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妥妥学霸?国文不及格不说 靠英文写作在美根本无法谋生!
在胡兰成《今生今世》的记述里,张爱玲时常为他补习西洋文学,"她讲给我听萧伯纳,赫克斯莱,桑茂忒芒,及劳伦斯的作品”。
1940年代,闻名上海滩时的张爱玲
她这位薄幸的前夫哥,只读了一年高中,英文几乎一窍不通,有妻如此,那是很崇拜且得意的。为此,他还特地强调,“爱玲现代西洋文学读得最多,两人在房里,她每每讲给我听,好似《十八只抽屉》,志贞尼姑搬出吃食请情郎”。
这里面提及的西方作家,分别是萧伯纳、赫胥黎、毛姆与劳伦斯。这几位,如今许多英语专业人士读起来,都常感畏难。张爱玲却能于闺房之内,随口道来,剖析毫芒,聊作男欢女爱调情增趣的用具,已能证实,她的英文功底是出类拔萃的吧!
也正是凭借着对英语的娴熟,于英文写作可挥洒自如,她后半生得以在异国他乡的美国,很独立地安身、谋生、终老,直到告别人世。
从其生平跟作品来看,张爱玲与其说是中国文化的宁馨儿,毋宁说是西方文学给她的意志、趣味及精神内核定调。
张爱玲生在1920年代,她成长的时期,中国文化传统日薄西山穷途末路,与彼时多数上流阶层出身子弟一样,她接受的主要是西洋文化教育。以至于说,她后来虽然被共尊为当代中国作家的“祖师奶奶”,但她上大学那会,其实国文课一直都不及格。
因为国文基础不牢,她还为此受累,回到上海时,即便准备良久,还是没能考取中意的圣约翰大学深造。一个中国人,还是个在文坛崭露头角的名作家,竟然偏国文课不及格,就跟蒋方舟当年高考“作文迟迟难以下笔,最终没有写完”一样尴尬。为了“雪耻”,她还进了补习班学基础国文。这事固然有点荒诞,可多少也说明,她早期的教育背景,确实是西洋为主位的。
我们知道,她母亲是新派洋作风;她小时的家,是上海麦根路313号的仿西式豪宅;她的中学,上海圣玛丽亚教会女校,是纯英文教学的;正是在中学时期,她开始在校刊《凤藻》上发表文章,全是英文随笔;待到1939年,她也是以远东区第一名的牛叉成绩考取英国伦敦大学的,只因二战阻隔,不得已委曲求全转入港大。
青年作家蒋方舟,当年的高考语文成绩,也一直被搬出说事
就英文课而言,她妥妥学霸。据现存文献,仅在1942年一年内,尚是大学生的她,就写出一批英文影评和散文,刊发于著名英文月刊《The Twentieth Century》上,表现殊非泛泛。
港大三年,为更好掌握英文,她完全不看中文书,这是有名故事。
可以说,早在青少年时期,张爱玲的英文就十分了得,至少比一般中国学生优秀太多。她早期的人生企向、生活旨趣乃至文学眼界,多来自西洋文明的滋养,尽管她自小也爱看中国古典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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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因为各种原因,她不得已孤身流亡美国。一介弱女子,无依无靠,又没啥谋生技能,中文是失去读者的了,起初数十年,几乎是靠英文写作与翻译谋生,堪称双语作家与翻译家。眼见电影工业发达起来,来钱更快更轻松,她也尝试操持旧业,回港搞编剧,可惜事与愿违,还是灰溜溜回美。
到了此时,比往日更需要钱,而她唯一懂得的,无非码字。为了生存下去,改善贫困境地,她有心成为在美的另一个林语堂,双语俱精中西扬名。为了这个目标,她从未放弃,更加努力。这里,“饥来驱我去,不知竟何之”的无奈成分,也和她一贯要强硬气不服输的性格有关。
港大期间,与唯一的闺蜜炎樱
至少,在美前20年,她都努力更像个“美国作家”,产量也不可谓不丰。1953年,英文长篇小说《秧歌》在美出版;次年,《赤地之恋》中、英文单行本同时发行;大量随笔英文写就;诗与小说的中英互译工作,她也涉足颇深。
为了能够挣钱生活,这位上海滩时期养尊处优、当时“作家富豪榜”前列的女子,在英文写作水平锤炼上可谓苦心孤诣。只是,很悲哀的是,她的英文水平固然还可以了,也满腹才华,可在举目蓝眼珠黄头发的他乡,并没几个人能欣赏。
她写的那堆英文作品,她自嘲是“兜来兜去找不到买主”,日子是在风雨所漂摇,贫贱何所叹中苦熬的。
但是,平心而论,倘以事实说话,要说张爱玲的英文写作能力如何如何精妙,可能确实是说不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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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讲,张爱玲的英文能力,无论口语抑或文字表达,虽说都足以驱使,且算得上优秀,可这“优秀”是和中国人比的结果;更何况,“文学是一国语言文字的最精粹化经营”,英文应付自如,并不代表着英文写作可以游刃有余,笔下生花,淋漓尽致。
张爱玲的母语,毕竟是中文,阅读的英文材料再多,也近乎闭门造车状态。她是在中国长大成人的,早期并没在英语国家长期生活的背景,去国之前的写作也均赖汉语以存,36岁之前甚至都没出过国,是民国时代人所谓的“土鳖文人”。饶她再勤奋、再聪慧,纯靠英文写作,也必定是若有所欠的。
要我说,她的英文能力,大体只能说是“足用”,要曲尽其妙估计是心余力绌的。真要在西方文学世界立足,以英文作品与同时代的艾略特、毛姆诸家竞争,实在是更加勉为其难的,也是不太现实的。所以,她在美时期,写的英文作品并不算少,可始终知音寥寥,落落寡欢,得不到赏识,良有以也,并不一定人家有意歧视。
海外名学者刘绍铭,乃“张爱玲学”大佬,他就直白讲,张爱玲的英文,是脱离语言环境纯粹自修,是典型的“秀才英文”,用来写作就很麻烦,是一种手忙脚乱之态。
他说,她自少及长,都浸淫在中文母语之中,不管日后怎样费心,英文终究还是外语,无法身心融汇。
晚年离群索居的她,为告知粉丝她还没死,特意拿着报纸拍了此照
所以,我们翻张爱玲的英文作品,比如《雷峰塔》等作,明显可以看出优缺点来。
她的文字,转换为非中文,最好的地方依然还可以清丽典雅。但瑕疵也是极其显著的:像《流言》、《倾城之恋》等名作那般,玩弄中文于股掌间的刀笔功夫,此刻似乎全然涣散了,甚至经常太一板一眼了。
英文写作绝对不是张爱玲的强项,就连英文翻译其实都不算很好。她在1980年代的晚年,曾费尽心力翻译《海上花列传》,但留下的这部英译稿,翻译界大佬孔慧怡先生看过,甚不满意,曾花了三年辛苦修润,还是觉得不达标。
孔慧怡
这种困窘,多少是情有可原的。张爱玲搞英文缺陷很多,除了上述“非母语”的原因之外,当还有一层隐情:她本身擅长的写作方向,在于体贴入微地描摹出末代情绪式的中国世俗生活,刻画出中国人世故讲究中的细枝末节,其词其意,充满新旧杂糅的表达、繁复的意象、精巧奇特的譬喻、七宝灵台式的清句丽辞,她的这一套看家本领,换身来到英文语林的莽原中,有些手足无措,是理所必然。
所以,当1968年的夏日,张爱玲想最后搏一搏,准备把自各的“得意之作”《金锁记》推介至西方世界中去,用心自译成英文时,供职哥伦比亚大学的“小迷弟”夏志清教授看过后,都会不满意,动手给她作了很多细致的润色。这件事,散文大咖董桥在《给自己的笔进补》这书中,还专文道及,大量举例,彰美其事。
张爱玲在世间的最后一站—洛杉矶ROCHESTER公寓
从这些故事中,我们大概有点出乎意料,以张爱玲的天纵才情,虽半生“英华沉浮”,待真格换了一副笔墨,居然也会举步维艰。好在说,太多人忠心耿耿捧她为“女神”,并非因为她是全能的,是完美的。她英文好不好,并不影响她的文学地位。
而张爱玲自己,后来境遇改观,对此更不会觉得有啥难堪吧。她其实是连生死都看淡的。她在1995年9月8日中秋节前日,拿出重要证件放入手提袋留在门边,躺在一张行军床上安然等死时,也不曾告诉任何人。
张爱玲的晚年,看清一切的样子,似乎什么都不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