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9」鲁迅 为爱情执着一生的人
鲁迅曾经收到过一封信,是一个年轻人写给他的。
我是一个可怜的中国人。爱情!我不知道你是什么。
我有父母,教我育我,待我很好;我待他们,也还不差。我有兄弟姊妹,幼时共我玩耍,长来同我切磋,待我很好;我待他们,也还不差。但是没有人曾经“爱”过我,我也不曾“爱”过他。我年十九,父母给我讨老婆。于今数年,我们两个,也还和睦。可是这婚姻,是全凭别人主张,别人撮合:把他们一日戏言,当我们百年的盟约。仿佛两个牲口听着主人的命令:“咄,你们好好的住在一块儿罢!”爱情!可怜我不知道你是什么!
爱情是什么,鲁迅被为难住了。他说,这是“人的真声音”。他称赞这个人写的这个困惑,发出的真回想。
的确,在那个时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似乎两个人在一起不需要爱情,只是过日子。
过日子而已。
就像鲁迅的妈妈给他娶的第一个妻子朱安,鲁迅他妈就在秉承这一传统,过日子而已。哪儿用什么爱情。
想必那个传统的妇人朱安,不知道有没有幻想,但终归是接受了这段婚姻。到后来我们知道,不光接受了这个婚姻,还接受成为一个守活寡的女人。
因为他的这个本来应该同床共枕的男人是一个新时代,有新思想的人。他需要独身,需要有可能出现在自己面前的那份真正的爱情。
当鲁迅真正寻找到爱情已经是他四十多岁的时候了。
但在当时,鲁迅看到这篇文章《爱情》。他是在无法回答。
一个是要寻求真爱,一个只是要过日子。两件事情原本没有冲突,爱情之后就是柴米油盐的生活。况且,在日后鲁迅找到爱情之后,也的确过上了柴米油盐的生活。
但为什么不能他和朱安却是这样的情况呢?
也许,这就是他对于爱情的真。他想要的爱情,是不能被绑架的爱情,他的生活是要两厢情愿的生活。当在没有自愿的情况下所结合的,也许别人会妥协,会低头,但他不愿意,也不可能低头。
我身边的一个哥们儿,都三十多了还没有结婚,这在我们这种巴掌大的小地方实在是一个出格的事情,所有人见了她,都会说:
你要是在我们那个时代,早就抱上两个娃了。
你为什么还不结婚?
女孩子早晚得结婚,再晚就没人要了。
这样的言论在爱的裹挟中,成了“都是为你好。”
我之所以跟这个哥们儿好,就是喜欢她的真。她对于自己的真实,她对于婚姻观的真实。
她曾经跟我说过:不是我不要结婚,我不能为了结婚而结婚。找一个对的人过日子,远比找个人过日子要重要。这样才是爱自己,也尊重对方。
我没有她的勇气,魄力。在众人说好的情况下,以众人的婚姻观定了我自己的婚姻旅程。
而她,和她的这种为自己的真实生活而付出代价的人,我是敬仰的。
所以,我喜欢鲁迅的这种真实的态度,喜欢这哥们认真爱自己的态度。
与君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