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里偷闲 闲适惬意 文化名家与他们喜爱的动物
作家在茶余饭后,或是写作的时候,忙里偷闲,也会像孩子一样玩些游戏,养点宠物,一来放松心情,再则也可以有个陪伴,获得一些乐趣,可以养怡性情。今天为大家介绍名家笔下的动物描写,既饱含他们对动物的怜爱之情,也可以为我们增添了一些生活常识。
01 巴金与鸟
巴金在他的散文《鸟的天堂》中用形象生动的描写,动情的诉说,为我们展示了湿地中鸟儿的生活场景,从今天环保的角度,依然可以感到作者的良苦用心。
他这样描绘:“我仿佛听见几只鸟扑翅的声音,但是等到我的眼睛注意地看那里时,我却看不见一只鸟的影子。只有无数的树根立在地上,像许多根木柱。地是湿的,大概涨潮时河水常常冲上岸去。鸟的天堂里没有一只鸟,我这样想。”
从作者的字里行间,我们感到他的一丝悲凉,然而话锋一转,作者又划船到一个有山有塔的地方,忽然听见一声鸟叫,“很快,这个树林变得热闹起来,到处是鸟声,处处是鸟语,有的在树上叫,有的飞起来。”最后有人催促他离开,他似乎还觉得有些留恋,不愿意离开这乡村流水,还有那榕树茂盛的地方。
02 丰子恺写白鹅
丰子恺曾经是李叔同的学生,一生成就非凡,既懂音乐、美术,也写的一手好文章。他在散文《白鹅》中这样为我们描写:“鹅的叫声与鸭的叫声大体相同,都是轧轧的,但是音调却严肃郑重,像厉声呵斥。鹅的步态更是傲慢,从容,大模大样,颇像平剧里的净角出场。站立时也很傲然,看见人简直就不让。”
作家对鹅的描写十分生动,很显然是深刻体会过与鹅共处的生活。“鹅的吃饭,常常使我们发笑,一日三餐需要三样东西,水、泥和草。鹅的吃法是三眼一板,先吃一口饭,再踏着方步去远处喝水,再踏着方步去更远处吃泥和草。为了避免鹅吃饭时,饲料被鸡狗偷吃,耽误时间,必须有人侍候,真是架子十足。”
03 郑振铎养猫
作者以前在家里经常养猫,但是结局总是失踪或死亡,于是就好久不再养猫。在一个冬日的早晨,他的家门口蜷伏着一只可怜的小猫,毛色花白,很瘦。为了防止猫被饥饿和严寒消灭,作者决定收养它。
虽然像是个若有若无的动物,但是它已经不再那样忧郁,渐渐地发胖了。一天作家的妻子买来几只芙蓉鸟,于是猫每天多了一件事,不再蜷伏在太阳下,而是对着高高的鸟笼凝望。
后来有一天在家里发现了一只鸟死了,大家都认为是那只猫干的,想去逮它时,却早无踪影,也许是畏罪潜逃了,作家心里嘀咕。隔了几天,他又在露台上发现一只黑猫,嘴里叼着一个鸟腿,于是作者终于知道冤苦了一只不会辩解的动物了,“想到它的无抵抗的逃避,更使我感到我的暴怒,我的虐待,都是针,刺我的良心的针!”,从此作者家里永不养猫。
04 季羡林喜欢兔子
经常看见一些当宠物养的小白兔,茸茸的长耳朵,红红的眼睛,洁白的体毛,非常讨人喜爱。作家季羡林笔下的兔子是什么形象呢?
作家曾经养过三只小兔,“每天自己在靠窗的桌子边读书,它们就偷偷地从床下面踱出来,我从书页上屏息地看着它们,它们又缩回去,一溜烟地跑走。过一会儿,我忽然觉得有软茸茸的东西靠上我的脚了,它很驯顺地让我抚摸时,我简直欢喜得流泪呢。”
童年的季羡林在故乡时,经常伏在别人家的兔子洞口,羡慕人家的兔子,如今自己有了三只兔子,开心不已,每天早晨第一件事都是俯下头,看床底下的兔子有没有丢失,然后才安心起床。但是最后遗憾而又让作者伤心的事还是发生了,三只兔子都被血淋淋地拖走了,作者写道:“暗淡的灯照彻了冷寂的秋夜,外面又啪啪地下起雨来,冷栗、寂寞,混上了一点轻微空漠的悲哀,压住了我的心。”
05 贾祖璋写萤火虫
历史上晋代的车胤,曾经把萤火虫装进袋里,代替烛火用以照明,好在晚上读书。除此之外,萤火虫还可以威吓敌害,古代还把它簪在妇女们的发间,作为夜舞时的装饰品。
在散文《萤火虫》中,作者写道:“他们是忽明忽暗的一点点白光,好似天上的繁星,一个个移动,形成追逐的行迹,在水面上映着皱起的银波。儿时过暑假时,在烈日下休息,唱着质朴的儿歌:萤火虫,夜夜红;飞到天上捉蚜虫,飞到地上捉绿葱。”
原来萤火虫有很多种,能发光的有二千种,结婚后雄萤会死掉,雌萤在水边的杂草里产生三四百粒球形黄白色卵,也随即死去。(真是向死而生啊!)卵也发光,然后形成幼虫,日中伏于泥土下,夜间出来觅食,下一年春天脱了皮化成蛹,夜间也发光,夏天时就变成飞行的萤火虫。
06 流沙河观蟋蟀
古语云:“蟋蟀鸣,懒妇惊。”因为天将冷,而寒衣未备也。明代的童谣唱到:“蟋蟀瞿瞿叫,宜德皇帝要。”《聊斋志异》、《诗经》上也咏及蟋蟀,作家也说:“这小虫有资格竞选中华的国虫,惜乎虫格稍低于蝉,缺少蝉的高洁,而且好斗。那些年,倒是蝉因自高自洁,常被揪斗。”
蟋蟀中最著名的当数油葫芦和棺材头,油葫芦打架互相抱头乱咬,野蛮之极;棺材头显得稍微文明,姿态庄重,步伐稳健。蟋蟀的天敌是鸡,鸡有耐心,不厌其烦。作者写道:“某日看见芳邻的一条恶狗在太阳下打瞌睡,想起来应该感谢它,绝了鸡群,才会有小院子里的那些蟋蟀,我才去听、去捉,才获得有趣的人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