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中的请示和报告 你真的分清楚了吗?
说起公文写作,很多人总会觉得一脸茫然,因为对于很多机关单位上班族来说,经常接触公文是事实,但是让自己起草公文,可能是比较少的,因为一般公文写作有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但是对于经常接触公文的人来说,你可以不懂公文怎么写,但是对于公文的种类这些基本常识要能分得清,因为不然很有可能就会闹笑话。
那么最常见的公文写作误区,就是很多人对于请示类公文和报告类公文总是混淆使用,而且因为这两类公文都是上行文,内容也的确有相似之处。但其实,真正的公文写作当中,对请示类公文和报告类公文是有严格的界定的,比如请示类公文,一般是下级单位就某件事情或某项工作如何办理,向上级单位进行请示,等待上级单位批复以后再去办理,而报告类公文一般是某件工作已经完成了,就完成的情况向上级单位进行报告。
所以我们不难看出来,请示类公文是某项工作还没办,待请示了上级并得到明确的批复以后再去办理,而报告类公文指的是某项工作已经完成,特意给上级单位进行如实的报告,让上级单位了解更多工作信息。也因为如此,所以请示类公文,往往都会用一句“妥否,请批示”或者“妥否,盼批复”作为结尾,而一般的报告类公文,结尾一般只有一句“特此报告。”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单位对于请示类公文,尤其是下级单位发送来的请示类公文的处理,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比如对于请示类公文,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传阅和签批,这样才会确保不耽误和不影响下级单位的正常工作,而对于报告类公文,往往没有明确规定要给予批复和答复,一般也就是看一下报告内容,了解一下情况就行了。
但是为什么说很多人对于请示类和报告类公文不分呢,我认为一方面可能是因为该单位办公室人员对于公文写作的规范要求掌握的不是很清楚,另一方面可能是因为该单位领导本身对于公文管理工作不是很重视,从而才导致请示和报告不分这种公文写作的低级错误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