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故意破坏共享单车 背后原因值得深思
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共享汽车、共享雨伞……“共享”如雨后春笋,出现在大街小巷。
共享经济的出现,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也给社会管理和个人道德素质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在相应的社会管理、治理措施不断完善的同时,很多人的素质底线也不断刷新,来看看发生在本地的这个案例。
本月25日,位于明珠路翠景工业区站的一处自行车停放点,很多哈罗、摩拜共享单车被人为堆叠,严重妨碍交通和损害城市形象。
哈罗单车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前往现场查看,经过细心观察,哈罗单车工作人员恰好拍下了下面这一幕。
一男子故意将单车扔成一堆
哈罗单车工作人员及时报警,明珠派出所民警立刻赶到现场调查,扔单车的男子郑某星(26岁,重庆人),自称是ofo单车临时工,其工作职责是在公共场所将ofo单车摆放整齐。但其粗暴对待其他品牌的共享单车,不知道是出于何种心态?
郑某星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香洲警方已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
哈罗单车的工作人员在向警方报案时表示,目前哈罗单车被破坏的情况比较严重,包括:
1、二维码损毁
2、车锁毁坏
3、坐垫损坏
4、上私锁
珠海政府相关部门十分重视对共享单车的管理,香洲区在全市率先成立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共享单车行业规范管理工作,下设办公室,即香洲区共享单车管理办。
香洲区共享单车管理办实行了一系列包括限制单车新增投放、试点限制投放等措施,同时制定了《关于设置非机动车辆停放区位的通知》及《非机动车辆停放区位设置指引》,划定单车停放区500余个,要求企业引导用户前往划定停车区等一系列措施,对于共享单车的管理还在进一步完善中。
但是,文明的创造和维护,需要社会齐心协力完成,文明使用和停放共享单车既是珠海人对自己形象的尊重,也是对珠海特区文明形象的维护。
来自:珠海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