弑母男孩重返校园 广大网友:我们的工读学校在哪?
近日,在社会上闹得沸沸扬扬的十二岁男孩弑母案终于有结果了。不过这个结果也是意料之中的:由于吴某未满14岁,按照《刑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他不能被拘留或关进少管所,最终被警方释放。吴某亲属甚至还提出要送他重返学校学习,这遭到了很多家长的反对。
其实,这些家长的担忧也不是没有道理。有的网友甚至质疑:我们的工读学校在哪?笔者也认为,他确实是不适合回到普通的学校就读了。下面我从三个方面说下原因。
首先,我们不妨回顾一下整个案情:吴某在弑母后还对外公撒谎说自己的妈妈不在家,现场指认时面带微笑毫无悔改之意,当别人问他:“是否知道自己错了?以后怎样过?”时,他甚至还认为杀的是自己亲妈,没有错, 学校还得让他去上学。从他的种种表现来看,可以说,他的心理已经发生了扭曲。这样的学生放回学校继续上学难免不会让家长和同学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
其次,如果让他重新回到原来的学校上课,周围的同学难免不会疏远他,他会不会时刻受到周围异样的眼光?这样的环境,对他的成长有利吗?再者,这样的孩子,就算让他重新回到学校,学校空洞无力的说教对他来讲所起的作用估计也不大。因为事发前学校和家庭肯定也做过不少的努力,但是还是没有避免悲剧的发生。
第三,严重犯错的未成年人根据法律可以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还是有必要受到一定的惩罚的。否则,像这个案例中对弑母的吴某无关痛痒的处理办法,对他来讲是一种纵容,对其他人更起不了警示的作用!
所以,先别拿受教育权来说辞。其实,对他一个人公平的同时实际上也造成了对其他孩子的不公平。鉴于以上的原因,很多网友也建议,既然未满14周岁不能送吴某进少管所,但至少可以把他送去工读学校。虽然工读学校年龄要求是13—17周岁,但是特殊情况还是允许这样做的。连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在接受媒体的采访时也表示:把吴某送到工读学校矫治是最好的选择。其实,处理这样的案例,我们还是有先例的,例如在2015年湖南邵东县发生了一起3名未满14岁周岁的学生杀害女老师的案件,后来这三位未成年人就被送去工读学校。
我国的工读学校作为一种特殊的教育模式,就是针对轻微违反法律或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开设的特殊教育学校。可以说,这样的机构既起到对问题青少年的惩治、监管作用,也可以让他继续接受与同龄人一样的科学文化教育,还能接受相对应的心理辅导和行为纠正。这种处理办法总比以一句“受平等教育权”就把他推回原来学校的做法更为有效。对他本人来讲送进工读学校接受严格的监管未尝不是一种教育,这样,至少让他明白犯错了就要接受一定的惩罚,否则他还是他觉得就算做错事了也无需承担责任。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工读学校的总数量在锐减 ,很多地方都已经没有工读学校了。所以,这也造成了有些地方的未成人罪犯无法安置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曲新久教授也说过,未来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工读学校的建设。因此,国家应该要支持这类学校生存下去,它们还是有存在的价值的。
最后,值得另外一提的是,随着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儿童、少年在心理和生理上都成熟得较早,低龄少儿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社会上对修改相关法律的呼声也越来越大,我们也期待着国家的法律越来越完善,不要让《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成为未成年犯罪后推脱罪责的盾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