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众抢小孩 副校长奋身阻止” 真相令人深思
在网上看见这起事件:
廊坊霸州信安第二小学门口发生惊险的一幕,两名男子将刚走进校园的一名小学生强行抱走,并塞进一辆停在路旁的车里,急欲带走孩子。
正在值班的女副校长刘俊杰见状,急忙跑出去,奋不顾身的拦在车前,并厉声喝道:“把孩子放下,否则即使你从我身上压过去,我也不会让你们带走孩子”。
那两人气急败坏的说:“这是我自己的孩子,你管的着吗”,并开始推搡校长……后赶到的老师赶紧拨打110电话,经过调查,这俩人分别是孩子的父亲和爷爷,因为家庭婚姻矛盾才出现了抢孩子一幕
通过以上事件,可以从几个方面看待这个问题:
一、做为家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在家庭中的第一监护人是父母亲,理应承担完全的监护责任。孩子父母闹离婚,孩子跟了母亲,显然其母就成为了法定监护人。其父虽与孩子有血缘关系,但此时已不是其法定监护人,未经许可要从学校抱走孩子显然违法。可是,这名小学生的父亲和爷爷却无视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不与校方打招呼商量的情况下,擅自闯入学校抱走学生。这尽管是自己的孩子,但却颠倒和混消了第一监护人的关系、义务、权利和责任。试想,如果每个学生的家长都这样无规无矩、无法无天地到学校去带走或抱走学生,那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和后果。正确的方法应该是与学校沟通联系,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将自己的孩子带回家。所以说,这名小学生父亲和爷爷的做法非常错误,应当引以为戒
二、做为学校
学生进了学校的门,就等于是学校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学校有义务、有责任看护好学生,,看护好学生是职责,让学生出现问题是失职。像廊坊市信安镇第二小学这种“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情况下,如果真是歹徒跑到学校来抢学生,那后果将不堪设想。而此时此刻正在值班的刘俊杰副校长尽心尽职地注视着学校门前的情况,当看到自己的学生被强行抱走时,第一反应就是冲出校门去救护学生,并临危不惧地趴在车头上阻止对方离开,有效地保护了学生的正当权益。刘副校长的行为体现了正确及时的处置突发事件,体现了一名学校领导的责任和担当,体现了一种关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的态度和精神。因此,应该得到点赞和奖励。
三、做为社会
有人说,她是校长,如果学生在学校里出了事,校长就该负责,这是她应该做的,否则她会受到上级部门的批评。如果真是人贩子抢走孩子,她校长的乌纱帽就保不住了,所以她这么做也是为了保住校长职位!
咋听起来,好像也有道理。但请你明确,在生死面前,是校长职位重要,还是自己的生命重要!
一开始,没人知道他们是孩子的父亲和爷爷,他们的粗暴和反常行为,使人必然想到人贩子。面对两个壮男子,一位女老师可以采取其他很多方式,如先打电话,先找正校长,先招呼其他老师……
但刘校长没有这么做,她将个人安危置之度外,直接扑到车前,阻止车开走!!这样做有很大危险的,我想每个人都能想象的到。如真是丧心病狂的人贩子,他们会横冲直撞的!
刘校长完全可以不这么做,她采取其他办法也不会遭到指责的。因为她是副校长;因为她是一位女老师,而对方是两名男子;因为自己的命比校长职位更重要,她也上有老下有小;因为这不是她个人的学校,她身后是一个单位,即使孩子真有不测,也是这个单位的责任,而不完全是一个副校长的责任……
有些人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换作你,你会这么做吗?你会考虑很多很多。你会想这又不是我的孩子;你会想这又不是我一个人的学校;你会想如果对方真从自己身上压过去怎么办;你会想如果对方手里有凶器怎么办……
很多人都要求别人是君子,而自己却行小人之事。没有那么多应该,当校长就该拿自己的命换学生的命吗?说这话前,先换位思考一下,别总是用君子的标准衡量别人,拿小人得标准要求自己!
四、做为学校的安保人员
从学生进入学校校门以内,学校的保安应该是有看护责任的,不管何人何时到学校来接学生,都应该与学校老师取得联系,这是最起码的规定,也是最基本的常识。按说,这名学生的家长在校内强行抱学生离开学校,保安应该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然而,这所小学的保安却没有履行好自身的职责,说明了光拿钱不干事,应该追究违纪责任。
希望人人都能赋予这个社会多一点这样的正能量,少一点计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