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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美国常春藤 牛津大学学生们的“高考作文”!

2020-11-18 15: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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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高考作文题目已经在社会上掀起了舆论热潮,那么常春藤、牛津大学的学生们,他们的“高考作文”是什么样的呢?

每一年,《纽约时报》都会向作者征集他们所写的大学申请作文。这些申请书的内容或关于家庭、阶级和梦想,或关于职业、金钱和社会阶层,“因为它们的情感领悟、洞察能力和全然的古怪脱颖而出。”

什么样的高中生能够进入耶鲁、牛津这样的大学?什么样的文章能被《纽约时报》选中刊登呢?小编选出了其中四篇入选文章——

我的父亲是一名居家老爸

杰弗里·余在他位于纽约州恩迪科特的家里,他和他父亲一起在那里养鸡。他将入读耶鲁大学。

并非所有医生的儿子都会在厨房里养小鸡小鸭。但我会。是我爸教我的。

我是在一个衰败的工业城镇长大的,而我父亲的童年却正值mozedong掀起他的文化大革命。为了让姊妹能上大学,我的父亲放弃了自己上大学的机会,去公社当起了农民。因此,我每天早上在贝多芬的悠扬乐曲中醒来,我的父亲却是在干草和牲畜散发的生活气息里长大的。每当我望向我们的三角钢琴和我们的小鸡,我都会惊讶于我们童年的鲜明差异,以及我的父亲是如何通过饲养牲畜与我分享他的乡村成长。

我的父亲接受了这些不同。从如何用厕纸制作石膏塑像,到如何从无到有建起一座温室,他向我介绍了不同的经验。于是你可能想问:他朝九晚五的传统工作是什么?他曾经是驾驶着考察船跨越太平洋的船长,设计过三种可取得专利的风力涡轮机,从副厨到摩托罗拉(Motorola)技术员,一切你能想象得到的工作他都做过。

现在呢?都不是。实际上,他现在是一名居家老爸。

我的家庭是一个父系社会中的母系部落。因此,每当我解释父亲的财务状况时,都会得到人们惊讶的反应。“他这是有多懒,多没出息!”也有许多人试图掩饰他们的惊讶,但他们游移的眼神透露了一切。在一个把经济价值摆在最前沿的社会中,这些假设对其他人可能适用,但对我父亲不行。

我看媒体,不论是新闻头版,还是网站上的专题文章,都常常突出描写那些为了保证孩子能接受良好教育而长时间工作,一人打多份工的父母。这些报道当然值得称赞,但它们往往会盖过那些相对不为人所知的、像我父亲这样的人,他们的所为是同样重要的。

我现在意识到了,我的父亲牺牲了他前途大好的事业和钱财上的成就,以确保他的儿子能得到恰当的关注、照料和道德教育。父亲从他无言、无私的举动中所给予我的,远远大于一份薪水所能买到的,也让我重新认识到,我们——作为人类——能如何为自己的生活做出选择。

我很自豪地说,我的父亲是我认识的人中最富有的——不是金钱上的富有,而是品格上的富有。他拥有解决复杂的物理和微积分问题的聪明才智,充满年轻创业者的活力(尽管他在50岁时才创立了一家正在起步的风车公司),会贴心地接送儿子去训练、排练。归根结底,对我来说更为重要的是一个人身上的这些品质,而非书面上的记录。

像我父亲这样的故事提醒着我,价值不只是六位数薪资这一种形式。他是一个启发我的人,他提醒着我,哪怕是对我这样一个年轻人的生活,乐观、热情和创造力都能带来不同。是这些无言的品质塑造了我。不论是当我为救济厨房的圣诞晚餐折餐巾花的时候,还是为化学课同学烘焙辫子面包法式吐司条的时候,我都知道成就不一定要用实证的方法来衡量。推动我前进的是这种创业者式的、自我驱动的决心,要让生活充满创意。我的父亲没有按着惯有的道路生活。而我,也希望为他人、为社会带去这样一种非正统的态度。

我时不时会面对这个看似无法回答的问题:“我的爸爸是做什么的?”但其实非常简单,答案就是,他做的是他最擅长的事情:给他的儿子带去启发。

橙与苹果之比较观

下文是由曾为中文网撰稿的留学生曹起曈提供的样稿。曹起曈毕业于南京外国语学校,为2017年度中国罗德学者,并将于2018年入读牛津。本文写于2013年10月,是他申请芝加哥大学时提交的文章(他已被该校录取)。下文由他本人翻译成中文。

所谓比较,就是辨析其相似和不同之处。对于“苹果”(apple)和“橙”(orange)而言,这一比较非常直观——两者皆可作名词,而唯有“橙”亦可解作形容词(例如,我的T恤衫是橙的,你有另一件苹果颜色的T恤衫,但你却不能说“我的T恤衫是苹果的”)。答毕。

但我们自然要刨根究底。当我们在谈论“苹果”时,所有人都知道我们在谈论什么,而“橙”也一样。(当然严格来说,生物学家可能尚无法确定,因为“苹果”和“橙”还有一个共同点:皆为属名,而非种名)。

不仅如此,用作名词时,(英语中的)“apple”和“orange”不体现任何形态句法差异——可数,可以添加后缀-s表示复数(因而原文问了apples和oranges);两者都可以兼做修饰语(例如“苹果派”、“橙汁”)或是动词的论元(主语或宾语,例如“我吃苹果”“橙味美”)。

换言之,在任何文本中,用“orange”一词取代“apple”,都不会使得句子违反语法。

既然如此——粤若橙乎,缘何君亦可专述字之形容耶?为什么你有同伴苹果所不具备的能力呢?考虑到形容词在具体程度上比名词更为抽象:任何橙色的物体,即便与橙子毫无关联,也都可以用”橙“来描述。

我们不禁假设,是否古人认为橙本身就比苹果更为普遍,更易获取,因而得以享受命名其颜色的殊荣,而当时苹果则鲜为人知,因此直至如今依旧仅可代表自己,别无他物。

这一解释乍看之下颇为合理,但若细加考察,“apple”却在英文惯用语和各类经典中频频出现,例如表示掌上明珠的“apple of one’s eye”,或是伊甸园中著名的苹果形象。

这一切似乎在暗示,恰恰相反,苹果才是一如既往更为大众化的水果。由是观之,为了探究先人究竟如何看待这两者,我们必须纵览历史,详细剖析“apple”和“orange”两词的语义演变。

首先翻开《牛津英语词典》(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查证“apple”。在事无巨细罗列了该词的异体拼写以及其于各语言中的同根词后,《牛津词典》给出的第一条定义(A. 1. a)与我们现在所说的苹果毫无二致,最早的古英语例句可以追溯到公元885年,而“orange”一词直到一个世纪后的1044年才出现在英语中。

至此,我们的假设正式宣告推翻:从古至今,“apple”一直更为人所熟知和注目。但这一发现无疑只是进一步激发了我们的好奇心。

继续仔细阅读《牛津词典》可以得到更多线索。对于“apple”一词,第二条定义(A. 2. a)描述为“任何水果,或类似的植物果实”,并附上了最早可追溯到11世纪的例句。

一本1398年的书以(我们依然可以读懂的)中古英语提及了“apples that ben closyd in an harde skynne”(裹以坚壳之果)——这里让当代读者大惑不解的“apples”,的的确确就是我们如今所说的“坚果”。

比照所有这些列在“apple”条目下的例证,可以发现,“apple”一词原先具有远更为广泛的外延,直到17世纪,语义窄化才禁止了其它水果被冠以“apple”之名。

而“orange”与之恰恰相反。

其实,由于“orange”极为特殊,《牛津词典》甚至罕见地为其收录了一条百科注释,指出该词可追溯到的梵语词根,说明橙子可能源自印度北部。尽管其在英语中晚于“apple”出现,但这一词语的核心意义从未发生改变。

自14世纪起,“orange”便自然而然被扩展为形容词使用,《牛津词典》将其定义为“橙之色”——而彼时的“apple”还仅仅是一个宽泛的概念。

所以说,与我们的假设相反,普遍并无助于突现自身。一个词语若是过于宽泛,无从准确辨认,也就失去了几分自有属性和内在价值。

最终,“apple”经由英语使用者的人工选择,意义被限定为伊甸园所结的那种水果。这一词语的美丽和活力也由此重新迸发。

与此同时,“orange”之所以能收获其特殊的形容词地位,恰恰是由于其专一性。我们首先想到的橙色物体几乎总是柳橙本身。橙或许不原产于英语地区,但英语收获“orange”一词的过程,如同我们收获这一水果的过程一般,为我们的语言和生活增添了滋味。

由此看来,应该寻找真正定义自己的特质,并加以坚守,因为任何多元环境下的每一个个体都具有美妙的独特性,也应当保留好这一份独特性。庞杂英语词库中的单词如是,纷繁世界中的我们亦然。

为什么小提琴如此美?

本文是来自吴凯风的投稿,文章刊登时,他就读于耶鲁大学二年级。吴凯风出生于新疆,3岁搬到北京,高中就读于北京市第八中学。下文由他本人翻译为中文。

木屑四散飞扬,我从架子上取下了这把我花了两个月制作的提琴。我小心翼翼地侧身穿过这个幽暗狭窄的作坊,推开门走向外面的田野。在阳光下,琴身的油漆闪耀着,晶莹剔透。

我不得不承认它很好看。但同时我深知,这“好看”仅仅流于肤浅,不过是在讥讽着我再一次无功而返罢了:我未能找到真正的美。

“为什么小提琴如此美?”

我第一次问起这个问题的时候,还只是个三岁的孩子。那天,我第一次听到琴声时,它的美是如此震撼,以至于我确信那木盒子里一定住着一位仙女。然而,儿时的童话随着时间慢慢消逝,现在的我渴求一个理性的答案。

物,何以感人?琴身按照一定频率的机械振动,却如何使我们共鸣,产生美的感受?我曾以参与制作戏剧的方式探索过舞台的美。也许,我也能以同样的方式体验小提琴的美?

我向阮老师寻求点拨。这位85岁的老人,我的恩师,正是14年前启蒙我音乐的人。他并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却娓娓道来,向我讲起制琴师安东尼奥·斯特拉迪瓦里的传说:“斯氏的提琴是人类创造美的巅峰。”

我不禁想象着窗明几净的工作室里松脂的幽香,以及倾注一生心血追求每一把琴极致的大师。当阮老师把我介绍到京郊的一家小提琴作坊当学徒的时候,我难掩兴奋之情。

“用你自己的双手做一把琴吧,”阮老师说道,“当你第一次拉响它的时候,你就会明白了。”

然而我见到的,却与我的期待天差地别。这作坊里肮脏,幽暗,闷热;那浑浊的空气似乎只有机器的轰鸣声才能穿透。在我面前迎接我的是一矮胖的农民工,光着膀子,浑身晒得黝黑:他是带我的师傅。

“我们出活快得很,一个月能出一百把!”他夸耀着,指着从院子里堆到屋顶的一堆堆原木。“每把都是照着斯特拉迪瓦里来的,一分不差。”没错,的确是分毫不差:哪怕是斯氏晚年不小心切出的一个不对称音孔,也被仔仔细细的照搬了下来。

每年全世界百分之九十的小提琴都在遍布在全国的类似的作坊里被批量生产,再被成批运到欧洲贴上牌子。最令我难以置信的是,我的“师傅”对音乐可以说是一窍不通。他粗糙的双手大半生都不是在制作乐器,而是在照顾庄稼。

两个月后,站在作坊门外,手拿着刚刚完成的提琴,我失望透顶。是的,我刚刚完成了,或者更准确的说,照抄了,一把斯氏小提琴。然而,在这个与美绝缘的城乡结合带,我又能如何找到我问题的答案呢?

我突然想起了阮老师说“当你第一次拉响它的时候,你就会明白了”时,那捉摸不透的微笑。

我合上双眼,聚精会神于指尖与琴弦交触的地方。忽然,音乐无端地开始流淌。这音乐是如此之美,然而这琴却来自于如此鄙陋的地方,我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慢慢睁开眼睛,惊讶的发现,我童年幻想中的仙女正在我面前伴着琴声起舞 —— 她是我师傅两岁多的女儿。她裙边摇摆,步子蹒跚,她的笑脸在金色的阳光中熠熠生辉。当她望向我的时候,眼中闪烁的激动让我突然觉得是如此的似曾相识。

我想起了那个晴朗的早晨,当阮老师第一次拉小提琴给我听的时候。我那时三岁。在他的颈间,枕着一把有着优美的曲线和琥珀般的光华的乐器。

阳光洒进室内。琥珀闪耀着,晶莹剔透。音乐流淌。我睁大眼睛,眼睛里激动与生机与14年后小女孩的眼睛是如此相似。鲜活的回忆在我心中复活,难以抑制地喷薄而出。我的眼睛不觉在秋季清朗的风中湿润发热。

阮老师是对的。直到我拉响小提琴的时候,我才终于找到美,因为美本就不在乐器中。美也与周遭的事物无关,甚至连和聆听的人是谁都没有关系。

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器从之。当我抚摸琴弦;当那小女孩兴之所致,形诸舞咏;当两个灵魂相遇且相和,美就诞生了。它就在这儿,深深的,在我们这里。

从寄养儿童到空军战士

作者:罗伯·亨德森

家乡:加利福尼亚州雷德布拉夫

高中:雷德布拉夫高中

文章刊登时,罗伯通过函授取得过一些大学学分,有可能成为转校生,他在等待几所大学的答复。

多年来,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什么样的品质能帮助人克服逆境。我相信自己一路走来的历程可以证明,主动性和韧性的结合便是其中一个答案。从寄养所,到破碎的家庭,再到从军,最后到两次前往中东完成服役期,主动性和韧性成就了今天的我。

我出身贫寒,母亲是一位移民。两岁的时候,因为母亲吸毒成瘾,我被安置到了洛杉矶县的寄养体系下。在接下来的五年里,我辗转住过七个不同的家,其中有些家里住着十多个寄养儿童。孩子们来自不同族裔背景。寄养家庭的父母照顾不过来这些孩子,为了得到关心,我被迫学会了一些社交技能。我是一个有好奇心的男孩,乐于和周围的人交流。

7岁那年,我被一对育有一个女儿的夫妇领养。我开心地叫新父母“妈妈”和“爸爸”,并且跟人说“我有个姐姐”。作为一个一直没有家庭的男孩,我很高兴自己终于能够成为家庭的一份子。

两年后,父母向我透露他们准备离婚。这对我来说是一个打击。父母争执的时候我会观察,注意到他们经常提及我的领养问题。我找到了一个避风港,那就是学校图书馆。在那里我阅读了《百事通布朗》(Encyclopedia Brown)等喜欢的书籍。养母获得了我的监护权,所以养父断绝了我和他的关系,因为他知道这会伤害到我的母亲。我很伤心,也很奇怪,为什么养父母之间的一次争执会导致父亲不再理我。我问过成年的亲戚,但他们也只是回避这个问题。只有一个大人说了实话。

她就是母亲的同事谢莉(Shelly)。她告诉我,当大人受到伤害时,他们的行为也许会变得不负责任。我很感激她的坦诚,之后我们的关系变亲近了。母亲很快就和她开始了一段感情。作为一个小男孩,我对母亲怎么能和谢莉在一起感到很困惑。母亲解释道,在我们的社会里,年轻的同性恋人士经常为了变得合群而认为自己是异性恋,而长大成人后,他们开始坦然接受自己受到同性吸引的事实。这对9岁的我来说是一个冲击,也增强了我对人类行为复杂性的兴趣。母亲和她的伴侣谢莉一直把我抚养到青春期。

在我14岁的时候,谢莉遭到了枪击,我很害怕她挺不过去。我能感受到自己对她的深厚感情。当我被其他充当家长的人物拒之门外的时候,是谢莉选择帮忙照顾我。谢莉在接受了大手术后活了下来,母亲和她用保险赔偿金买了一个房子。一年后,我们的家被贷款机构没收了。不过我已经有了足够的韧性来克服这一严峻的考验,并且决定要主动面对。

高中毕业后,正值2007年伊拉克增兵行动期间,我决定入伍。我明白其中的风险,不过空军所展现出来的井然有序的形象,加上自己报效祖国的心愿,给了我很好的理由去应征。

尽管军队生活很严苛,但是我的努力得到了回报。在井然有序的环境里,韧性和主动性共同引领我走向了成功。过去七年,我收获颇多,因为空军提供了一个有条不紊的环境,不同于我成长过程中的混乱。通过在海外与从中东到欧洲的不同背景的人共同服役,我的领导能力和协作能力得到了提升。此外,我能够流利地使用另外一门语言,对人类的境遇有了更多的了解,并且意识到了自己的潜能。

我的目标是成为一名心理学研究者,继续探索有关韧性和主动性的主题,从而为承受精神创伤的人提供一臂之力。童年的磨练和军中服役的经历激励着我去帮助其他人克服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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