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老奶奶被讹 承担不起赔偿金选择自杀 究竟是谁的悲哀?
刚在网上看到一篇新闻,某地一男子王某在菜市场扶起被路过车辆碰倒的老太太,事后被索要巨额赔偿,走投无路之下选择了自杀。
其实现在的社会,诸如此类的新闻和事件经常发生,而直接导致的后果便是越来越少的人敢助人为乐了,走在马路上如果看到老人摔倒或者有人需要帮忙,大部分人会选择绕道而行,就像那句话说的:扶了,有概率家破人亡,不扶,屁事没有。当然了家里有矿的另当别论。
尊老爱幼自古都是我中华的美德,可如今人们却变得越来越谨小慎微,各家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让我们感叹人情冷暖的同时也在反思,为什么法律相关条文迟迟不出呢?
联想,前不久发生的公交车坠桥事件,后续国家立刻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条文,干扰公交车司机驾驶,将被视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已经有人被判刑。
如果针对讹诈颁布一系列具体和详尽的法律条文,想来就不会有这么多讹诈和碰瓷事件发生了,人们的爱心和热情也会慢慢回归,也会少发生一些让人惋惜的悲剧。
我曾和朋友讨论中国人信仰的问题,相比于一些欧洲国家,我们国家的宗教意识真的相对淡薄很多,而没有精神上的束缚,只靠法律约束人们的言行的话,总会有很多的疏漏。
在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里,慢慢的已经变成了用金钱来衡量是非曲直的的标准,作为一个普通人,从小到大的成长告诉我,我们生活的社会真的在一点一点的变得畸形。
我们赞颂那些高尚的事迹,自己却依然卑鄙行事,我们唾弃那些卑劣的事迹,自己却五十步笑百步。人们过多的议论和八卦他人,越来越少的反省自己,我们真该问问自己到底为了什么而活。
有的人死了,却依然活着,有的人活着,却早已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