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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洪下狱:论文帝与明帝的权力交接

2020-11-26 18: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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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是排他的。所谓“勇略震主者身危,功盖天下者不赏”,不外如是。若功臣的存在成为皇权的阻碍,其末日也便加速到来。

文帝在东宫,尝向曹洪贷绢帛百匹,不称意。及践祚,以洪门客犯法而赐洪死。赖卞、郭诸后求情得免。这是三国爱好者的常识,不多赘述。

始,洪家富而性吝啬,文帝少时假求不称,常恨之,遂以舍客犯法,下狱当死。--《魏书九 曹洪传》

文帝在东宫,尝从洪贷绢百匹,洪不称意。及洪犯法,自分必死。--《魏略》

历来观点,均把此事看作文帝“心胸狭隘、睚眦必报”的证据;同时揶揄曹洪“家富吝啬、不识时务”。

实际文帝虽险恶,也不至于为了百匹绢帛而擅杀重臣;曹洪虽贪鄙,却也不至为了区区财物而枉送性命。

文帝行事果断、固执己见。以群臣谏阻而强立“贱人”郭后即可见一斑。

文帝欲立(郭女王)为后,中郎栈潜上疏谏阻。文帝不从,遂立为皇后。--《魏书五 后妃传》

且文帝若真动杀心,虽群臣呼号,百死不赦。

典型案例就是黄初元年(220)诛丁仪、黄初三年(222)诛杨俊、黄初七年(226)诛鲍勋。

注:丁仪之死,有文帝“布衣之交”夏侯尚哀求,不免,见杀。见《魏书十九 陈王传》引注《魏略部分》。

注:杨俊之死,有“太子四友”司马懿哀求,不免,诛。见《魏书二十三 杨俊传》。

注:鲍勋之死,满朝皆跪求,不免,私刑杖毙。见《魏书十二 鲍勋传》。文多不载。

洪下狱未死。可知文帝并非有意加害,而是另有隐情。

曹洪下狱的时间、往往被误认为是黄在初初年(220),实际是在黄初七年(226),即曹丕驾崩同年。

七年正月,骠骑将军曹洪免为庶人。--《晋书 卷十三-天文志》

考虑到时间节点的敏感,“曹洪案”不能被简单视作文帝挟私报复。

结合曹洪下狱的时间背景,可作出如下推测:

文帝病笃,自知不豫,故死前震慑朝臣,为接班人扫清障碍。

原因有二。

其一是太子之位不稳;其二是曹洪年高位尊,且不守法度。

故文帝临崩,斩将立威,以为吓阻。断绝宗室、大将的“不臣之心”。

本文共 6200 字,阅读需 12 分钟

① 空悬的储君之位

文帝壮年崩逝,储君之位却前后空置七年。放眼身后,竟无可靠接班人,帝国岌岌可危。

文帝在世,一直未建储。直到黄初七年(226)夏五月,文帝病笃,才不得已立了年长的曹叡为皇太子。

七年夏五月,帝病笃,乃立为皇太子。--《魏书三 明帝纪》

换言之,曹魏帝国的储君之位,空置了整整七年。贯穿了文帝一朝。

曹叡是文帝长子,生母甄夫人。因甄氏不以道终,故文帝不喜长子,担心其接班后会反攻倒算(不幸言中)。

注:文帝出殡而曹叡不送,震惊当时。事见《魏书二十五 杨阜传》,文多不载。

文帝生前,屡次想立京兆王曹礼为嗣。只因自己“年寿不永”,四十崩殂,才不得不立长子。

文帝始以帝不悦,有意欲以他姬子京兆王为嗣,故久不拜太子。--《魏略》

可想而知,若文帝高寿,曹叡不仅没有继位可能,甚至会如生母般死于非命。

注:曹叡接班两年,曹礼便“病卒”,且无子嗣。其中关节,令人侧目。

明帝以母诛,故久不得立

曹叡在潜邸,知道生父厌恶自己,便闭门读书,不接朝臣。第一个和曹叡有接触的朝臣是侍中刘晔,此时文帝已崩。

即位之后,群下想闻风采。居数日,独见侍中刘晔,语尽日。--《魏略》

可见文、明父子相互提防、彼此憎恶到何种地步。

曹叡是曹丕在建安九年(214)强纳甄氏所生,彼时曹丕年仅十七。且因甄氏“擅室数岁”,故叡年齿远长诸子。

(甄后)擅室数岁。--《世说》引注,见《三国志集解》

在文帝“壮年崩殂”的意外情况下,曹叡成为帝国储君唯一的选择。

可笑之处便在此。

年长的曹叡,因生母废毙而长期疏离朝政;而曹丕所宠爱的“他姬子”皆冲昧幼弱,不堪政事。这导致文帝执政七年,居然未能培养出一个合格的储君。

黄初七年(226)弥留之际,文帝悲凉地发现,身后竟没有可靠的接班人,替自己接过曹魏这条“风浪中航行中巨舰”。更不用说彼时九州三分,外有吴蜀枕戈待旦。

曹丕很清楚“弱主临朝”,会出现什么状况。他自己便亲身经历过。

这便是建安二十五年(220)的“青州兵”与“泰山别部”叛乱事件。

② 萦绕心头的梦魇

年方壮大的曹丕,面对继位初期的混乱形势、也不免焦头烂额;而年少幼弱的曹叡,又能否端得稳这千斤重的权杖?

时间回到七年之前。

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初,魏武崩于洛阳。

此时尚为太子的曹丕,受命于魏郡邺县(冀州),待夏侯尚迎梓宫还邺,便启程前往洛阳继位。

注:梓宫即棺椁。

不和谐的一幕恰在此时发生。

魏武在初平三年(192)收编的青州兵(即青徐黄巾),勾结泰山军帅臧霸别军,在洛阳发动了叛乱。两军均认为“魏武已死,天下将再度分裂”,竟不听调遣,鸣鼓擅去。

会太祖崩,霸所部及青州兵以为天下将乱,皆鸣鼓擅去。--《魏略》

臧霸彼时镇守青徐辖区,其别军应为建安二十四年(219)协助镇压关羽北伐、派去洛阳护卫的偏师。臧霸本人未参与叛乱,但其置留洛阳的偏师,却勾结青州兵谋逆。

此事引发魏武死后的第二次的政治地震。

朝臣纷纷表示要解散外姓将领部曲,专用谯沛乡党(即曹氏老家)统御诸军。经过徐宣等人劝阻,才终于作罢。

太祖崩洛阳,群臣入殿中发哀。或言可易诸城守,用谯、沛人。--《魏书二十二 徐宣传》

后续震荡随即而来。

曹丕初继魏王位,还未及废汉自立,便在延康元年(220)急匆匆地率部“南征”。

名为南征,实际是震慑臧霸,警告“青徐豪杰”不要轻举妄动。

注:延康,亦在220年,东汉最后一个年号。同年汉魏嬗代,改元黄初。

注:臧霸、孙观为代表的“青徐豪霸集团”,在地方已经形成事实上的世袭制。父死子继,刺史之位在宗族间传递。

(延康元年)六月辛亥,治兵于东郊,庚午,遂南征。--《魏书二 文帝纪》

这还不够,黄初三年(222)曹丕再度“南征”。

伐吴成果“乏善可陈”,倒是削夺了臧霸兵权,将其带回洛阳软禁。

帝疑霸军前擅去,今意壮乃尔。遂东巡,因霸来朝而夺其兵。--《魏略》

文帝东巡,因霸来朝而夺其兵

曹丕以“年已壮大”(继位时三十三岁),对“权臣干犯皇权”尚且焦头烂额,屡兴兵革。

逮丕继业,年已长大,承操之后。以恩情加之,用能感义。--《吴书七 诸葛瑾传》

且不说臧霸“年迈昏聩,但欲保全富贵”,本无反志。

臧霸等既富且贵,无复他望,但欲终其天年,保守禄祚而已,何肯乘危自投死地,以求徼幸?--《魏书十四 董昭传》

相反,曹叡接班时,不过二十出头,年龄远小于当年的曹丕。甚至被吴蜀讥笑为“幼弱”。可知曹叡初临朝、面对的“问题”,会比曹丕更加严重。

今叡幼弱,随人东西,此曹等辈,必当因此弄巧行态,阿党比周,各助所附。--《吴书七 诸葛瑾传》

不同于曹丕继位之初面对的臧霸,曹叡继位之初,面对的是拥重兵、居高位的宗室。尤其以宗室曹洪为代表。

曹洪骄横跋扈,远非“只欲富贵、保守禄祚”的臧霸可比。

③ 不循法度的佐命元勋

曹洪自恃功高,荒淫放肆;纵容门客干犯纪度,又以裸女献舞以为欢笑,时人非之。

曹洪是魏武从弟,从龙有功;屡建殊勋,且荥阳之战(190)对魏武有救命之恩。

太祖失马,贼追甚急,洪下,以马授太祖,太祖辞让,洪曰:“天下可无洪,不可无君。”--《魏书九 曹洪传》

文帝崩时,夏侯惇、曹仁已死。曹洪地位超然,一骑绝尘。

论功勋,曹洪是贯甲周旋,蹈刃屠城的悍将,且为太祖救命恩人。

论地位,曹洪是骠骑将军,食邑一千二百户,位特进的元老。

论血源,曹洪是宗室血亲,是文帝叔父,是明帝“叔爷爷”。

曹洪凭此倚仗,若有不臣,侮辱幼主,谁能制之?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无人能制。

不同于外姓且“年迈谨慎”的臧霸,曹洪是个飞扬跋扈,放纵不臣,屡次“干乱纪度”的权臣。且挟宗室之贵,天子叔祖,无疑是最大的隐患。

洪置酒大会,令女倡著罗縠之衣,蹋鼓,一坐皆笑。阜厉声责洪曰:“男女之别,国之大节,何有於广坐之中裸女人形体!虽桀、纣之乱,不甚於此。”--《魏书二十五 杨阜传》

曹洪家富。魏武起兵,麾下无人,需仰仗陈留太守张邈与邈将卫兹。

而曹洪自有门客千余;以为相助。魏武败于荥阳,曹洪随从募兵,先赴淮南陈温,洪又去丹阳周昕处,自募二千兵甲,与魏武会师龙亢。

扬州刺史陈温等人“素与洪亲善”。可见其社会影响。

扬州刺史陈温素与洪善,洪将家兵千馀人,就温募兵,得庐江上甲二千人。--《魏书九 曹洪传》

曹洪纵容门客干犯法度,而魏武以洪有殊勋,皆含容之。

洪宗室亲贵,有宾客在界,数犯法,宠收治之。--《魏书二十六 满宠传》

注:满宠收治,在武帝朝。结合后来故事,可知曹洪“纵容门客违法乱纪”是一以贯之的行为,非偶然误犯。

甚至谯令按门户家财发调,称“曹操与曹洪家财相等”。操闻讯大笑:

“我家那点儿钱,哪能比得上曹洪家!”

初,太祖为司空时,以己率下,每岁发调,使本县平赀。于时谯令平洪赀财与公家等,太祖曰:“我家赀那得如子廉耶!”--《魏略》

洪之跋扈贪婪、可见一斑。

洪置酒大会,令倡著罗縠之衣,一坐皆笑

不同于一般印象,曹洪在文帝朝初期,大体是很得宠的。看《吴质别传》便可见一斑。

镇北将军吴质是文帝“布衣之交”,恩遇甚隆。帝使领河北军事,吴质还朝,文帝使上军将军曹真、中领军朱铄、骠骑将军曹洪、扬武将军王忠等人共去吴府赴宴。

酒酣,质欲尽欢。时上将军曹真性肥,中领军朱铄性瘦,质召优,使说肥瘦。真负贵,耻见戏。骠骑将军曹洪、轻车将军王忠言:“将军必欲使上将军服肥,即自宜为瘦。”--《吴质别传》

曹真、朱铄、吴质皆文帝铁杆亲信。曹洪能与此三人相会,可见其与文帝关系、称得上良好,远不至为小过受戮。

然而,文帝短寿,使得事态向相反方向急速坠落。曹洪在此时误触逆鳞,也险遭夷灭之祸。

黄初七年(226),文帝病笃。而曹洪竟在此时、纵容门客犯法。

(黄初)七年正月,骠骑将军曹洪,免为庶人。--《晋书 卷十三-天文志》

(洪)以舍客犯法,下狱当死。--《魏书九 曹洪传》

曹洪门客所犯何法虽然史未详述,但这个行为对病重的文帝,无疑是强烈刺激。

朕尚未驾崩,曹洪便敢如此卖弄;朕若死,他岂不是要上天?

由此,“门客犯法,而家主下狱当死”的奇怪逻辑,也就一目了然了。

曹丕根本不在乎曹洪家的“狗腿子”(舍客)做了什么,曹丕就是要借题发挥,震慑群下,清理曹魏帝国的隐患,替嗣君铺路。哪怕嗣君是最不受喜爱的曹叡。

曹叡不孝,没关系,好歹江山还是自家的,严格说来是文帝子孙的。若曹洪等宗室干犯皇权,逆反天常,那“曲沃代翼”之类的丑事,只怕就近在眼前了。

注:“曲沃代翼”即春秋时代、晋国的小宗蚕食大宗的典型。曲沃桓叔、曲沃庄伯、曲沃武公灭晋公族。晋献公、晋文公(重耳)等皆曲沃系后裔。

文帝最开始应该是真动了杀心的。

群臣并救,莫能得。--《魏书九 曹洪传》

因为彼时夏侯惇(220),曹仁已死(223),同辈的夏侯渊早在汉中败殁(219)。有军功、有资历、又兼为嗣君祖辈的宗室,只剩曹洪一人。

这种情况,与后来司马炎登基,对叔祖安平王司马孚“外示荣宠,内阴削夺”的情况是很类似的。

注:安平献王司马孚,人生贯穿汉末三国。孚为宣帝弟,景、文叔父,武帝叔祖,年九十二卒。

曹叡因生母赐死而不得宠,口吃寡言,幽居潜邸,与朝臣素不交结。故无人知道这个沉默的少年,到底能否扛得起沉重的皇冠。而曹丕又不能“寄希望于侥幸”,故只得痛下杀手,剪除隐患,替帝国未来铺路。

由此可知,所谓“文帝少时求财不遂”、“文帝在东宫求贷绢帛不得”的借口,是何等荒谬。

文帝在东宫,尝从洪贷绢百匹,洪不称意。--《魏略》

“曹洪下狱”不过是个引子,文帝要传达的真实意图,就是警告群臣:

无论多高的官位,多近的血亲,多尊的长辈,胆敢干犯皇权者,皆死。

同时,文帝也在借此机会侮辱打击曹洪,降低他的威望和影响。避免自己身后,有人敢挑衅少主。

文帝的担忧是正确的。

曹叡继位后,曹洪确实再度干犯皇权。无疑又遭到明帝的严厉打击,从此一蹶不振。

④ 沉默的少年

明帝雄猜之主,视权力如禁脔,逆者必诛。

明帝是个口吃患者,以其母诛,故沉默寡言,不接朝臣。

对于这个“长期隐匿潜邸”的口吃少年,朝臣是十分陌生的。而刘晔作为第一个拜见曹叡的近臣,对其评价是“秦始皇、汉武帝之俦俪”。

众人侧听,晔既出,问:“何如?”晔曰:“秦始皇、汉孝武之俦,才具微不及耳。”--《魏略》

曹叡是个阴狠果断、权欲极盛的专制君主。他在潜邸读书时,对刑名之术,即所谓“御下之法、权谋诡道”尤其上心。每逢大狱,必亲自前往聆听;甚至动辄以小过而兴大狱,以立其威权。

帝常言“狱者,天下之性命也”,每断大狱,常幸观临听之。--《魏书三 明帝纪》

时明帝喜发举,数有以轻微而致大辟者。--《魏略》

文帝临崩,留下的四大辅政,即陈群、司马懿、曹真、曹休;在明帝继位初期,便被委以方略之任,或外镇州郡,或明尊暗贬,很快曹叡便实现“政由己出,独擅朝政”。

明帝喜发举,数有以轻微而致大辟者

曹洪的门客,在此时再度犯法。明帝亦不稍假辞色,将主犯直接杖毙,以震慑群臣。曹洪受此打击,一蹶不振。

这就是“无涧神”案件。

注:无涧神指“无涧山山神”。山川星辰是曹丕点名禁止祭祀的邪神。

而田余庆认为“无涧神”通“无间神”,指地狱神。无论何解,皆为当时严厉打击的淫祀对象。

汉末丧乱,人丁锐减,礼崩乐坏。幸存者为寻求心理安慰,多笃信宗教,乃至发展到“淫祀邪神”的地步。

文帝在位时,对此风俗大加鞭笞,乃至立法禁止。

诏曰:“三辰五行,名山大川,非此族也,不在祀典。自今,其敢设非祀之祭,巫祝之言,皆以执左道论,著于令典。--《魏书二 文帝纪》

文帝甫崩,曹洪乳母当氏便知法犯法,与临汾公主侍者共同祭祀“无涧山神”。明帝闻讯大怒,授意大理司马芝将当氏拷讯致死,以警告曹洪。

明帝即位,赐(芝)爵关内侯。顷之,特进曹洪乳母当,与临汾公主侍者共事无涧神系狱。卞太后遣黄门诣府传令,芝不通,辄敕洛阳狱考竟。--《魏书十二 司马芝传》

明帝祖母卞太后为曹洪奔走,而明帝置若罔闻,反而大肆褒奖酷吏司马芝。

可知,曹洪乳母之死,实际是明帝授意。

帝手报曰:“省表,明卿至心,欲奉诏书,以权行事,是也。此乃卿奉诏之意,何谢之有?后黄门复往,慎勿通也。” --《魏书十二 司马芝传》

注:所谓“黄门复往,慎勿通也”即断绝卞太后干政的渠道。黄门即宦官。

曹洪与临汾公主皆宗室,若无天子撑腰,司马芝断无此魄力。

由此可知,明帝授意杖毙当氏,与文帝临终迁怒诛杀曹洪,实际是一脉相承的,皆专制君主对“权力禁脔”的保护:

谁敢窥视神器、谁有不臣之举,谁就得人头落地。

⑤ 小结

曹洪下狱,与绢帛、财货无关,甚至与少时构罪文帝亦无关。从《吴质别传》便可清晰看到,曹洪实际属于亲善文帝的一方。

本来和谐的“叔侄儿关系”,因为文帝短寿,而迅速崩坏。

文帝一朝,太子之位空置七年,导致年长的曹叡寂寂无闻,而受宠的诸子皆幼弱不堪重任。以至文帝临崩(226),竟不知大业可托何人,亦不知曹叡才干几何。

由此,替储君剪出祸害、清理隐患,也就成了曹丕死前的当务之急。

黄初七年(226)曹洪纵容门客犯法,无疑引起了病重的文帝疑心。文帝担心曹洪“易世难制”,恐其成为嗣君的威胁,故借故欲杀之。

至于托庇借口,诸如“曹洪家富而吝啬”、“贷绢帛不获”只是自欺欺人的借口。文帝本意是杀之;退求其次,则是打击曹洪威望,使其不得为祸。

事实证明,文帝的担忧是正确的。

太和初年曹洪乳母当氏,公然违背文帝训诫,淫祀邪神,便是对先帝的公开挑衅。曹洪治家无道、纵横跋扈亦可见一斑。

曹叡雄猜之主,将此邪风迅速镇压;授意司马芝杖毙要犯,又大肆褒扬酷吏,驳斥祖母面子。

明帝此举,是赤裸裸地向朝臣炫耀自己的权力,警告曹魏官僚不要欺弄少主:胆敢逆龙鳞者,虽叔祖、祖母般骨肉至亲,也要依法严惩。

注:曹洪案始末,可以看作“专制君主”与“宗室、外戚政治”的博弈。

由此可见,文帝朝曹洪下狱,与明帝朝曹洪乳母受戮,实际是一脉相承、前后相继的事件,本质都是皇权对“潜在威胁”的严厉镇压。

一言蔽之,黄初七年的冤狱,“借绢帛”是假,“立皇威”才是真。

昔日西域校尉陈汤有言:

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汉书 卷七十-陈汤传》

从黄初七年的冤狱看,乃知:

干犯皇权者,虽亲必戮。

曹洪下狱,由来本末如此,希望本文对读者朋友有所裨益。

我是胖咪,希望你幸福。

我是胖咪,百家号历史原创作者。漫谈历史趣闻,专注三国史。从史海沉钩中的蛛丝马迹、吉光片羽,来剖析展开背后隐藏的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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