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写作误区一:不在乎第一人称 却无法写好的秘密
第一人称写作就是以自己的视角来讲述故事的发生,经过以及结果,充分利用第一人称将读者领进自己的世界的一种写作手法。面对自己角度写下的故事,以“我”的口吻叙事,大多数的作品可谓是平淡无奇,或者味同嚼蜡一般,这是什么原因导致的。
一、 无法消除混乱的视角关系,就是自己说的话,不是自己以一个旁观者视角得出的细节等,就像一个上帝一样,有时候以“我”的口吻讲话而有的时候却以第三人称详细介绍时态的发展,所以读者无法知道到底是是谁在讲故事。
二、 以第一人称写作的时候,我们自己无法拉近自己与读者之间的感情,让 读者感同身受一般,有时候还会影响读者的心情。
例子:
“让你久等了,朱莉。”突然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我蹲着转头看去,见身后站着一个青年。
这就是一个无法拉近读者和你之间的感情,因为如果是我们认识的人一般情况下我们不会叫这个人为这个青年的,要说成是见朱莉站在身后才对。
三、以第一人称写作,我们可以作为讲述者的自己,自己的个性有着多大程度表现给读者。拿世界侦探迷都喜欢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来说,这里面夏洛克·福尔摩斯在这里就让作者写出了他独一无二的气质。
例子:
“我们经行得很快,”福尔摩斯望着窗外,看了看表说道,“现在我们每小时的车速是五十三英里半。”“我没有注意数四分之一英里的路标,”我说道。我也没有注意。可是这条铁路附近电线杆的间隔是六十码,所以计算很简单。我想你大概已经知道约翰·斯特雷克被害和银色白额马失踪的事件吧。出自《福尔摩斯探案集—银色马》
这一段就详细为我们写出了福尔摩斯的具体性格和自己独有的气质,善于用实际的事情得出准确的判断,逻辑思维能力缜密,善于交谈的特点跃然纸上,这是值得应该学习的地方,把读者带入自己的世界里面。
知道这些写好第一人称的手法,以后我们以第一人称写作时就可以避免这些陷阱,我们可以用自己的真情实感来感动读者,使得读者喜欢我们营造的环境和独一无二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