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了” “知了”你真了不起 这个夏天谁敢捕食你 打个110
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至此,食用果子狸、穿山甲、蝙蝠之人将会受到法律制裁,广大吃瓜群众喜笑颜开。但是与之相对于的,部分地方特产可能不能食用,例如沂蒙全蝎(淄博市已下达禁止捕食,交易野生沂蒙全蝎,不知人工饲养的会面临什么样的境地),知了猴则是究极进化成“齐天大圣”是不准食用的了。
知了猴野外生活,符合我国对于野生动物的定义,属于决定明文禁止的陆生野生动物。目前,天猫知了猴交易还没被取缔,也许在未来一个月或者一周内就会大范围取缔知了猴交易。
作为一个山东人,我十分想说服政府能够出具一个白名单来划分野生动物,但是自己没有经过充分的调查也没有充分的论据,脑海中只存在两个反驳的观点:一是,以自身人体试验,从爷爷辈开始,自己村里就没有出现食用知了猴产生疾病的案例(本人小时候基本每天白天捕捉30只左右蝉,加夜晚10只知了猴,持续两个月左右,全村140户人基本半数以上都会在夏天捕食知了猴,不知道这些样本数足够吗?),是否能够说明,就目前而言,知了猴不存在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疾病;二是,蝉蜕是中药材,知了猴被禁是不是表明蝉蜕也可能对人体产生有害疾病,是否以后也会被禁。这两点的反驳感觉是那么的无力,再加上北京林业大学野生动物研究所所长时坤专家在5日说,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不存在网传的“黑白名单”,基本以彻底打破了我的幻想。
2月24,自决定下达以来,先传出中华鳖、乌龟属于野生动物,禁止饲养,导致人心惶惶,农业部于3月4日明确中华鳖、乌龟等不入禁食名录。现在又明确不准食用知了猴,蝎子,真让我有一种:疫情中,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
来源:元戎瀚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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