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男生“暗恋”作文惊呆网友 老师公开“隐私”是否妥当?
近日,一篇6年级学生的作文成了网络热点。这篇题为《第一次奋进》的作文,仔细读完,嗯……思考时间、追随暗恋,网友直呼“神逻辑”“要逆天”!还有人表示:明明是《第一次暗恋》嘛,老师还八卦地琢磨了一下文中的女孩是谁……(3月14日《新民晚报》)
笔者先认真的放大图片,好奇的瞪大眼睛看完三张作文,又从图片上的水印找到将这一篇作文发出来的“我们1班王悦微”微博,仔细的阅读了这篇作文老师发出来的评论。这篇作文是宁波华天小学王老师在微博“我们1班王悦微 ”晒出的。她说,“单元作文《第一次***》,小邵交上来的作文是《第一次奋进》。仔细读完,嗯……明明是《第一次暗恋》嘛。我还琢磨了一下文中的女孩是谁?(本文经小邵授权发布)”
读完报道,看完作文,又阅读了一些网友的评论,笔者的第一感觉是,写作文的学生小邵是位聪明、有想法,爱读书的孩子。有评论说:这是未来诺贝尔文学奖的料。语文王老师,有爱心,懂教育,关心孩子,是一位非常好的老师。这个班级,是个友爱的家族,是孩子们一生中经历的有情有爱的群体。
当笔者把小邵的作文给同事大声朗读了之后,笔者有一种成人窥探了别人小小隐私的感觉,于是,有一点小小的担心,在此说一下自己的看法:
第一,将小学生这一类作文公布出来,会对小男生产生不利影响吗?从报道看,语文王老师也说,这就是《第一次暗恋》嘛,因为是“暗”恋,就有一层秘密的意味,老师将这种事情公布出来,考虑到会对小男生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产生什么的影响,会不会成为同学议论或者嘲笑的对象。即使小邵足够的坚强,但是,那可是风言又风语呀?
第二,老师有没有考虑到作文中“暗恋”对象的权益?对于恋爱,这种八卦信息,成年人都好好奇心,想猜一猜那个小女生是谁?同学们是不是非常容易就猜出来,找到了这位小女生。这样,“暗恋”不再“暗”,小女生如果接受不了怎么办?小女生对小邵同学怎么样,喜欢这种情吗?如果反感这种事情怎么样?
第三,教师有没有权利将这位小学生的作文公布出来?王老师在评论中说,本文经小邵授权发布。我们知道,小邵也就十岁,六年级学生,无民事行为能力,他不能预测到作文公布之后的影响怎样,而且是老师说要公布,他的授权又有多少自主的成分。依照有关法律,这种事情,严格的说应该由小邵的监护人父母来授权才是合法正确的。所以,只有小邵同意,家长没有允许,就这样公布出来,不合法。况且,如果女生家长不同意,认为自家女儿受到伤害,怎么办?
对于孩子早恋的事情,笔者接触到一些教师的作法都是,冷处理,淡化,少正面刺激孩子。让时间来冲淡事件。如今,这位老师将作文公布出来,感觉有点像火上浇油,引大事态的趋势。本来是一个小男生的个小心思,这下闹的全世界都知道了。不妥。
现在的孩子,成熟比较早。青春期是一个非常难以引导教育的时期,家长和教师要齐心协力,采用合适的方法,帮助他们度过人生的雨季。同时,要想让学生把自己当朋友,交心知心,还要多和孩子交流,能尊重孩子,为孩子着想,替他们保守更多心里的小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