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开始实施
2020-12-11 10:10:01
教师不是魔法师,没有点石成金的法术;学生更不是圣人,不需要管教。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把老师束缚起来多年后,人们终于发现,某些奇人异士并不能代表全部。在“说服教育万能论”的影响下,孩子们已经开始不知道自己权力有多大。家长不知道怎样管,教师不敢管,社会在思考,需不需要管,怎么管。经历多年探索,终于发现,本应天真无邪的孩子,懂得了太多他们那个年龄不应该懂得的知识,学会了用法律来保障自己去损害他人的利益,欺负同学司空见惯,伤害事件经常发生,恶性及致人死亡事件也不是新鲜事了。时至今日,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失去监管的未成年保护法,到底在保护哪些未成年人的权力。值得欣慰的是,教师的权力开始回归了。
2019年11月22日发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简称《规则》)明确,教师对违规违纪学生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以视情况予以适当惩戒。
虽然经历多年的隐忍,很多教师已经开始适应没有权力的教育。但这一《规则》的实施,仍会如一股春风,开始唤醒有些已经麻木的好为人师的灵魂。
同时也提醒各位教师,深刻理解适当的含义。第一,不要急。第二,适当惩戒,要在孩子,家长能接受的范围内。第三,严格遵循第二点。不要拿着鸡毛当令箭,不要把适当惩戒等同于打骂,侮辱,未成年人是仍然要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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