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故事:论作家个性与文章风貌(下)
刘勰的第二点贡献,是他首次对作者的创作个性,即形成风格的作者主观因素,作了细致的分析。《体性》云:然才有庸隽,气有刚柔,学有浅深,习有雅郑。并情性所砾,陶染所凝。是以笔区云谲,文苑波诡者矣。故辞理庸隽.莫能翻其才;风趣刚柔,宁或改其气;事义浅深,未闻乖其学;体式雅郑,鲜有反其习。才指创作才能,包括构思和驱遣材料、文辞的能力等等。刘勰这儿说才有平庸俊异之分;在别处,他还说到才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如《神思》说“人之察才,迟速异分”:有的人能应机立断,显得才思敏捷;有的人则深思熟虑,从多方面加以研求,便显得迟缓。那并不意味着庸隽之分。在《才略》篇中,他也说曹工、曹植都具有很高的创作才能,但曹植思路敏捷,显得才情富溢,曹王则思虑周详,表面看来不是那么才‘思横溢、卓厉风发,实际上其才也是“洋洋清绮”的。因此,同为俊上之才,但表现形式并不相同。气指作家气质,与《风骨》、《养气》诸篇所说的气,含义有所不同。《养气》、《风骨》所谓“气”,是指作家写作时的精神状态。不论何人,不论其性格如何,写作时都需要气的充盈、爽朗、畅达,也就是需要精神健旺,心思清明顺畅,这样写成的作品便鲜明而生动,富有感染力或说服力。而这儿《体性》篇所说的气,乃是指作家的气质。自先秦、西汉著作中已有以“气”解释人的性质者,至汉末时,评论具体人物也往往使用“气”的概念。而曹丕《典论·论文》则首次以“气”评论作家。《文心·体性》篇所说的气,就是承曹巫而来。《体性》说“气有刚柔”。刚柔这一对立的概念古人早已运用(如《周易》),也用来概括人的气质特征,如《盐铁论·殊路》便有“性有刚柔”之语。刘勰即因之而论诗文。《体性》云:“风趣刚柔,宁或改其气?”《定势》也说“势有刚柔”,“刚柔虽殊,必随时而适用”。刘勰是首先以刚柔两大类别来概括作品风格的。学主要指积累学问。学问之多寡,决定了文章中词藻、典故的运用。在刘勰看来,那是作文时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熔裁》篇所说“三准”之中即包括“酌事以取类”,《事类》篇则专论此事。习谓习染,于作者审美趣味、审美习惯的形成有重要作用。刘勰认为才、气、学、习四者,才、气属于先天资质,学、习属于后天陶染。这样的分析,尤其是言及形成风格还有后天的因素,是前人未曾道及的。
第三,刘勰论风格,还有一项贡献,就是他颇为切实地谈了学习写作者应该如何掌握各种风格。《体性》篇以大部分篇幅对风格问题进行理论探讨,而其最终目的,则仍在于指导写作。有了理论的自觉,便可通过实践提高写作能力。《体性》篇说:夫才有天资,学慎始习。斲梓染丝,功在初化。器成踩定,难可翻移。故童子雕琢,必先雅制。沿根讨叶,思转自圆。八体虽殊,会通合数。得其环中,则辐揍相成。故宜摹体以定习,因性以练才。文之司南,用此道也。这里指出两点:首先,人门须正。初学者必须以雅正的作品为典范,培养自己雅正的审美趣味。所谓雅,如上文所说,固然首先与儒家经典有关,但并非仅限于儒家经典。总的说来,指一种平正的风格,具有此种风格的作品,当然在语言运用上必定是非常规范、与“讹势”相反的。刘勰强调宗经,正是以经书为典型,强调须以此种端正的文风为基础。“必先雅制”,就是要坚持以“正”为主。然后,对于“八体”都应该有所掌握,包括新奇、轻靡二者。因为实际写作时,在不同场合、不同条件下,为了表现不同的内容,适应不同的体裁,便需要不同的风格,那就并非典雅一体就足够的。《定势》篇说,深于写作之道者,“并总群势:奇正虽反,必兼解以俱通;刚柔虽殊,必随时而适用。若爱典而恶华,则兼通之理偏。……是以括囊杂体,功在锉别,宫商朱紫,随势各配”。更明白地说明光是爱好典正,是不敷应用的。《通变》也说“櫽括乎雅俗之际”,俗的一面也是需要了解、掌握,加以运用的。所谓俗,就是指偏于新奇、轻靡的一面,为后世文人所追求的一面。总之,学习写作者应该在学习雅正的基础上,也学习其他各种风格。这种学习是通过摹仿、练习来进行的。经过大量的摹仿、练习,自然而然地交融会通。由于作者各有自己的气质、情趣、爱好,这样交融会通的结果,最后仍会形成作者自己独特的风格。
总的说来,在如何掌握风格的问题上,刘勰非常强调后天的学习。他说“因性以练才”,就是说,才虽来自先天察赋,但也还需要练,并且可以通过练习而得到提高,或形成某种类型的才能。刘勰对于才的理解是具体的。比如《附会》篇说,作者“才分不同,思绪各异”。有的人作文时从通篇考虑,统筹全局,写开端部分时已想到如何结尾;有的人则“尺接以寸附”,写一点算一点。刘勰认为大多数人属于后者。那样的写法容易使文章失去驾驭。这便是“才之庸隽”的一种具体表现。才能之高下具体表现于写作的各个环节、作品的各个方面。由于对“才”作这样具体的分析,那么当然会得出通过“练”以提高才能的结论。《体性》篇赞语也说“习亦凝真”。“习”是后天的因素,“真”指先天的方面。习亦凝真,犹如说习惯成自然。通过长期的练习,沉浸其中,从而掌握某种风格,也可以做到如先天察受某种气质而具有某种风格一样。从哲学的意义上说,古代讨论人性,已有类似的观点。“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这句话,据说就是孔子所说。《荀子》主张以圣人之教变易人的本性,所谓“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实际已包含后天因素几乎与本性同样重要之意。王充也屡屡言及于此,认为“所习善恶”,可以“变易质性”;学问日多,可以“简练其性,雕琢其材”,可以“反情治性,尽材成德”。又如郭象注《庄子》云“夫自然之理,有积习而成者”。葛洪《抱朴子外篇·勖学》:“故修学务早,及其精专,习与性成,不异自然也。”甚至佛徒言修习,亦云“假修以凝神,积习以移性”。以上这些言论,都是就性情、道德修养而言。刘勰则首先将这种观点用于文章写作,用于对于风格的把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