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托尔斯泰一样写故事》:掌握四种方法 你也可以写出吸睛开头
“女子感觉身子一轻,疼痛感稍微减轻,双手下隆起的肚子扁平了,女子艰难的抬起头,在她的双腿之间赫然出现了一个满身是血的婴儿,那婴儿正在冲她笑。”
这是通俗小说大师史蒂芬·金《魔女嘉莉》的开篇,主角嘉莉的诞生伴随着紧张和惊悚,嘉莉的母亲和所有普通人一样,看到新生儿没有放声大哭,就感到无限恐惧,以为自己生出一个魔鬼,后面的故事便由此展开。
1937年时史蒂芬·金27岁,大学毕业已经两年,婚后育有一子一女,早早就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的他,戴着厚厚的眼镜,挺着日益扩张的啤酒肚,将所有的业余时间用在不停地写作和投稿上。偶尔稿件被录用,就可以带来额外的惊喜:给家人买一些生活用品、全家吃一顿大餐、带有耳疾的女儿去看医生。马上步入而立之年的他,一直担忧自己能否成为作家,靠写作为生呢?这个苦恼,每个在写作路上蹒跚而行的你我均感同身受。
幸好他有一位支持和深爱他的妻子-塔比莎,她始终坚信丈夫史蒂芬·金很有才华,写作绝不是浪费时间,还鼓励他多花时间在写作上。也是她将揉乱扔着垃圾桶中的《魔女嘉莉》草稿捡了回来,抖掉烟灰后摊开来阅读,才使史蒂芬·金一夜成名。此后三十年,史蒂芬·金每天早晨都坚持至少写一千五百字,甚至国庆日、生日和圣诞节这三天都不休息。
在一次采访中他说:“我不断地写,因为这是我能做的最好的事情了。有人花上二十年作心理分析,想去了解他们为何有某种兴趣和感觉,我只是在放纵它们。”与史蒂芬·金“放纵”写作相比,更多写作者面临的却是截然相反的状态:盯着眼前的白纸或空白屏幕,似乎写下每一个词都困难重重,来杯咖啡,发一会邮件,散散步,或者给朋友打个电话,最后还是没能下笔,只能痛苦地拽着头发说:开头好难啊。
其实你不是孤单的一个人,在《像托尔斯泰一样写故事》这本书中,作者告诉我们,很多伟大的作家在写作时也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如何写一个好的开头?如何给角色起一个好名字?该用何种视角去讲述一个故事?该如何完美地结局?至于他们是怎样解决这些问题的,在我们都可以从这本书中找到答案。
现在先让我们从如何起笔出发,看看托尔斯泰等大作家是如何开篇,写出一部经典作品的。
01 万事开头难,写作亦如此
畅销儿童幻想小说《先知与剑》作者维多利亚·汉利说:“你的故事都是属于你的,它们等待着被你讲述出来。”但是如何开这个头呢?
我们一起来看看伟大作家是如何解决开头难问题的:
伍迪·艾伦靠淋浴找到写作灵感。
格特鲁德·斯泰去乡间写作,只为了能在写作间歇随时看到奶牛。
乔治·斯坦纳动笔前,会找出一页相应语种的一流作品反复诵读,即使与自己要写的毫不相关。
更有甚者,比如爱丽丝·默多克、缪丽儿·斯帕克等,如果不想出满意的开头,绝不会动笔。
身为普通的写作者,我们也同样面对这样的困惑:如何开一个吸引人的好头?
如果你费尽心思写好了一篇文章,阅读量却惨淡的只有两位数,想必你就会失去继续写下去的信心。但很多时候,读者之所以对你的文章没兴趣,就是因为你的开头不够吸睛。
写好开头的能力不仅仅适用于写文章、故事,在演讲时、工作中、商场上、情场上,都需要在短短几分钟抓住“观众”吸引力,如果不能有个吸引人的开头,我想你的“观众”可能会兴趣索然,甚至转身而去,那你所做的后续准备都是徒劳。这就是“万事开头难”。
接下来就从写作入手,向大家介绍一下如何开头,希望能对你的写作、工作和生活带来一些启发。
02 三种开头形式:抓住、邀请、诱导
“没有哪本好书想催眠,它只想让你穿着内裤从床上跳起来,狠狠追打作者。”
一个好的开头不仅要确定好作家的写作目的,亮明人物、时间、地点和原因,还要确定叙事声音、选词范围、句法习惯,但光有这些还不够,还要驱动读者继续读下去。
①抓注意力式开头
《疯狂炸弹专家》这部小说的开头是这样的:
“一名叫布克的25岁小伙子,被判过两次刑,犯过重罪,他躺在浴缸中,电话响了,于是便起身,坐到他最喜欢的绿皮扶手靠背椅上,却被来电者告知,他正坐在炸弹上,起身就会引爆炸弹。”
一般来说,这种开头通常意味着一个惊悚故事的开始。很多悬疑类小说喜欢用这种有悬念的开篇方式。除了悬疑故事喜欢用“抓注意力式”的开头外,还有一些故事也喜欢用这样的方式开头。比如《变形记》的经典开头:
“一天早上,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型昆虫,躺在床上。”
按照常识,一个人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变成一只虫子的,可是这位主人公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巨型虫子,那他又是因为什么变成了虫子,后续又会发生怎样的故事呢?读者的注意力完全被作者的开篇抓住,迫不及待想去阅读下面发生的故事,作者的目的就达到了。
再如加缪的《局外人》:“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这个开头既透露出主角妈妈死了的信息,又给读者留下了强烈的悬念:自己的妈妈去世了,怎么会不知道去世的时间?
除了上述这种留下悬念,抓注意力的开头还有另外一种形式:宣告我来了。比如《大卫·科波菲尔》的著名开场:
“无论我成为自己生活的英雄,还是任由他人摆布,都会在本书中呈现。”
还有王小波的《黄金时代》:
“今天我21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吃,想爱,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忽明忽暗的云。”
这种开头让叙述者宣布自己将成为故事的中心,用虚拟的“我”,使读者进入与叙事者的对话,但问题是读者很可能会将叙述者等同于作者,从而产生一些‘麻烦’。马赛尔·普鲁斯特就曾遇到这样的问题:“在书的开篇一用‘我’这个词,读者立刻就会认为我不是探索普遍规律,而是从这个词语个体化、恶心的层面做自我剖析。”但不可否认,这确实是一种不错的开头方式。
还有一种容易弄巧成拙的开头形式,就像《乌鸦公路》这本书的开头:“就在那天奶奶爆炸了。”还有《成年人》一书中的开头:“爱比做爱更有意义。”再就是一些比较古怪难料的开头,比如《狗心》中的“Ooow-ow-ooow-owow!”,还有《虚荣的篝火》中长时间的咯咯声。这种开头试图在一开始就震惊读者,但随之而来的很可能是虎头蛇尾的下文,有点像大吼大叫求别人注意的意味。
②邀请式开头
与抓注意力式开头不同,这种开头不是想立刻抓住注意力,而是“慢热型”,用一种娓娓道来的方式慢慢地吸引注意力,仿佛绅士一般告诉读者:这本书很有趣,会有很多精彩的东西,请试试看吧。从而邀请读者一起进入作者的世界。
比如《白鲸》的开篇:“管我叫以实玛利吧。”它的开头给出了一种权威感,不需要隆重介绍,就让读者感受到作者对全局、对主人公经历的掌控。
海明威在《老人与海》中也展塑造了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开场白:”他是一位独自划小船顺墨西哥湾流捕鱼的老人,出海已八十四天,一条鱼也没捕到。头四十天有个男孩和他在一起,但四十天一无所获后,男孩的父母告诉他,老人绝对是‘salao’的,这个词是不幸中的不幸......”既介绍了老人的现状,也透露出联盟和背叛的各种关系,用小细节吊起了读者的胃口。
有时邀请式开头还会用一段对话开启故事,比如玛格丽特·杜拉斯在《情人》中的开头: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地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子,与你那时的容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种开头方式常见于家庭成员间的对话,可以让读者跳入“流动的生活”中。
③诱导式开头
这种开场会利用声音语气或独特的形式来实现,旨在诱导读者,甚至迷住读者,让读者想继续读下去。
一种是叙述声音,比如《麦田里的守望者》开篇:
“要是你真想听故事,估计你想知道的第一件事就是我在哪儿出生、肮脏的童年是怎么过的、父母做什么、我出生前他们过得怎么样,还有其他那些《大卫·科波菲尔》里面能看到的破事,不过说实话,我不想说那些。第一,说那些东西我嫌烦,再就是,要讲了关于父母的私事,他俩准要气得吐血。”
这样的开篇不太热情,但是非常引人入胜。叙述声音就是这个男孩玩世不恭、非常叛逆,满脑子的奇怪想法,是个非常有趣的人。
还有《洛丽塔》的开头:
“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整段话没有一句是完整的,全是一个中年男人的絮语,反复在舌尖滑出‘洛丽塔’的名字,在读者的脑海里就会自行脑补出一个中年男人低沉的声音,感受到他对那个名叫‘洛丽塔’女孩深深的迷恋。更有一种魔力,只要念起这个名字,就会联想到性感的唇,不自觉地想重复这个名字。
每一种开头都有它独特的魅力,只要开了头,整个故事就可以娓娓道来了。就像琼·狄迪恩说过:“首句难,难就难在你可能会卡住,其余的文字都将从这句话中流出。等写下开头两句话,你的其他选择就全部消失了。”有时候别无选择,恰恰是最好的选择。
03 普通写作者如何写出精彩的开头?
对于普通写作者,如何写出一个精彩的开头,让故事顺利延展开来呢?《像托尔斯泰一样写故事》这本书就把许多经典的开头进行了归纳整理,划分出上述三种开头形式,并手把手教我们如何去做:
①设置悬念,留下诱人的“钩子”
法国著名剧作家贝克说:“悬念就是兴趣不断向前冲、紧张和预知后事如何的迫切要求。”而悬念并不是侦探、悬疑小说的专利,任何故事都可以有悬念,这个悬念就是故事里的主人公能否实现他的愿望。
在悬疑类故事里,我们一般能归纳出四重悬念:谁干的-怎么干的-为什么-破绽在哪?其实,无论是言情、武侠,还是科幻、喜剧等题材的故事,都可以设置类似的多重悬念。就拿武侠小说来说,因都会在开头塑造一个弱爆了的主角,然后这个主角经历了一番苦难后,突然从某个洞穴里获得绝世神功,从此走上巅峰之路。这里就构造了“他最初什么样-怎么获得‘神功’-怎么虐坏人-最后走上怎样的巅峰时刻”的四重悬念,去吸引读者的好奇心,让他们情不自禁地读下去。
制造悬念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比如制造反常、自相矛盾的说法、不完整的只言片语、巧妙利用倒叙、插叙等方式。
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的开篇写道:“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
这是个关于爱情的故事,却在开篇给人留下“钩子”:白玫瑰什么样,红玫瑰什么样,振保和他的玫瑰发生了什么?看到这样的开头,读者自然就无法拒绝作者的邀请了。
②制造画面感,让文字影像化
相比电影、短视频等,文字的节奏要慢很多,如何迅速在读者脑海中形成影像般的画面,才是写作的真正魅力。
就拿《漫长的告别》来说,这部小说的开头是这样的:
“我第一次看见特里·论诺克斯时,他喝醉了,坐在舞者酒吧露台外的一辆劳斯莱斯银色幽灵上。”在短短的一句话里,透露出错综负责的信息:名车、酒醉、荒诞中又有着阴暗的诡异。因此,读到这段文字时,读者很容易在脑海中营造出这样一个画面:男子喝醉了,坐在银色的劳斯莱斯汽车上,在半昏半暗中凝视着一片灯红酒绿。
写作者可以利用如下方式,让文字在纸上”动起来“:
一是多运用生活化的场景,与其用大段的文字去描写北极光的绚烂,不如简单描述一个生活场景,会让读者迅速产生共鸣。
二是多运用实物化名词和动词,实物名词比如手机、水杯、镜子等,少用理想、信念、梦想等看不见、摸不到的名词;少用年轻的、玉石般的、瘦弱的等形容词,多用动词,让故事中的人物动起来。
比如,想描述一个女人“年轻貌美”,你用这四个字来说,读者肯定不会有感觉。但如果你这样描述:女子年方二八,白皙的巴掌小脸上有一双棕色的大眼睛,定定的看着你,仿佛让你掉入她的眼眸里......这个女子的形象想必已经跃入你的脑海,这就是画面感。
之前我在写故事的时候,洋洋洒洒写了近两万字,最后发现大多都是心理描述,这样的故事是不会让读者有代入感的,你把主角的心直接剖开来给读者看,读者反而理解不了你的主角,反而觉得:都这么关键的场合了,你竟然这么多内心戏......正确的方式就是多用动词,让主角动起来,让他的一举一动牵住读者的心,读者自然会去试着理解主角。行动总比空想好,写作也同样适用。
③以小见大,善用“变焦”式描写
以小见大,就是先描写小事件、小细节,然后笔锋一转,视角转换到大环境,为读者创造一个更为广阔、更为深远的世界,这种感觉非常微妙。
比如《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逃跑后的哈克和吉姆,乘着小木筏,漂流在宽阔的密西西比河上,头顶广袤的天空,无数的星星闪烁。从一个小事件开始描写,转而放入广袤的大世界。这种方式就需要写作者在设置背景上花些功夫,充分利用社会、历史、地理等因素,让故事更加丰富和充实,人物更加丰满,走向更能牵动读者的心。
④留白,给读者遐想的空间
留白原指绘画中有意留下相应的空白,留有想象的空间。后来海明威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冰山理论:如果一位散文作家对于他想写的东西心里有数,那么他可以省略他所知道的东西。
说白了,这就有点像单田芳讲评书时常说的“预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让你的兴奋戛然而止,如果明天不听,一天都提不起兴致。
在文学作品中,留白较为隐晦,主要是通过略写或不写来实现,为读者留下思考的余地,达到意味深远的目的。比如《偷影子的人》的开篇:
“我害怕黑夜,害怕夜影中不请自来的形影,它们在帷幔的褶皱、在卧室的壁纸上舞动,再随时间消散。但只要我一回忆童年,它们便会再度现身,可怕又充满威胁性。”
“黑夜”是一个让人顿生惧意的场景,能让读者产生共鸣,再说主角害怕黑夜,让读者猜测主人公可能是个胆小的人,接着引出影子这个意向统领全书,进而联系童年,让读者猜测主人公童年时候经历了什么,这就是开场留白的妙处。
汪曾祺说过:“语言的美,不在于语言本身,不在字面上所体现的意思,而在语言暗示的东西,传达多大的信息,即读者的感觉‘想见’的空间有多广阔。”可见,适当的留白,却不失为一种好的表达方式。
万事开头难,无论是抓住、邀请还是诱导式开篇,均有其独特的优点,更重要的是你终于动笔开了个头,结合设置悬念、制造画面感、以小见大和留白等方法,一定可以给毫无灵感的你一个动笔的理由。没有无师自通的写作者,只有苦练不辍的写作者,无论如何,先行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