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介入强奸女童案二审改判 给社会上了一堂难忘的法治教育课
5月9日,广西男子强奸10岁“百香果女童”致死二审死刑改判死缓,原本一审判决稳妥慎重,二审如此发转,无疑给社会上造成了某种法律困惑,或许还有对坚定维护法治环境的某种疑虑。
该案中,杨某的罪大恶极在于奸淫10岁的未成年人幼女,并且故意残忍伤害致人死亡,事后又抢走了32元钱,这样的令人发指暴行,理应重判。
既然一审判处死刑,说明判决于法有据,二审反转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似乎就不符合人民对“法不容情”“杀人偿命”的固有法治期盼了。
而这个十岁的女孩本身的家庭身世和女孩在家庭中的显著支撑作用,更让该案牵动无数网友的心。从女孩独自买百香果这样的“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的现实举动来看,她已是家里的半个顶梁柱,尤其是其父亲还在女孩才1岁时就因见义勇为去世了,她母亲一个人带5个孩子把她们拉扯大,这样的背景令人更加希望恶徒得到罪有应得的惩罚。
女孩的母亲无疑是伟大的,特别是在今天这样一个母亲节的特殊日子里,社会更应关注这位母亲,不用想象她这些年恐怕早日没有了来自子女的“母亲节快乐”的祝福和慰藉了。基于这个独特的大仁大义之家,和这个家庭为坚守社会正义所付出的巨大疼痛和牺牲,我们理应让这个备受苦难的见义勇为家庭感动社会的温暖和法治的关怀。虽然有些时候判轻判重都在法律自由裁量权许可内,但是这样的司法判例带给社会的法治正义感、获得感和满足感无疑有着天差地别的影响。
无独有偶,南京一名九岁幼女被强奸致死的案子也引起了热议。可恨的是,这个案子的犯罪嫌疑人31岁,17岁时曾奸杀幼女被判十年,其家人花了几十万,坐了四年牢,出来后2015年又强奸四岁幼女,判了两年,如今再犯强奸杀人案。简直罪行累累、罪大恶极。当地上百村民联名要求严惩凶手也在情理之中了。
南京一名九岁幼女被强奸致死
也是昨天,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女童案开庭。虽然三年前该男孩蔡某某因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进行3年收容教养。如今受害家庭在漫长的煎熬中等来开庭,而很大的可能是在现实的法律条件下,受害女童家庭只能得到应有的道歉和赔偿。这件案件也再次引起社会对降低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期盼,尤其是对受害家庭来说。
这三件事叠加在一起,更加凸显了公平公正的法治保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在实现中国梦中的重大意义。而人民的强烈关注与参与正凸显了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的提高,以及对法治实践的生动感知和基本判断。
可喜的是,今天最高法已经注意到了这个引起轩然大波的改判案件,并作出了“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的杨光毅强奸一案调卷审查”的断然决定。最高法寥寥数字的信息却是对这些案件的最好回应。
这恰到好处传递了一个强烈信号,在超级中国这样一个逐渐步入法治轨道的社会中,法律绝不允许好人难做,绝不容忍坏人猖狂。而准确果决的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优秀司法判决案例,无疑是最好的法治教材。
从这个意义上,上述三个案件引起的浩大舆论声势无疑给社会、给民众了一个很好的契机更好感知法治的意义,更好明白依法治国的内在逻辑和要求,更引发更多人民自觉遵守法治规范和维护法治权威。
#百人求严惩奸杀女童凶手##大连13岁男孩杀害女童案开庭##强奸女童死刑改死缓##奸杀女童死缓最高法介入##同一个世界同一个妈##感恩母亲#
本文由也说正道沧桑原创。请多关注,携手创造美好未来。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