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制”到底合理不合理?举3个小例子 足以说明
“劳务派遣制”到底合理不合理?举3个小例子,足以说明
你可能知道“零和游戏”,但你不一定知道,“劳务派遣”连“零和游戏”都不如,因为它是“损耗游戏”。把“零和游戏”里本来属于劳动者的报酬,“合理”地“损耗”给劳务公司。你说合理不合理?
先举三个小例子:
举例一:用人单位给劳务公司月薪6000元,劳务工只能拿到3000元,损耗了一半,毫无意义的一半,对劳动者不利,对用人单位不利,对社会更不利。你说合理不合理?
举例二:劳务工老张给大海公司工作十年,换了三个劳务派遣公司,本来老张是可以与劳务公司签无固定期限的,结果劳务公司换来换去,逃避了这个无固定期限合同。大海公司不需要老张了,最后一个劳务公司几乎不给补偿金。你说合理不合理?
举例三:劳务工老张在大海公司工作十年,正式工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都几十万了,前不久单位还盖了内部房。老张享受不到一毛钱。因为你是劳务工,大海公司没有义务给你这些福利,可老张比对桌的正式工干得还多还好。你说合理不合理?
有人说,劳务派遣制属于“多此一举”,虽然有点偏激,但还是有点道理的。比如,大海公司招100个正式工月薪6000元,正式工拿到6000元。同样的岗位同样的工作,换个劳务工就3000元,支出还是6000元。
其实,账不能这么算,这里面的“小九九”在哪里呢?
用人单位(比如大海公司)精明的很呢,一是福利成本,二是管理成本,三是辞退成本,四是培养发展成本,等等,都要投入,还要操心。另外,出了工伤、闹出纠纷,更是糟心。搞成劳务派遣,省钱省心省事了,这样才能回避管理责任,轻松自在了。初步估算,直接成本钱,可以省一半;间接的操心成本,可以省一辈子。
最后的结论:
劳务派遣制,原来是为了解决企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定员定岗定编矛盾的过渡性政策,后来企事业单位发现,这个政策对自己太有利了,于是大量“滥用”,人为造成了“同工不同酬”等群体md。
于是,在2015年底,出台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制的通知,要求各企业整改。一是用劳务工不能超过10%;二是劳务工不能用于主体岗位,只能用于三性岗位。不合规的,要转为正式工。说明国家还是非常关心劳务工这个群体,也是想保护劳务工合法权益的。
只是,这项好的政策,被企事业单位“选择性”执行了,对企业有利的执行,对劳动者有利的不执行。所以,这项制度,合法,但在执行过程中,执行的不合理。
综上,劳务派遣制,由于企业选择性执行,导致成为“损耗游戏”,造成了合法不合理,损害了劳务工的权益。劳务工感觉是二等员工,没有归属感、稳定感和安全感,收入待遇被人为地拉低。尽管劳务工从事的是辅助、替代、临时性工作,但他们也是劳动者,也应该平等对待,让他们有尊严地工作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