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芳拍《青春之歌》酬劳四百 比安吉斯拍《小兵张嘎》少二百
红色经典电影《青春之歌》与《小兵张嘎》都是当代电影大师崔嵬文革前接连执导的两部传世力作。无论是饰演林道静的谢芳,还是饰演嘎子的安吉斯,他们也都是第一次上银幕,也都是崔嵬经过千挑万选而最终确定的人选。而《青春之歌》是崔嵬独立执导的第一部电影。
那时虽然演员挣的是工资,演戏时能给一点点伙食补助费,一天也就几毛钱。但雇用非本单位的演员要给一定的劳动报酬。比如饰演嘎子的安吉斯得到了600元报酬,不仅如此,剧组还特意从北京带去一名教师,专门负责给安吉斯等几位小演员补习功课,以免落下学校的课程。上世纪70年代末,陈冲饰演电影《小花》中的角色时,由于她还是在校学生,剧组也特意给她安排一名教师随剧组专门负责为她补习功课。
谢芳饰演林道静工作完成后,因为她当时还不是北影的演员,工作单位是武汉歌剧院,属于临时借调,所以,按着当时的相关规定,北影厂一次性给了武汉歌剧院7000元,而谢芳只得到了其中的400元小头,其余都归了歌剧院。这种临时借调演员的劳务报酬分配方式,一直延续到上世纪的90年代。相对来说,谢芳这400元的报酬只相当于嘎子安吉斯的三分之二,的确不多。但那时是以工作奉献为主,谁也不敢直接向领导抱怨自己报酬低,这是政治思想问题。
其实在文革前,国内演员报酬最高的还当属一位日本籍、不知名的群众演员。因为拍《寂静的山林》时,需要一位在酒吧穿三点式跳舞的女演员,只是一场戏,现在看不算什么,但在当时思想比较禁锢,一般女同志谁都不可能饰演这个角色。无奈,剧组咬牙不惜花大价钱400元雇来了一位日本籍女士来演。
同安吉斯相比,儿童演员得到报酬最少的当属祝新运。70年代祝新运饰演了《闪闪的红星》中的潘冬子,风靡全国。而八一厂最后只给了祝新运一本影集,上面写着:“祝新运同志留念,八一电影制片厂《闪闪的红星》摄制组赠,1975年9月11日”因为时代不同了,《闪闪的红星》拍摄于文革后期,那时批判的是“金钱挂帅、物质刺激”,认为这些都是封资修的东西。其实,我们所看到的电影《闪闪的红星》已是第二版了,第一版的《闪闪的红星》潘冬子依据不同年龄段分别由三个演员来扮演:大冬子、二冬子、小冬子。只是因为未通过审查而作废重拍了第二版。
今天若是再重拍电影《闪闪的红星》,估计小演员会有不少的片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