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了 写116篇铁窗日记 刚出狱就被杀的发廊女 你还记得吗?
生时已遭众人蹂躏,望行旅至此者,勿再践踏我。——据传古罗马某妓女墓碑
近日上网发现了一个让人心恸的故事,当年《南方周末》曾登载过。
2005年,发生了一起嫖客杀害发廊女的案子。
发廊女由于自身职业性质的特殊性,属于“高风险职业”,所以这个案子本身也并无特殊之处。
但是当这位发廊女在狱中写的116篇日记被公布的时候,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发廊女叫苟丽(化名),她出身贫困,家里千方百计供她上了中专,毕业后她出门打工,在火车上遇见了小林(化名)。
小林生性腼腆,看着眼前这个圆脸、大眼睛、爱笑的女孩不自觉动了心。苟丽看出了男孩的心思,主动借用他的手机,于是两人认识。
闪婚,债台高筑
“你嫌我家穷不?”
“不嫌,只要两个人好好过日子,会越来越好的。”
相识一个月后,两人就结婚了。
小林的家在陕西沟壑深处,从县城到他家还要搭乘三、四个小时的车,一家人靠种地为生,一年收入2000多元,勉强维持家用。
小林的父母对这个漂亮的“准儿媳”非常满意,只有小学学历的小林能够娶到中专学历的苟丽,是给祖上争光了。
所以,小林父母按家乡的风俗规矩举债给了苟丽1万块钱的聘金,并且准备宴请30桌子客人,让苟丽风风光光地进门。
2004年,这在那个偏僻贫穷的村子里,算是“豪娶”了。
可结婚那天,由于交通极为不便,只来了15桌的客人,大多数亲戚带的“份子钱”多是1、2块钱,超过5元的都很少,最多的一个是当乡干部的远亲,拿了15元。这酒席完全亏本。
婚礼一共欠下了3万元的债,其中还有一部分是高利贷。“按地里那点收入,不吃不喝得要15年”,小林说。
只能打工。小林的弟弟去了北京当保安,小林五十多岁、不到一百斤的父亲去了陕西的石场背石头,为了省下两三元钱,晚上睡在人家的屋檐下。
苟丽心疼地直哭:“我们什么时候才能还完这笔钱,不再让爸爸受苦啊!”苟丽从小丧父,早就将小林的父亲当成了自己的亲爸。
辛苦打工还债
苟丽跟丈夫也来到了兰州,起先她在服装批发市场找了份月薪300元的工作,小林在工厂找了一份月薪350的工作,刨去吃喝、房租,俩人一算,一年只能落下5000元。
两人先后辞工,小林跑摩的,苟丽去了老乡介绍的发廊,信誓旦旦地保证:“绝不会做对不起你的事。”
后来小林为了多跑几趟摩的,晚上有时候不回来。他从房东那里听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消息。
小林气急败坏,苟丽涕泪涟涟地跟小林解释:“你好意思看着咱爸那么大年纪吃那么大苦吗?尽快挣钱还完债,我就不做了。”小林纵使心痛,也无奈答应了。
可没干几天,遇上“严打”,苟丽被带去了收容所,4月19日,小林去探望她,也就是从这天起,苟丽开始写日记。
小林为了“捞她”,卖掉了摩托车,苟丽在日记上写道:“这个男人太傻了,太傻了。”。
苟丽的日记,差不多有100篇都是以“老公,你在想我吗?”开头。她还将“老公,我想你,我爱你,我要你一生一世,亲爱的老公。”写满了数百行,填满了整整四页日记。
苟丽狱中日记
由于表现良好,苟丽提前两个月出狱。
小林匆匆从北京赶到兰州,苟丽4个月的铁窗生涯让这个家更加债台高筑,其中有一笔1300元的债要在10天内还清,夫妻俩计划小林筹800元,苟丽跟娘家借500元,先还完这笔帐。
在送别的火车上,小林安慰苟丽:“很快的,等我们凑齐了钱,我们在北京团聚,一起过中秋节!”
可过了4天,苟丽就被害了。
苦命人命丧黄泉
2005年9月3日晚上,她跟一个“头发杂乱、衣着破旧、沾满油渍的裤腿扎进袜子里”的年轻人走进了铁路职工家属院。
不久后,她柔软的脖子就勒进了一根自行车刹车线。
警方以“裤腿扎进袜子里”为线索,锁定了搬运钢筋的打工者和蹬三轮的打工者。经过12个日夜的排查,警方在某工地锁定了完全符合涉案者特征的唐姓青年。
据他讲述,这次作案完全是为了泄愤,因为之前有一次被发廊女抢过200元并遭受过毒打,所以他发誓要报复这个群体。
而就在那天中午,苟丽已经收拾好行李,并且跟发廊旁边一家店铺的老板告别:“今天做完最后一单就不做了,我要去北京跟我老公团聚了……”
没想到,这真的成为她“最后一单”。
警方在苟丽的遗物里发现了很多颗用纸折成的“心”形,上面画了一个笑脸,脸颊上写着“吻你”或者“爱你”。
苟丽叠的“心”
苟丽工作的发廊附近流传着一个说法:每次跟别人出去,苟丽回来都会折一颗心,表达对丈夫的亏欠……
她们的故事
15年过去了,在这个“爱情快餐”的时代,折“心”、叠千纸鹤早已成为时代的记忆,说出来也很像一个老掉牙的故事。
然而,这却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
关于“发廊女”,社会上历来是唾弃的。靠着出卖自己的灵魂和肉体来快速攫取财富,当然是应该收到鄙视的。
在知乎上搜索“你怎么看待发廊女”,很多人都回答说“看不起,好逸恶劳,只想怎么挣快钱。” 还有人说,她们给人的感觉就像考试时作弊的同学。
如果一个女人好吃懒做又虚荣,很容易滑落到这个行业。
但我今天想说的不是这类人。如果我说苟丽是一个良家妇女,我想没有人会否定,她做出这个选择,完全是为生活所迫。
她沦落风尘的目的只有一个:早点还完债。
对于这样的女性,我鄙视不起来。苟丽真正做到了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在红尘中打着滚,顽强艰难地挣扎度日。
如果她没被杀害,幸运地跟丈夫早点还完了债,我想她会回归到正常生活中,几年后跟丈夫有了点积蓄,或许会开一个早餐店,每天凌晨四点揉面、蒸馒头,热气腾腾地过平淡快乐的生活。
跟她们相比,我们很多人的压力都不算太大,我们起码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而去自由选择生活,而她们连努力的方向都找不到,只能在底层摸爬滚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