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我参与 我快乐!
斑马线前我礼让,传递社会正能量。
礼让方便你我他,文明出行人人夸。
斑马线前的文明,犹如一面镜子,不仅折射出驾驶员和行人的素质,也体现了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我市交警部门开展机动车斑马线礼让行人集中整治行动以来,通过连续曝光的形式,曝光了一些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车辆,促使大多数司机朋友养成了文明礼让行人的好习惯,文明驾驶成为我市一道靓丽的风景。
文明交通,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如今,“车让人·人守规”的场景在安顺的路口已随处可见。连日来,市交通管理局直属一大队组织开展了“为礼让行人 文明驾驶员点赞”主题活动。
安顺市交通管理局直属一大队五中队副中队长施楠:
今天,我们在西航路开展对文明司机礼让行人的点赞活动,从活动开展以来,我们可以看到大部分的司机,都会在斑马线前停车礼让行人,我希望广大的驾驶员还有司机朋友,自觉的在斑马线前减速、停车、礼让行人!
车让人看似是件小事,反映的却是城市管理、城市秩序的大事。从斑马线经过时,公交车和小轿车都主动停下来让行人先走,这也形成了良性互动,让行人能主动守规。
文明出租车司机张猛:
在斑马线礼让行人,是我们每个驾驶员应该做的!
放下方向盘,驾驶员就是行人;握着方向盘,行人就成了驾驶员。谁都不可能永远只驾车,或者永远只步行,驾驶员与行人相互礼让,出行更安全。渐渐地,“车让人”从一个人的习惯变成了整座城市的习惯。
安顺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提供视频:
文明驾驶员罗先生:
刚刚交警把我拦下来的时候我很紧张,然后交警给我说为我在斑马线礼让行人的行为点赞, 我觉得礼让行人应该是广大的市民和驾驶员应该遵守的!
据了解,此次活动交警部门对文明驾驶司机赠送小礼品50余份,检查过往车辆200余台,并对驾驶员普及冬季行车安全知识。
安顺市交通管理局直属一大队五中队副中队长施楠:
如果在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我们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之规定,处以罚款100元,记分3分的处罚,所以希望广大的驾驶员朋友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创文明城市!
礼让斑马线的现实意义
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电动自行车乱行乱停交通违法普遍,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深受舆论诟病,群众反映强烈。近年来,全国各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出台相关举措,倡导并规范机动车礼让行人。礼让斑马线具有现实的重要意义。
一、“车让人”守住的是文明底线。
中国已经进入“汽车时代”,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数量迅速攀升。文明交通,需要人人践行。这要求全社会除了要有完善的交通规则体系,交通参与者也需要具备基本的文明素养,比如遵守道路信号灯指示、相互谦让、礼让弱势一方、对生命怀有敬畏等。在所有交通参与者中,机动车相比于行人、自行车是强势一方,理应承担更多的礼让义务。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车让人”也早有明确规定。因此,“车让人”既是文明的底线,也是法律的强制要求。无论是行人还是驾驶人,在守法中提升文明,整个社会的文明指数就会更高。
二、“礼让斑马线”应成为文明常识。
礼让文明的“礼”,无法一蹴而就,需要涵养过程意识和历史耐心。《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所规定的路权是确保行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正常行走,而非无视交通安全大摇大摆过马路的优先路权。“车让人”和“人让车”应该并重,充分保证所有参与道路交通的利益相关方权利,同时对其履行同等义务予以监督。车辆和行人应该平等地享有路权,平等地参与道路交通。无论是驾驶人驾车闯红灯或遇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还是行人过马路时出现不走斑马线、违反交通信号、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等行为,都属于违法或破坏规则的行为,都应该受到严厉惩罚。在重罚“车不让人”的同时,行人、自行车等也必须依法约束自身行为,毕竟所有的道路交通参与者都是交通文明共同体的一员。人人遵法纪、守底线,既是守护生命安全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交通出行效率的前提条件。
三、 “礼让斑马线”要形成人人敬畏的规则。
城市交通如同一个生态系统,需要车辆和行人共同维护;礼让则是一种价值导向,需要“车让人”与“人让车”合二为一。每个人过马路都希望机动车停一停、等一等,同样,驾驶人和乘客也希望行人按交规走好自己的路。既遵守交通规则,又彼此真诚尊重,才能为城市空间书写文明。再往深里说,道路文明并非简单的通行与避让,而是法律约束、技术保障、行人与车辆自觉管理的有效结合,应建立在遵守规则、互相礼让、步行者优先的共同基础之上。维护城市良性运行,尤其需要多措并行、强化落实,在管理方面追求科学化、精细化。敬畏规则、尊重他者、完善制度,让交通安全与公共文明真正统一起来。积极倡导机动车“礼让行人”,并以社会综合治理的惩罚措施作为保障。可以说,依法治理与以德倡导构成了“礼让行人”的双轮驱动,其目的只有一个,即确保斑马线上的安全、呵护斑马线上的文明,最终使“礼让斑马线”形成人人敬畏的规则。
四、以法治刚性守护斑马线安全。
机动车在斑马线前不但不减速反而抢行,已在不少地方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交通乱象。这些年来,“礼让斑马线”里的一个“礼”字,活生生把法律义务降格成了道德责任。好像在斑马线面前,机动车踩不踩刹车都是很自由的事情。殊不知,斑马线前减速慢行并非高级的道德责任,而是基本的法律义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行时应当停车让行。部分驾驶人驾照考了,常识学了,有时候在斑马线面前,却成了“谁牛谁先过”。“礼让斑马线”,首先是法律义务,然后才是行为美德。车与人相比较,处于强势地位,因而“车让人”不但是一种文明行为,更是一项法定义务。不过一些机动车驾驶人往往“宁抢三分,不让一秒”,在路过斑马线时反倒加速抢行。表面上看,机动车在斑马线上抢行属于“驾车陋习”,实际上则是法律实施不力下,缺乏最基本的敬畏。文明习惯的形成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除了日常的教化外,还必须辅以严厉的法律处罚,用罚管来鞭策和促进。唯有提升了法治水平,违法者不再心存侥幸而做到心中有戒,文明习惯才会日渐形成。让“礼让斑马线”成刚性法条,已成破题的关键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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