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女儿拒养2岁弟弟 被父母告了!法院判决出人意料……
不少人觉得儿女双全
凑个“好”字才是“真人生赢家”
但生二孩真的适合每一个家庭吗?
二孩对第一个孩子来说
真的是“陪伴”吗?
22岁女子刚毕业,
就被要求抚养2岁弟弟
一对靠低保生活的夫妻
生完二孩几年之后
因为两人的身体和经济情况
没有能力将孩子养好
于是便想让自己的大女儿来抚养
可没曾想女儿对此表示强烈反对
最终,夫妻俩因为这件事
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告上了法庭
(图片来自网络)
据了解,丽丽的家庭经济条件比较拮据,丽丽在学习上非常刻苦,大学期间所有费用是靠奖学金和助学金来解决的。
经过几年的学习,丽丽终于毕业,当时的她准备在社会上好好闯荡一番。但是,这时父母却让她先来抚养弟弟。
刚毕业就要带娃,丽丽表示难以接受,还和家里吵了一架,她直接对父母说:“凭什么让我养弟弟?你们就是告我,我也不养!”
没想到几天后,丽丽真收到法院的传票。丽丽表示,自己无法理解父母,明明没有能力养育孩子,为什么还不顾自己阻拦要把弟弟生下来。
不过最终
法院还是判父母胜诉
丽丽作为姐姐要抚养弟弟
网友们纷纷为女孩感到同情:
“这也太难了吧......”
“刚毕业就带小孩......”
律师:这种情况下
兄弟姐妹有抚养义务
↑ 广州云普法 杨满玉律师解析此案
姐姐能不能拒绝抚养弟弟呢?
广州云普法 杨满玉律师:我很同情姐姐的遭遇,她才22岁还很年轻。但是她已经成年了,根据我们国家的婚姻法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父母对于孩子没有抚养能力,这种情况下,兄弟姐妹是有抚养义务的。那么对于这个只有两岁的孩子来讲,姐姐的抚养义务是不可以拒绝的。
广州云普法 杨满玉律师
生之前没有征求老大意见,
生了之后却让老大养,凭什么?
广州云普法 杨满玉律师:所以大家在要二孩前,应当遵循老大的意见。如果你没有抚养能力,你是需要老大来抚养的,你是在给老大增加负担还是增加陪伴,你要想清楚。
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明文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
这是因为兄弟姐妹,同出一源,从小生活在一个家庭里,关系十分密切,当父母双亡,或者父母无力负担未成年的弟妹的时候,不能不念骨肉之情而置之不顾。看到这里,似乎大家都替大女儿丽丽的遭遇感到委屈,但愿她的弟弟长大以后能懂得姐姐的不易,也希望姐姐不要因此而放弃自己的梦想和生活。
兄姐对弟妹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有三个:
(1)兄、姐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难以维系,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2)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扶养,如果父母有能力扶养,兄、姐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3)弟、妹尚未成年,如果弟、妹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即使是不能自食其力,兄、姐也没有扶养义务。
上述三个条件应同时具备
否则兄、姐对弟、妹的扶养义务
就不能成立
来源: 第一现场、壹深圳客户端、钱江晚报、
广州普法 、广州市广播电视台
编辑:吴雯雯、沈娴
责编:方永明、左开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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