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020-12-13 13: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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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精神,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做好民法典实施前的有关准备工作,确保上位法调整和改革政策在我区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我区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2015年10月1日至今发布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先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牡丹区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4件,其中继续使用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9件,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2件,有效期届满,文件自动失效,废止规范性文件3件。如需要继续执行,应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重新登记、编制登记号、公布。
附件1:现行有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统计表
附件2:现行有效的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统计表
附件3: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统计表
三个附件.docx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6日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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