一下几个方面;第一,公文的写作思维基本上属于抽象思维,不具有形象性;第二,在公文中很少注入写作者的情感,缺乏情感的魅力。但是笔者认为公文是具有审美性的,公文的美从美学角度来说主要体现的是社会美。那么何谓社会美呢,主要是指社会生活中实践的表现,是对人类本质力量的充分体现。就像高尔基提到的一样:世界上一切美好的有社会价值的东西,都是由人的力量,人的意志创造出来的。
一、研究公文的美感特征的价值
(一)公文的审美性得到重视促使公文的执行力度的提高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公文写作方面的研究都主要集中在公文的实用性以及使用价值方面,对公文写作美感特征的研究比较少,从这个角度来说,公文写作美感特征的研究还不是很多。但是在目前党政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公文中,许多公文都显得非常的枯燥、呆板,毫无美感可言。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然而这种枯燥的公文首先扼杀的就是人们对公文的阅读兴趣,这样就会直接导致公文的作用不能够充分的发挥,其落实的情况自然可想而知。但是笔者认为,公文所体现的不仅仅是实用性在此基础之上更应该重视其美感特征的价值的体现,换言之,公文要想能够发挥其作用,得到基层更好的落实,就必须要重视其美感特征。在许慎的《说文解字》中,在对美的解释时是这样说的:“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住给善也,美善同意。”[1]这种解释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羊大为美”,同时也形象的说明了审美性与实用性之间的关系。在公文长期的发展历程中,也充分的体现了这一点,纵观古今的一切优秀公文,无不深刻的体现着这一点。
(二)公文的完善与发展将会促进学科的发展
公文的写作作为一门综合性的学科,经过发展后如今已经涵盖了哲学、美学、心理学、语言学、逻辑学等多门学科,每一种学科都有其一定程度的研究,并且也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公文写作中有关于美感方面的研究还不多,并且相关的研究也并不是很深入,也不够系统。近些年来,关于公文写作中美感的研究发展速度很快,但对于公文的写作还是没有作出系统的研究,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学科理论,依然需要做出进一步的研究和深入的探讨。基于这一点来说,对公文写作的美感特征的研究迫在眉睫,公文的完善和发展将会促进写作学科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的到来。
(三)通过对公文写作美感的研究,激发作者的兴趣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逐步形成,公文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及使用频率越来越大,学习和掌握公文的写作已经成为现代职场人士不可缺少的能力。但是由于以往对公文写作的传统认识和看法,由于规范化、程式化的公文写作特点,许多人往往都不愿意去学习公文的写作。还有很大一部分人主要是由于工作的需要而去被动的学习公文的写作,但是并没有太大的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对于学习公文写作来说,如果缺乏对其的兴趣,很难达到学习的目的。但是,很多优秀的公文在其艺术性方面也并不逊色于其他的文学作品,例如诸葛亮的《出师表》。公文写作与基础写作一样,同样的具备审美价值,只是由于目前关于这方面的研究不足,将其美感特征掩盖在枯燥、古板的特征之下。因此,充分认识到公文写作的美感特征,从审美艺术的角度去剖析其内在的美,使学习者在掌握公文写作能力的同时从中获得美感的体会,是公文写作教学中不容忽视的课题。
二、公文的美感特
(一)公文格式的厚重美
公文格式的对称和相应的比例关系是公文写作的一个重要特征,在国务院最新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中,对这方面的特征有着明显的体现:
首先,对公文在整体上的板式和布局做一个简要的陈述。在国务院最新颁布的这个标准之中,主要由三个主要的要素组成,即眉首、主体和版记,而在对这三个主要的要素进行布局上则体现出中间大,两头小的格局,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凤头”、“猪肚”、“豹尾”,三者呈现出严格的对称关系。在这三个要素之中,虽然每一个要素内部都包含了一些子要素,但是从整体的布局上来看三个要素之间是相对封闭的,这样设计的主要目的就是能够有效的避免各个子要素之间的参差不齐及杂乱无章。眉首、主体、版记在公文的所有要素中呈现出“三分天下”的局面,其中眉首和版记形同“天”、“地”,但是眉首所占的版面只占有首页的三分之二,并且“发文标识”也并没有顶天,其位置也只占眉首部分的三分之一处,规定字体“小标宋体字”的长与宽的比例(22mm×15mm)也在3:2左右,而这些布局都充分的体现了黄金分割比的原则。对于版记所占的范围在标准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由于其紧贴版心下页边而做,这样就很协调的与整个版面连为一体,即使是版面所占的比重不是很大,但是依然能够体现出厚重的美感,完全能够把稳全局,尤其是“主题词”这个子要素的位置跳出了“反线”上,又加注黑体字,就更增添了版记的凝重之感。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公文板式的整体布局给人严谨、持重的视觉效果。从整体上来看,眉首所留下的空间以及版记所强占的空间又会让人联想到书法艺术中“争”与“让”互补的艺术美感。
其次,我们对公文的标题做一个简要的分析。无论任何的文章,标题对整个文章来说都是最重要的一部分,同样对于公文也是一样。而公文标题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其高度简洁精炼的语言直接反映公文文本的主题,这样就会使公文的收文者和阅文者看到标题就会对其主旨一目了然。国务院在2001年1月1日所颁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三章第十条在对公文的标题有如下的规定:“公文标题应该准确简要的概括公文的主旨并标明公文的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从上面的这个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公文的标题不能够像一般的文学作品一样追求创新、追求个性、追求诗意,更不能像议论文体那样文题可长可短。公文的标题必须由三部分组成,即发文机关、事由、文种,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下,一般都不能省略,这体现了标题内容的完备性,而在排列的形式的要求上则要求体现醒目、完整、美观、和谐的特点。例如: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
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这样的排列方式,我们可以很明确的看出发文机关为国务院,同时通过对题目的阅读也可以清楚的知道公文所要表达的内容,非常的明确、醒目,而这样的排列方式又很美观大方。对于公文的标题而言,无论其字数的多少,不论其排列成“金字塔”型还是“倒金字塔”型,还是其他的一些形态,都无一例外的体现出对称的美感原则,以达到满足观文单位对公文标题视觉上的美感体验。
(二)高度规范的体貌格式
在以上的论述中已经提到,我国企事业单位以及党政机关公文的格式要求高度的规范和整齐划一,其主要目的一方面是为了使公文在实践的应用中达到一个方便实用的目的,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体现出公文的大方与典雅的格调。形式是为了内容所服务的,如果公文只注重形式美而忽略了内容的重要性,那么这种美是毫无意义的。公文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严格的按照相关的规定标准来确立,绝对不允许有任何的根据个人的嗜好而随心所欲的现象发生,这也体现了公文写作的严肃性和庄重性。[2]毋庸置疑,这种高度规范的格式是由公文的特殊性质决定的。但是笔者认为,公文的这种严格的标准和规范并不会影响到人们对于公文的欣赏,反而会在一定时间内在内心沉淀为一种美的享受,使人们在阅读公文的过程之中自然而然的体会到那种庄重而又严肃的美感。
(三)公文语言的简练美
与其他的文学作品相比,公文属于一种完全不同的体裁,这就导致公文的美感必然会与其他的文学作品有所区别。“但是公文作为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文体,同样也需要符合人类的审美要求和审美习惯,达到真善美的和谐统一”。[3]公文的美感特征不仅仅体现在它存在和使用的社会美,传播信息的真实美,结构布局的程式美,而且体现在组成其主体的语言美上。所谓公文的语言美主要是指通过对公文语言的加工与提炼,在遵循全民族语言共同规则和规范的前提下,不违反语言美的相关规律,尽量将事物潜在的美表现出来,把事物真实的规律通过语言表现出来,从而达到语言的理想境界。公文语言方面的美感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简洁朴素的语言表述
朴素,属于一种朴实无华的美,庄子曾经说,朴素,天下莫能与之争美。而公文语言的朴素美则是指利用简洁直白的预言表述出客观事物的真实色彩,从而达到一种“平字无奇、常字无险、陈字见新、朴字见色”的美感特征。
公文写作主要以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特征为目的,那么其所使用的语言就必须要做到朴素自然、明白晓畅,而不能用夸张、比喻等溢美之词。例如恩格斯《在马克思目前的讲话》中这样写到:“……正因为这样,所以马克思是当代最遭记恨和最受污蔑的人,各国政府——无论是专制政府还是共和政府,都驱逐他;资产者——无论保守派或极端民主派——都纷纷争先恐后的毁谤他,诅咒他。他对这一切都毫不在意,把他们当作蛛丝一样轻轻的抹去,只有在万分必要时才给予回复。现在他逝世了,在整个欧洲和美洲,从西伯利亚矿井到加利福尼亚,千百万革命战友无不对他表示尊敬、爱戴和悼念,而我敢大胆的说,他可能有很多敌人,但是未必有私敌。”读完这段文字我们会发现,这其中没有华丽的词藻,更没有煽情的语言,但是就是这杨简洁朴素的语言却清晰的呈现出了马克思生前的丰功伟绩,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这也体现除了公文自然、朴素的语言特征。
2.严肃得体的叙述方式
公文语言有别于文学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其庄重性。而庄重得体的公文语言之所以能够给人以美感这主要是由公文的严肃性和法定约束性所决定的。在公文的写作过程之中,必须要注重规范的书面语言和专业术语的运用,无论是在其结构上的开端过度和收尾还是在其语境上的郑重方面,都有一套专门的句式。也正是这一整套严肃庄重的字句,鲜明的体现出发文机关的立场和严肃的态度,从而达到公文的实际效用。
公文作为当今机关日常办公的主要工具,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和约束力,所以在其行文过程中就必须要做到雅正不俗,庄重得体,而这一特点则主要体现在词语、句法
等语言因素之中。例如:
(1)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型微型企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财税金融扶持政策,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受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影响,当前,小型微型企业经营压力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和税费偏重等问题仍很突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2)我国外交部发言人奉政府之命发表郑重声明……
例(1)中所使用的“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副词“必须”在文中作为状语,起到强调语气的作用,“高度”一词进一步修饰重视,增加了公文的庄重严肃的特点。例(2)中用文言词“奉……之命”,而没有用同义词“按照……的命令”,以强调声明的郑重与严肃。这种情况下如果不用文言词语来表达,就无法简洁的表述其内容,同时也会使公文语言失去其庄重严肃、沉稳的特点。而在句法上来看,在很多公文中使用文言词语的频率要远远高于其他的文学作品,例如“值此……之际”、“请予以……”,而这些文言词语简洁凝练,形成稳定的格式,能够有效的满足公文在表述上的需求。如:
(1)值此……之际,谨表祝贺。
(2)本规定自今日起执行。
在例(1)中的值此……之际,这样的文言格式是在向对方表示祝贺时常用的“无主句”,能够把本来十分松散的文字紧凑的结合起来。例(2)中,也是公文写作中出现频率最多的介词短语,其经常出现在公文的结尾之处,表现出公文的执行力度,从而体现出公文语言的庄重得体以及一种质朴的美感。
(四)公文的内容美
“ 公文客体包括公文所形成的内容、方法、表现形式和原则,也指公文所反映的客观实在”。[4]对于实用性与审美而言,笔者认为这两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并不存在矛盾,真实本身也是一种美感的体现。公文在于求真,它的生命本身就是真实的。公文的内容美首先体现于在材料的真实与准确性。它反映的是客观实在的东西,求实情,讲实话,办实事,见实效是公文的本质。我们的日常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对于一些日常事务的处理和一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撰写不同的公文,在当今的社会中,可以说,公文已经深入到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而这就是公文的内容美和价值所在。对于公文的美感特征而言,其内容美体现的非常明显,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1.真实准确的写作资料
而与文学作品相比,公文更能够体现出一种真实美。公文的撰写是有目的的,是为了解决人们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并不是无病呻吟。所以写作的资料一定是客观事实的,不能像文学作品中可以适当想象。公文所用的材料的每一个细节都不能马虎,都必须所真实准确而且要可靠的信息,以保证公文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公文追求的是整体和本质的真实美,表现出驾驭全局的真实与大气之美。
2.真实准确的行文语言
语言准确所文章表情达意的基本要求。作为国家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处理日常公务的主要工具,就必须要求使用真实准确的行文语言。因此,准确的行文语言是公文必须拥有的特征,从审美角度来看,就是公文内容的一种真实准确的美。准,指与客观事实最大限度保持一致;确,指准确无误,也是指公文在行文过程中使用的语言和数据等都必须保证准确可靠。
(五)公文主体的形象美
公文主体的形象是完全排斥文学意义的形象而获得,不存在“私语化”的“小我”形象,往往表现为一级行政机构与他所面对的现实之间关系的一个隐喻或者是象征,体现的是有一定的权力域限定的权利机关的形象,[6]如:“要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秋(冬)防期间,各地要立足扑大火、打恶仗,进一步完善扑火预案,做好扑火队伍和物资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切实加强值班制度工作,做到昼夜有人值班,有领导值班,保证不漏岗,不出纰漏。武警森林警察部队和各种专业人员要按时进入队伍,护航飞机要按时进岗到位,严阵以待,一有火情,迅速发现,快速出动,确保打早、打了。”从上面这段文字可以看出,即使收文机关并没有看到全文,并且在不了解发文机关的情况下,公文本身“大我”的形象仍然是十分的明显,从字里行间可以一点点的把隐喻在文字背后的“大我”形象一点点的看透。全文只有四句话,用了四个“要”字,充分的体现出了下行文中惯有的权力话语,这同时也是对一个领导机关身份的象征;再从“扑火”、“火情”等单意性明显的词语中进一步加深了对隐喻在文字后机关性质的认识,一个具有领导,指挥消防灭火职能,职权的领导机关的形象就变得越来越清晰,接下去,从“武警森林部队和各种专业人员要按时进入岗位……”联想到开头额各地等词语,这时,一个具有宏观决策性的国家高级行政机关——国家森林公安局威严的形象就具体而突出的展现在人们的面前。
三、结语
公文与文学作品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体裁,这就导致其在美感的形式上各有不同。但是牡丹花与兰花各有其美,公文语言的美虽然没有文学作品中预言的婀娜多姿,色彩斑斓,但是它却以高贵与典雅独树一帜。
注释
[1]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2004,115
[2] 杨江云.略论公文的结构[J].泉州:黎明职业大学学报,2001,3
[3] 胡林.公文撰制的美学思考[M.大理:大理学院学报,2004,11,6
[4] 杨江云.公文写作探索与研究[M] 北京:中国档案出版社,2004:119
[5] 曾少乐.现代公文写作[M] 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9:83
[6] 杨江云.公文写作探索与研究[M] 北京:中国档案出版社,2004:12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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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瑞卿.应用写作[M] .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93
[3]彭继亮.新编公文写作大全[M] .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8
[4]顾明鑫.新编中国现代应用文写作全书[M] .延吉:延边人民出版社,1998
[5]吴新媛.公文本质新论[J] 长春:长春人民出版社,2002,4
[6]叶黔达.应用写作[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
[7]杨文丰.高职应用写作[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8]边一民.公关应用写作[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1997.
[9]张伟.应用写作[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