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斯校长:英文课?语文课?
与其他科目相比,美国高中的英语教材最为特别。虽说也有专门的教科书,但教师很少按固定教材的文章一章章讲下去,学生一学期也不仅限于学完三四十章体裁、题材、年代不同的文章;相反,美国高中英文课所用教材,除了专门的词汇书、汇集各类文章的英语专用教材,更包括大量的文学作品。它们的体裁有小说、剧本、诗歌,年代上既有古代的,也有近现代作品。所以,当发现某位高中生在读查尔斯·狄更斯的《远大前程》,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很可能并非学生在课外自觉充电,而是英语老师布置的作业。
大量的阅读和写作训练,是美国高中英文教学的主要内容。例如,某高中12年级的老师开列的全学年书单如下:《俄狄浦斯王》(Oedipus Rex),《德拉库拉》(Dracula),《天路历程》(The Pilgrim’s Progress),古英文史诗《贝奥武夫》(Beowulf),《麦克白》(Macbeth),《浪漫诗集》(Romantic Poetry Section),《盲流感》(Blindness),《活跳尸(弗兰肯斯坦)》(Frankenstein),《格列佛游记》(Gulliver’s Travels),《高文爵士与绿衣骑士》(Sir Gawain and the Green Knight),《坎特伯利故事集》(The Canterbury Tales),《消失的地平线》(Lost Horizon),《当代文学作品选》(Contemporary Literary Selections)等。
教师一般会规定读书期限,要求学生根据所读作品的内容,写出人物分析,归纳主题,就某个观点论述自己的看法等。还可能另出题目,让学生自拟研究方向,看书、找资料,写出一定字数的研究报告。
英语课的考试,除专门的词汇考试外,更多的测验是围绕所读的书籍进行。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所读的书籍主题、写作手法、学生的理解和看法等。比如读完《贝奥武夫》后,考试的题目是结合创作时期的历史背景,举例说明宗教对作者的影响,以及宗教在故事中的体现。再如读完《活跳尸(弗兰肯斯坦)》后,考题可能是怪物为何杀死弟弟,船长出于什么原因命众人返航,怪物的不幸是对什么的讽刺等。
美国的中小学英文教学,都把阅读与写作训练放在首位;美国招生挑剔的大学,十分重视学生的写作和阅读水平。泛化的英语教材,正是这种教学目标和要求的一种体现。因为任何语言的学习,都不能仅靠几十分钟的课堂、几十章文章。而读书能为人的思想、智力、见解、眼界、品德等各方面带去的种种好处,也无须在此赘述。
我是哈斯校长,你认为美国教育中这种方式的英语课是否比中国的语文课更适合孩子们呢,期待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