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三少年在湘江野泳 两人不幸溺水身亡 一个17岁 一个19岁
近期,全国各地气温迅速回升,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多省份出现多起青少年溺亡事故,令人心痛。7月5日,湖南衡阳南方大厦旁湘江河边发生一起溺水事故,共有3孩子去游泳,其中两名少年不幸溺水身亡,死者分别为刘某乐(男,17岁,耒阳市人)、蒋某龙(男,19岁,衡阳县人)。
18点20分,衡阳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南方大厦旁湘江河边有三人溺水。民警到达后,其中一人已被救援上岸,同时水上救援队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溺水者进行搜救,直到19时30分许,水上救援队先后将另外两人打捞上岸,经120医生现场确认已无生命体征。
一天之内,2名孩子溺水身亡,这样的悲剧让人震惊,也让人惋惜。可以想象,这将给他们的家庭带来怎样的重击,他们的父母该陷入怎样的自责和绝望。
关于溺亡事件几乎年年发生,河湖水塘等安全的管理,依然处于“不设防”状态,甚至连一块“水深危险,禁止游泳”的警示牌都没有。这就导致了悲剧的循环往复。显然,面对溺亡事件的高发,类似安全措施的普及和相关配套的建设,是当下公共服务亟需完善的一环,我们要尽最大可能将事故发生的概率降低。
对于防范溺亡事件,手段不仅局限于此。溺亡悲剧频发背后,还暴露出家长和学校安全教育淡薄,以及泳池等公共体育文化设施在农村地区匮乏等问题。这些都是需要一一补足的短板。公共体育设施的完善或许需要一个过程,但学校和家长的安全教育不能滞后,更不能缺失。
许多孩子往往出于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会溺水,还有的孩子认为自己要是不过去游泳就是不合群,在这边家长一定要给孩子做好思想工作,告诉孩子一下钱在的危险,眼下,正处于暑假。各地应提高警惕,把防范儿童溺亡的工作充分重视起来,拿出更多实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