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覃塘区关于设立江河湖库“民间河长”的公告
2020-11-29 19:15:01
覃塘宣传2020年05月07日
为贯彻落实贵港市河长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发动全民治水,有力推进河长制工作,覃塘区结合实际,通过自愿报名、政府聘用的方式,按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责任心,热心于“河长制”事业,有较强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文化素养,能坚持参与河湖长制工作的社会监督,了解基本的国家相关政策,关注河长制、水利和环保等事业,熟悉水环境管理工作,有相关社会监督经验者、河流或水库周边居民优先等相关条件,设立了江河湖库区民间河长146名。
覃塘区江河湖库“民间河长”的职责是:
(一)当好巡查员,对河道巡河巡查,发现河面漂浮物、河岸垃圾、河道违章、偷排偷倒污水等问题及时上报,并填写河道巡查记录表;
(二)当好宣传员,积极宣传河长制工作,向周边群众介绍党委、政府相关政策,劝导群众参与江河保洁、清“四乱”工作;
(三)当好参谋员,发挥熟悉环境与民情的优势,提出江河湖库管理相关建议;
(四)当好联络员,及时向乡镇(街道)、村和责任河长反馈群众对江河湖库管理的合理意见、建议。现将覃塘区江河湖库“民间河长”成员名单公告如下:
编辑:沈程责任编辑:唐莉莉内容总监:玉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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