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小细节 做好大文章 诉讼服务一条龙
从事立案工作多年的法官朱华深有感触:“以前实施立案审查制度,按照制度要求,法院要受理一个案件,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清楚不敢收,案件材料不齐不敢收,诉讼费没有交齐也不敢收,只能让群众来回跑。有的群众大老远跑过来,还要再跑一趟甚至来回多次补充材料,我们也很不忍心。” 近年来,来宾市两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数逐年递增。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更是以5%的增速逐月增加。大量的纠纷涌入法院,也对法院诉讼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深化诉讼服务改革?这是摆在来宾中院党组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面对新挑战,来宾中院党组用发展的眼光审视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谋划为民司法新思路、新布局,努力改进“窗口”存在的问题。 于是,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为了该院的“一把手”工程。该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黄洪波说:“诉讼服务大厅是法院的‘门面’,诉讼服务窗口建设是我院的工作重点之一。要打造诉讼服务窗口,必须转作风、抓服务、接地气。我们要求诉讼服务中心的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用群众思维解决难题,要把群众在立案工作中所遇到的大小问题全部化解,让群众坐享改革‘红利’。群众认为当前立案太慢、太难、太贵,我们就要为群众打造一站式、综合性、低成本的诉讼服务窗口,决不搞‘新瓶装旧酒’的‘花架子’。” 紧紧抓住“服务”和“细节”这两条主线,来宾中院对原先窄小的办公场地做了较大幅度调整,把立案服务、申诉信访、远程接访、判后答疑、诉讼调解、电子阅卷等多个功能片区全面整合,为办事群众配置了触摸屏、电子显示屏、POS机、电脑、免费无线上网wifi、打印机、复印机、老花镜、饮水机、诉讼文书等便民设施。大厅进门设导诉台,由会说普通话、壮话的多语导诉员进行诉讼引导。 “阿叔,您的事情办理好了吗?”导诉员小覃用壮话亲切地问。 “好啦,好啦,谢谢阿妹。原来我还担心我只会讲壮话,来了法官听不懂。没想到从我进门到办完事情,法官都是跟我讲壮话。法官还协助我写好了起诉书,真是太感谢啦!”来自忻城县遂意乡的樊老伯如是说。 自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来宾中院切实降低“门槛”,不再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实质审查,仅对起诉的形式要件进行一般性核对,除了明确规定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并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处理。凡经审查发现材料不齐全不予立案的,立案法官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不再让群众多跑,让“立案难”成为过去式。 据统计,立案登记制度实施以来,该院对纳入登记立案范围的74件案件,予以当场立案41件,登记待立案4件,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29件,不予立案0件,有效保障了当事人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