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缴600余万元非法所得 牡丹区检察院破解财产刑执行难题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聂冬梅 菏泽报道
近日,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财产刑执行常态化监督中,依法追缴被告人非法获利260余万元,对被告人形成司法震慑的同时及时为国家挽回损失。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这只是牡丹区检察院在财产刑执行监督的一个缩影,近年来,牡丹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财产刑执行监督,并建立“三项制度”,破解财产刑执行监督难问题,截至目前已累计监督财产刑执行16 件,为国家挽回损失600多万元,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追缴260余万元非法所得
近日,牡丹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在开展财产刑执行常态化监督中,发现法院在王某兰组织、领导传销案判决书中,缺失追缴非法所得判项,且对公安机关扣押财物处理表述不明确。“如果不及时纠正违法,将无法追缴被告人非法获利追缴,对被告人司法震慑将会大打折扣,也会给国家带来巨大损失。”牡丹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王中锋如是说。
得知这一情况,牡丹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立即组成办案组,调取菏泽市看守所羁押文书,认真审查侦查卷宗、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通过认真核查证据,最终认定:被告人王某兰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中,以自己及其女儿李某纬、李某蓉等人名义发展下线,共计非法获利26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随后,牡丹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制作了纠正违法通知书,并向法院进行了送达。牡丹区检察院检察官与法院承办检察官进行了座谈,释法说理,让法官充分认识到,非法所得认定在判决中的重要性以及给国家带来的损失。法院收到纠正违法通知书后,非常重视,召开了审委会,通过裁定书的形式予以纠正。
建立“三项制度”,破解财产刑执行监督难问题
为破解财产刑执行监督难题,牡丹区检察院创建了学习教育、信息通报、联席会议等“三项制度”。
为增强部门干警办理财产刑执行检察案件的能力,牡丹区检察院组织人员系统归纳梳理相关法律法规,通过院内“牡丹大讲堂”“科室内检察官小课堂”,结合办案实际情况,以检察官教检察官的方式,共同研讨学习。“经过学习,我们开阔了思路,发现了比以往更多的监督点,自身的监督能力也有了很大提升。”第三检察部一名干警在学习后,深有感触地说。
“财产刑执行监督难之所以难,关键在于信息不透明,法院判决了,限于部门之间职责的不同,执检部门却无从知晓知道,监督也就没有着落。”王中锋说,为解决这一难题,牡丹区检察院发挥“全院一盘棋” 的优势,推出了信息通报制度,刑检部门在法院判决,凡是涉及财产刑执行的问题都要向第三检察部通报,同时通过技术部门,向第三检察部开通了工作权限,方便及时监督,信息的互通为财产刑执行监督带来了成效。
为提高财产刑执行监督中沟通效率,牡丹区检察院与公安、法院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共同解决财产刑执行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在办理某组织、领导传销案件财产刑执行监督案时,面对该案涉及面非常广,非法所得认定非常困难的情况,牡丹区检察院召开了公检法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对策,最终让近四百万元的非法所得得到追缴。
“适时介入财产刑执行活动监督,能够确保刑事裁判得到完整、规范执行,捍卫司法权威。”牡丹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时维建介绍,近年来,牡丹区检察院监督财产刑执行16 件,为国家挽回损失600多万元,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