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业主跪地求物业卖水 物业公司是冷酷还是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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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汉中某小区的物业办公室发生了惊人的一幕:一名抱着孩童的女业主在物业办公室充值水卡屡屡被拒绝后,一时激动竟然跪地乞求。按理说,业主是小区的主人,物业是服务公司,为何角色转换,变成了业主“哀求”物业?原来物业公司称包括下跪女士在内的多家住户一直未交物业费,公司已经处于亏损状态。而该女士称并非故意不交物业费,只是她和多家住户发现本小区的物业费大大超过了物价部门标准,但物业公司始终不正视问题,对此作出解释。而且物业公司好像变身成了“水霸”,半个月才卖给每家3立方,更引起了大家的不满。
所以物业公司通过限制买水,来逼迫用户交纳他们认定的物业费,而多家用户坚持问题不说清楚物业费不能交。该女士称家中有老人孩子,已经几次停水,这才不得已来物业乞求买水。
该事件一经曝光,顿时引发诸多热议。网友们大部分都在斥责物业公司的无良行为,更结合自身的经历,感慨现在的部分物业公司早就从“管家”变成了“主人”,小区业主们苦不堪言。也有一部分人认为该女士应该把物业费及时缴纳,物业公司也要赚钱,限制买水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乍一听,业主先不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才对用户有所限制好像合情合理。其实不然,用户用水是维护基本生活的必需,为用户提供供水服务的是水务公司,物业只是代理人,法律上无权限制用户买水用水。如果物业公司认为自身收费合理,住户不缴纳物业费损害了他们的权益,可以采取诉讼方式,而非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
事实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有权对物业的收费提出质疑,何况本次事件中业主明确指出物业收费超过了物价局规定,物业公司有义务作出合理解释,而非一再回避问题,只关注收费。但客观的说,本次事件中该女士做出的下跪举动实属不该,不仅有损自身尊严,也为怀中的孩子的精神造成了带来了负面的影响,亲眼看着妈妈下跪在地,恐怕并不是一个孩子乐于见到的。在一些网络评论中说该女士下跪只是为了博眼球,笔者要说这种猜测缺乏应有的社会善意,至少没有正确理解业主的合法权益范围。
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纠纷并不是一个新鲜话题,时有全国各地一些小区物业和业主双方的矛盾激化的新闻,有的收费不合理,有的服务不到位,归根到底是大部分业主对物业服务质量的不满。甚至矛盾激化时两方还会大打出手,但往往吃亏的都是业主。部分业主也在感慨,在房价高企的今天,买房不容易,住的更糟心,自己的权益到底该怎么维护呢。
面对物业公司这样一个有组织的公司,一般业主维权并不容易。一是业主们往往忙于工作,投入生活精力不多,更不愿意花费时间和物业扯皮;二是业主们利益分散,并不容易形成合力。所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对物业服务进行监督尤为必要。
在一般城市中,一部分物业公司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意识堪忧,这是不争的事实。作为一个经营实体,是以谋求最大化收益作为目的,所以必然要削减成本,所带来的服务质量的降低自然引起业主的不满;还有部分物业公司打起了物业费的歪主意,在公摊电费、水费上巧立名目。比如说以超过物价局标准来“预收费”,好像当实际费用小于预收费的时候会退还费用,但实际发生的费用只有物业说了算,业主是从来见不到“退费”的。业主不愿意为了不多的钱多费精力,这些物业公司却可以“雁过拔毛”,截留不少费用。所以全国各地,物业公司才遍地开花,实在是因为有利可图。如本次事件中该物业公司声称一直在亏损,笔者建议该公司可以退出小区物业服务,避免亏损越来越大。
很多小区居民们多多少少都对物业有过不满,但无可奈何之下,原因还是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从小区内部来说,只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才能有效对物业服务进行监管,必要时更换物业公司,真正实现业主的小区业主做主;从社会角度来看,物价局、物业办和街道办应该对物业公司负起监督职责。物价局对物业违规收费的问题应予以监督追责,物业办和街道办对居民投诉较多的物业要及时调查清楚,责令整改。
这正是:业主下跪实无奈,限水收费不可取。物业公司莫越位,居民权益要维护。
亲爱的朋友,对这个问题,您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