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作为诸子中的重要学派 在战国时期得到了充分发展
儒家与道家的论争
儒道关系也是诸子关系中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
道家作为诸子中的重要学派,在战国时期得到了充分发展,并与儒家进行了激烈的论争。从根本上看,两家都不满于当时的社会现实,只是所采取的应对态度截然不同。儒家的态度是积极入世,他们深入思考现实,总结历史的发展,在对传统文化的继承中体会出改造社会的主张。
道家则不同,他们似乎对传统文化采取了否定态度。一般说来,儒家重视礼、乐、仁、义,道家则从特定的角度,表面看来是持明显的否定态度,说“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仍四“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圣人不死,大盗不止”,“绝圣弃智,大乃止”儒家注群体的价值。
注意从社会的角度看待人生,把人伦关系作为社会的基本关系道家则“爱身”“贵身”,十分注重个体生命,强调个人价值;家强调刚健,而道家重视阴柔,在战国时期的“百家争呜”中,道家与儒家进行了激烈论争,彼此和互批判和攻击,出现了做道两家思想主张的显差异。
作为先秦时期的两个不同的思想文化流派儒道之间后来的争斗是烈的例如,庄子甚至把仁义看作窃国大盗手中的工具,说他们是假仁义之名,行盗国之术;他更认为孔子在鲁国推行周礼,简直就像给猿猴穿上周公的衣服那样很难做到孟、荀对道家的抨击也十分激烈。
比如孟子批评杨朱的“为我”实质上是“无父”,就是说连自己的父亲也不要了;对稷下道家的重要人物宋钘以利害关系劝阻楚国与秦国罢兵的做法,孟子也表示反对,认为只有用仁义的道理相劝才会收到成效。荀子在《非十二子》中也对宋钘、田骈等道家人物进行了批评。
儒家与道家的思想虽有重大分歧,但在开始时可能并不是水火不容的,这是新出土的资料给我们的最新信息。早期儒家与道家的关系一直是中国哲学乃至思想史上的一个重要话题。在考察先秦时期的儒、道关系时,人们往往征引司马迁《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中的一段话:“世之学老子者则黜儒学,儒学亦黜老子。道不同不相为谋,岂谓是邪?”二者的争斗可见一斑。
然而,1993年在湖北荆门郭店新发现的楚简中,既有儒家著作,也有道家著作。对照此前其他时代相近的墓葬,也有大致相同的情形出现。许多儒、道二家之书同出一墓,学术界引起了巨大震动。
专家们不仅惊喜地从郭店楚简中看到了“当时中国哲学的繁盛景象”,郭店楚简的发现,说明直到郭店竹简本《老子》出现并且流传的年代,兼容并包的。儒、道互黜的局面至少在战国的早期尚未出现。
由于郭店楚墓儒、道学术著作同出,因此,仅需要对早期儒道互黜的观念进行更新,也需要进一步探究其深层内涵。除了郭店楚墓,长沙马王堆汉墓中也是儒、道著作同出,《老子》与儒家思孟学派的《五行》并见,其意义显然非同寻常。
儒家的“五行”与后来阴阳学派所讲的“五行”有明显不同,前者是把仁、义、礼、智、信视作“五行”,这可能是春秋时期共同的观念。
早期儒道关系的新材料,让我们回头思考传世文献中孔子问礼于老聃(即“孔子适周问礼”)的记载(见图2-13现在看来,《孔子家语》《史记》中孔子见老子的许多相关明确记载应当是可信的。
二位先哲的聚首在中国哲学史上意义重大,它象征儒、道两家开始时绝无任何有意的相互排斥,不仅如此,他们之间交流很多,对孔子的影响也一定很大。
孔子所作的《易传》中兼有所谓道家的思想倾向,可能也与孔、老相会不无关联。在先秦哲学研究中,人们发现儒、道的互补在孔子和老子时期就已经开始了,实际上,儒、道两家有大体一致的学术宗旨、文化理念和致思路向。
综观儒家与道家关系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二者的对立与排斥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它们同时也互相依存和补充,互相影响和吸收,二者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我们应该更多地看到他们的相通与相同,看到他们深层的一致性。
例如,要看到老子的冷眼更要看到他的热心,要看到孔子积极入世也要看到他的出世境界。再如,荀子可能也吸收了老庄的天道自然无为的思想;秦汉思想家及其著作中有不少就是儒、道思想并存,《吕氏春秋》以儒家思想为主体,其中却吸收了大量的道家等各家的思想。
魏晋玄学的“三玄”—《老子》《庄子》《周易》实际也是引儒学以解《老》《庄》;至于宋代的儒家,受道家思想影响者更是比比皆是,《宋史》的《道学传》明确地说他们是“出入于老释,泛滥于诸家”在具体的每一个人身上,于不同的环境、不同的时期,儒道两家的思想因素也会有不同程度的显现。
一般士大夫或其他知识阶层的人,天下太平时,思想面貌往往表现为积极入世的儒家精神;而在社会急剧动荡的乱世,消极避世的道家思想便容易抬头。经过认真考察后,学者们认为儒、道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互补的结构。这应当是十分正确的看法。
儒家与法家的论争
儒家与法家之间的分歧也十分明显,二者形成了明显的壁垒。
在殷周之际,政治家们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统治思想,他们主张礼治,有重视德治的一面,也有重视法治的一面。广义的“礼”也包含有法的思想。如《周礼》注重教化,设有“掌邦教”的地官司徒,同时也有“掌邦”“佐王刑邦国”的秋官司寇,他们以“五刑”纠万民、听万民之狱讼。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王室的衰微,诸侯之间开始了连年不断的战争,各国诸侯无不急功近利,希望国家迅速强盛起来。于是,原来礼治思想中“法”的一面被格外地强化起来,法家思想由此应运而生。
显然,儒、法两家都有强烈的入世精神和治世愿望,只是在理论主张上有较大差别。简单地说,儒家主德治,法家主法治,两家在治国路线上有所不同。其实,儒家也不完全排斥法治,而是把德治看得更为重要、更为根本而已。
孔子就不是一位完全的德治主义者,他主张“德主刑辅”,认为治国者不可不有“德教”和“刑罚”,只有盛德薄刑,才能天下大治。关于德、刑关系,应该像《尚书·大禹谟》所说的“明于五刑,以弼五教”,而在具体措置之时,应当像周公所讲“明德慎罚”。总之,刑罚是作为德教的补充而出现的。
法家与儒家不同,他们主张治国“一任于法”,完全排斥了德治,并将儒家置于自己的对立面,视之为推行法治的障碍,有人甚至主张取缔儒学;而且法家的改革主张否定了西周以来的宗法礼乐传统。因此,儒家便起而反对。儒法斗争就成了“百家争鸣”的重要方面,并对后世产生了很大影响。
源自二者在人性问题上认识的不同。中国人很早就开始探讨人性问题,儒家的孔子、子思也对人性问题有具体论述,孟子、荀子则明确提出了人性善恶的问题。
孟子坚持道德本位原则,认为人性本善;荀子则认为人之性恶。在荀子看来,所谓的“善”,都是后来教育的结果。荀子与孟子对人性的认识有别,却都认为可以用道德的力量使人归于善。
法家与儒家不同。法家的慎到认为人皆自为,提出“人莫不自为的说法,意思是人都为自己打算。韩非也认为人“皆挟自为心,认为人总是利己而不愿利人。在韩非那里,人际关系的理论以利益为核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利益来维系,人的行为都受利益的驱动。
他甚至举例子说,卖车的人希望人人富贵,这不是因为他有仁爱之心,而是希望多卖车子,以得到更多的利益;卖棺材的人希望人人短命,这当然也不是他心肠狠毒,而是企图多得利益。
由此,他进一步推论君臣、父子夫妇等关系也是利益关系。人际关系既然都是利害关系,都是唯利是图者,那么,只有通过刑法才能使人收敛这种自然的恶性,家所提倡的教化便是徒劳无益的。
法家反对儒家。韩非把包括儒家在内的五种人视为“五蠹”,即五种蛀虫,认为他们妨碍了法的施行,无益于耕战,益于国计民生。商鞅也抨击儒家,并把儒家的一些核心内容指斥为六虱”。所谓“六虱”,是指礼乐、诗书、修缮、孝悌、诚信、贞廉、仁义、非兵羞战。
他认为,国家有此“六虱”,必然国力削弱;去除这“六虱”,国家就会强大。商鞅还认为,国家有诗、书、礼、乐孝、悌等会使国力削弱以至灭亡,去除这些就会成就王者之业。总之,以商鞅为代表的法家认为儒家的主张干扰人们的视听,无助于富国强兵;既然儒家不事耕战,却反而妨碍耕战,就应当坚决去除。
关于儒、法两家学说的特点,后人在实践中不断地深化认识。虽然儒、法两家中都有人认为两家的思想主张不能并立,但他们之间的互补特征还是比较明显的。秦朝实行法家主张,排斥儒家的仁义,虽然取得了天下,但终究还是激起了人民的反抗,成为中国历史上的一个短命王朝。
汉代治理天下,虽然定儒家思想为一尊,但仍然在施政中不忘吸收法家的思想,儒法兼济,这便是史籍中所说的“内多欲而外施仁义”,“以霸、王道杂之”,最终取得了较好成效。
总之,不论是一味主张德治,还是单纯强调法治,都有其偏颇之处。社会治理应当道德教化与政令刑罚相互为用,才会收到良好成效,抛弃任何一方都不可取。孔子等早期儒家深刻分析了社会现实,以长远的发展眼光看待社会,以对人性与人的价值的深刻认识为前提,主张“宽猛相济”、刑德并用,与中国社会的具体实际更为切近。
也就是说,以德治为主、以刑罚作为补充的主张有更为明显的合理性。无论儒家还是法家,由于他们的出发点都在于整顿社会秩序,更快地发展社会,因而其思想主张并无根本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