烙上胎记的方言与鼻梁上架着眼镜的普通话
那年,我所在的学校在创建“省级语言文字示范校”,学校要求全体师生必须使用普通话。课堂上也就罢了,私底下的交流若真要用普通话,总让人有点怪怪的感觉。有一个老同事,执行能力很强,打哪起,不管与同事交流,还是给来办公室询问难题的学生讲解,都是一口不太标准普通话,让人觉着没有了以前的那种亲近感。说实话,作为语文老师,我极不情愿这样,甚至在课堂上我会时不时都在普通话和方言之间切换,而且效果挺好。在文言文课文与古典诗词中,这种切换具有只用普通话讲解不能代替的功效。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我打小成长起来的地方,就连商场和酒店里的本地服务员都开始用普通话跟你询问需求所好了。说不出好坏,也没见得有多么高大上。是,自打一出生,方言便让我们烙上了一生的胎记,后来学说的普通话充其量也就好似鼻梁上架的眼镜,能给人些许文化气息。
不是与国家推广普通话成心作对,现在幼儿园的小朋友、小学生们从学校到家都是普通话,小区好多带孙子的老头老太太不得不改变自己已经说了一辈子的强调,用自创的普通话跟孙子交流。
语言,最大的功效便是交流和传承,普通话、方言都是如此,至少,在文化的传承上没有也不应该有优劣之分。
日常生活中,我们判断一个人的籍贯,靠的不是查户口本儿,靠的是从他嘴里说出的方言。我们从大千世界、茫茫人海中惊喜地辨识出老乡的,大多始于一口熟悉的乡音。
户口本上那几颗关于户籍的文字,只具有行政意义,无其他情感。可是,方言所承载着的,是人们对故乡的眷念。一个人,他的故乡会变,房子会换,人生道路会改变,生命也会凋谢,但方言不会变,凭借一口方言,这一生都能确认故乡的坐标。
作为方言,南北又有很多不同,不一定准确,总感觉南方方言比北方方言可爱一些。大学时参加学生活动时,有一来自浙江的同学跟我分到了一个小组,时值9月,天气尚热,加上活动场地在报告厅,人又多,她一个劲说“很乐,很乐”。我听得一头雾水,后来才得知她表达的意思是“很热,很热”。可能是受赵本上的影响,一听到我们班来自东北的那几位同学说话,总能给人一种莫名想笑的感觉。听来自张掖的舍友给家人打电话,则又是另一种感觉。
不管外人听来怎样,作为说着方言的我们,或说着夹杂着乡音的普通话我们,不该为自己说方言感到自卑。因为这里面承载着的,不是你语言天赋的不足,而是对故乡的眷念。
语言是文化最原始的载体,反而言之,最地道的文化都用语言继承。方言于是就代表了本地文化,方言消失,代表着本地文化的消亡。
普通话,易交流,普及面大,但很容易失去个人特质。这种特质教科书上没有,政策文件上也没有,它很隐秘的存在于用乡音谝出来的闲传中,存在于柴米油盐的日常中,存在于街坊领居的寒暄中,存在于和早餐摊大叔的对话中,正是这些点滴的生活细节形成了特有的文化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