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上前搀扶摔倒 老人反被冤枉“那么多车都不扶 你扶我干啥”
老人骑电动车摔倒,过路司机韩师傅好心搀扶老人反被冤枉,老人称:“他说他好心扶我?那么多车都不扶,你扶我干啥?”最后,司机韩师傅想起了自己的车里装有行车记录仪,事实证明,韩师傅是清白的,搀扶老人只是出于好心做好事。证据面前,老人表示自己不赖别人,随即骑车离开了。事后,韩师傅还表示,老人可能是事发突然摔懵了,事情弄清楚就好了,他不记恨。如果今后遇到类似的事情,他还会去做的。
这个问题,也不能去指责老人,当然,司机出于好心,描述说,老人指责司机,司机不计较,这是对的,毕竟这不是碰瓷,也没有讹司机。只是本能的那种反应吧!事情过去了,给司机行为点赞。当然老人也应该说个谢谢,不过我想老人事后会明白的,那声谢谢老人心里会有的。
老人骑车摔倒,肯定是摔疼,摔闷了,才会有这样的表现,记得笔者以前写过类似的问题,里面提到笔者亲生经历的事情,和这件事特别像,当时笔者晚上逛街看见骑电动三轮车的大叔侧翻,撞路边停放两轮电动车,笔者帮忙推侧翻电动车,被大叔指责,误会路边两轮电动车是笔者,和笔者争吵,后来两轮电动车车主解释,大叔才离开。当时笔者也没去怪那个大叔。毕竟摔倒,一个是摔疼摔闷了。再者就是由于惊吓,精神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所以需要发泄,那么旁边搀扶的人就只能成替罪羊了!
网友回答:这是一本正经的碰瓷!发现了怎办?发现了就发现了呗,大不了我不要钱我走了。这件事虽然在当今社会偶有发生,但从侧面说明了一个社会现象:我是老人,碰到了我就是赚到了。发现了我就撤退了,可以借口记性不好,有点糊涂,我不承认你还能拿我怎样?从当今社会注重金钱,而不再过分讲究诚信和品德来看,很多人觉得品德要是换点钱那可以不要了。从“彭宇案”发生后,依然有很多人想为当年那位老人翻案。很多人也从中发现了不劳而获的“商机”。虽然这些人不是故意碰瓷,但是只要能有一个抓手,肯定不会放过,做到“宁可杀错,绝不放过”。
网友回答:老人家的一句“那么多车不扶,你扶我干啥”看似还真有道理,按照老人的逻辑以后任何人被撞了,谁撞的谁扶,没撞的人就不该扶自己,希望大家记住这一点,看到这名老人后,如果不是自己碰撞的尽量不要扶他!恕我直言,因为扶摔倒老人被诬赖的事不少见,但是最终能够自证清白的车主都有如下共同特征:有行车记录仪;并没有选择私了;即使报警警方到场调查。但是倘若事故当场车辆既没有行车记录仪或者监控探头的情况下,请问作为车主的我们,该如何自证清白?往往大多数车主都会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几十块几百块就当是花钱消灾了。但是往往车主掏出钱的那一刻开始,即使没有碰撞,我想大多数旁观者也都会认为车主确实撞了老人,否则为何要掏钱?你说冤不冤?不给钱,被老人拖着不给走,给钱又相当于自己承认碰撞的事实。
网友回答:对于老人那句“那么多车不扶我,你干嘛扶我”的论述,让我想起了当年南京彭宇案件中判决书中的那句类似的话,所以我个人认为,如果我是车主在扶老人前我会先考虑清楚自己有没有行车记录仪?附近有无监控探头?有无人为自己作证或者旁观证明一切?倘若确实都没有的情况下,我个人认为最好当场报警,待警察到场之后再行处理。同时对于本案中老人的行为,我个人建议,以后碰到这位老人摔倒的车主,务必谨记这位老人的逻辑,谁撞的谁扶原则。
此类恶意讹诈、碰瓷等行为,等同于敲诈、勒索,本身就是在犯罪。应该追究这类人极其家属的法律责任,判刑、赔偿一样都不能少,而不应该无视他们的犯罪行为,任由其胡作非为。助人为乐本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今,却人人自危,想助而不敢助。听到人们感叹最多的一句话便是“好事容易做,也乐意去做,但就怕反被冤枉、讹诈,赔不起啊”!因此,希望恶人、恶意、恶行都能得到应有的惩罚,还“助人为乐”一个洁净、健康的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