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明确残疾人大学生助学标准 研究生每学年3000元
2020-12-12 20:35:01
据池州日报报道 为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接受良好的教育,增强其平等参与各项社会活动和实现就业的能力,日前,池州市出台了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办法。
办法规定,凡是入学前学生户籍为本市学生,现在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残疾大学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残疾毕业生(含自考生),家庭经济困难,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即可向原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据了解,资助标准为全日制在校残疾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3000元。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本专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专科、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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