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团长我的团》 谈谈那个高尚又卑劣的孟烦了
在我们中国的历史上,孟子和荀子关于人性本善还本恶的问题有很大分期,虽然同是儒家人物,他们各自的信徒可没少因为这个“撕逼”。不过,结果还是很明显,孟子老爷子“性善论”在儒家更有市场,你看多少年后《三字经》开头就是“人之初,性本善”。而荀子的徒弟李斯,韩非子,干脆跑到法家阵营里去了。
那么之初真的“性本善”吗?这个还真不好说。我们看看孟小太爷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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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北平书香门第的孟烦了,本来该是个“长官”阿译那样的书生,清秀斯文,肤白面净。可是他没成阿译,几场败仗打下来,他把自己败成了一个杜绝热情谁都不信的“人精”,年纪轻轻就一副饱经沧桑的样子,也难怪他只能与五十多岁的“兽医”整天泡在一起了。
从满怀希望弃笔从戎的有理想,有文化,有抱负的优秀青年,到人家小姑娘前脚救了他,他后脚不但抱走人了人家的粉条,还毫不犹豫的顺手把人家存钱罐给偷空的人渣。孟烦了总共用了四年。四年,由热情到冰冷,由高尚到卑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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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采有一个颇有意思的哲学观念,叫做“永劫回归论”
,大意是当一件事情不停的重复发生,就像孟烦了偷小醉的钱这件事,把时间定在这一刻,那么孟烦了只能永远是个无耻的贼。反之,如果把他的时间定在他弃笔从戎热血报国的时候,他就是一个热血青年。可是“永劫回归”并不存在,四年前的热血青年和四年后的卑劣小偷只不过是同样一个孟烦了,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做了两件截然不同的事情罢了。不管“恶”还是“善”,在不同的时间和环境底下,孟烦了非常精明的选择徘徊在两者之间。“高尚”还是“卑劣”最终还是看要看环境,这就是孟烦了式精明,也是他的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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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龙文章那样的“妖孽”比起来,孟烦了这个“人精”更重感情。二十岁的热情似火在被连续浇了连续四年的冷水以后,他终于掩埋了已经奄奄一息的热情火种,开始做一个“恶嘴恶舌的死瘸子”。他怀疑一切,就连自己都不放过。他像森林里的动物一样,对任何东西都保持着高度的警惕。在怀疑和自我怀疑的死循环里,他一边渴望胜利,一边毫不留情的嘲讽那些有着同样渴望的人。就这么矛盾着渴望着,他把自己的人生路走的“恰似一个刚去了势了太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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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洛伊德在《超越唯乐原则》中认为,从心理学上讲,人的一切所作所为都是为了避免紧张状态和不愉快的结果。但是在达到这个结果之前,人的行为并不都是能够引发快乐和轻松的,所有暂时的紧张和不愉快,都是为了最终结果那个胡萝卜。孟烦了的矛盾和乖戾就是这样形成的。四年的败仗没有浇熄他内心的火热,反而更加让他更加渴望胜利,可是这一切都被占有绝对优势的冰冷现实掩盖了,他自己都不敢相信自己还有那份儿心了。于是他开始毒舌,开始自我放逐式有意的堕落,开始攻击一切他能攻击的,越是他喜欢的他攻击的就越来劲,他的卑劣和恶毒就这样诞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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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烦了这个人是“善”还是“恶”?这个还真是没法说。好事他没少做,坏事只要有利,他也不会拒绝的。所以他这人很鲜活,因为他的好和他的坏糅合在一起,才证明他是有血有肉有情感的。如果一个人只有“善”
或者只有“恶”,那这个人肯定是挂墙上用来忽悠小孩子的。我们喜欢孟烦了,就是因为墙上挂的绝对的“善”和绝对的“恶”太多了!可惜,我们又都不是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