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被罚八亿余元 偷税漏税的背后隐藏着不为人知的“钱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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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马枪
10月3日,税务部门公布了对于范冰冰“阴阳合同”一案的详细处罚情况,范冰冰被责令按期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8亿余元。自此,闹得沸沸扬扬的“阴阳合同”一案终于有了结果,虽然此案已结,但其热度不减。
作为当事人的范冰冰,在处罚结果被公布后,亲自发布道歉信,称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深感羞愧,向大家诚恳道歉。
与此同时,范冰冰还表示对税务机关调查后依法作出的一系列处罚决定完全接受,将按照税务部门的最终处罚决定,尽全力克服一切困难,筹措资金、补缴税款、缴纳罚款。
娱乐圈“钱规则”,范冰冰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暂且不评论范冰冰此封道歉信究竟有没有看点,先让我们回溯一下整件事情的发展经过。此事还要追溯到一部名为《手机2》电影的开拍,要知道因为前部电影《手机》,崔永元和冯小刚、刘震云等人产生了不小的分歧与矛盾。
而今《手机2》的开拍则进一步激化并放大了矛盾,使得崔永元不仅怒怼冯小刚、刘震云和范冰冰,而且还贴出了带有范冰冰名字的合同,曝光了娱乐圈里的阴阳合同。
结果,这不曝倒好,一曝瞬间成为微博的头条热搜,迅速引来一众吃瓜群众的围观。让人惊叹娱乐圈“钱规则”的同时,还愤怒于明星那些暗箱操作的天价片酬。
自此,整个事件不再是崔永元与冯小刚、刘震云等人的矛盾了,而是被升级到更为严重的层面。此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相信大多数人就不陌生了,范冰冰虽不是事件的核心主角,却因力挺冯小刚,被崔永元曝光“阴阳合同”而成了舆论评判的对象。
但归根结底,其实此事倒也赖不到别人,只能怪范冰冰自己的运气太差,到头来反倒替冯小刚和刘震云承受了大部分指责。
其实在中国的演艺界,明星签所谓的“阴阳合同”,即崔永元口中的“大小合同”实则很普遍,范冰冰不过因为此事而成为第一个被开刀的人。
于是乎,税务总局很快露面并公开表示,针对近日网上反映有关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范冰冰被罚8亿却不被追究刑事责任,吃瓜群众表示很不解
而今结果已出,但处罚结果却是让很多人不解。很多人感叹这件事情就这么被轻轻松松的解决了,原来钱真的可以解决所有事情。但是此事并非大多数人想的那样,是不是范冰冰花钱找人,将处罚力度人为走关系降低了。
毕竟在2002年也曾发生过类似案件,当事人刘晓庆的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被税务机关调查认定其自1996年以来采取不列或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等手段偷税漏税达1458.3万元,最后刘晓庆因此被判入狱一年。
但殊不知,早在2009年,刑法修正案就对偷税罪进行了修改。
根据我国现在的刑法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要注意,与此同时现有刑法还规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故而,纵观我国刑法规定,范冰冰最后被免于刑事责任,单纯只是被责令按期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8亿余元还是有迹可循的,而非大多数网友想的那样走后门。
但范冰冰“阴阳合同”一案也是让人不得不感慨娱乐圈的人情冷暖,真是应了那句树倒猢狲散,墙倒众人推。不仅男友李晨一声不吭,就连当初自己力挺的冯小刚都没有半点言论。
但值得肯定的是,范冰冰不是第一但也绝不是最后一个。此案也预示着娱乐圈将会掀起一股不小的风浪,该还的总归是要还的。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作为有公众影响力的明星更应该以身作则,切勿触碰法律底线。
后期又会有多少涉嫌偷税漏税的明星被相关部门查处,这仍是一个值得长期关注的事情。税有多大,瓜就有多大,就让我们静观其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